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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青春的华服,那么被人艳羡
将成褴褛的败絮,谁也不要瞧
那时人若问起你的美在何处
哪里是你那少壮年华的宝藏
你说,在我这双深陷的眼眶里
是贪婪的羞耻,和无益的颂扬
你的美的用途会更值得赞美
如果你能够说,我这宁馨小童
将总结我的账,宽恕我的老迈
证实他的美在继承你的血统
这将使你在衰老的精神更生
并使你垂冷的血液感到重温
“大人?”
他的意识有些恍惚,感觉耳边好像有人在呼喊他,是一个走风漏气的尖锐男声。
“老爷?醒醒!”
他的意识终于清醒了一点,一个手持马鞭贼眉鼠眼的矮个中年男人正站在他乘坐的马车车厢外,轻轻敲着车窗。
“老爷,已经到塞纳城了。”男人眼里闪烁着不耐烦的神采。
他暂时还没弄清现在是怎么回事,失去意识之前,他还隐约记得有一块钢化玻璃从天而降砸在了他的头上,而一醒来他就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
“骑士老爷,请付账!”
他把呆滞的目光从男人脸上移开,转向车窗外的景色——这座破旧小城的城墙倾斜出危险的角度,似乎是被长期闲置,城墙上只有两个手握长矛吊儿郎当的士兵在聊天。洞开的城门上还钉着警示标志的木牌,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堆意义不明的符号。一些穿着薄棉衣的行人从车窗前路过,在雪地的泥泞中艰难地走着,其中一个行人与车厢里的他对视了一眼,马上就低下头,小跑着溜走了。
这是什么情况?外面的建筑像是中世纪的城堡,行人都是一副外国人长相,难道这是哪处影视基地?他一扭头,无意中从车厢内的铜镜上看到了自己那张苍白而疲惫的灰脸。意识到不对劲的他马上跳了起来,不停活动着手脚,低头端详着穿在身上的亮银盔甲。
好在涌入脑海的记忆让他迅速回想起了所有来龙去脉——他名为亚当·劳伦斯,是隶属于兰斯公国的骑士,大概在三周前因调戏芙蕾雅长公主而遭到了流放。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亚当侯爵的次子,他也许早就被暴怒的国王处决了。 也就是说自己穿越了?
这样的结果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然而流放地的光景让劳伦斯实在无法对自己的未来抱有乐观的情绪。
“您能先把车钱付了吗?一共五枚金币。”车厢外的男人不停地敲着车窗。
劳伦斯愣了一下,低头从腰间的小皮包里取出一个干瘪的钱袋,从中倒出五枚褪色的金币。幸运的是他还有五枚金币,不幸的是他全身只有五枚金币了。
他犹豫了一小会,将五枚金币当着车夫的面塞进了钱袋,在车夫面前晃了晃。
车夫见状,献媚的打开了车门,又模仿贵族的礼仪对劳伦斯鞠了一躬。
“老爷,我完全理解您的悲愤,请您振作起来。如果陛下怜悯,您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的。”
怜悯…劳伦斯几乎笑出声。不管国王有再多怜悯,他也不可能将它慷慨的赐给一个被流放到边境的骑士。更别说劳伦斯的父亲亚当侯爵亲口向陛下保证,不会再让自己的不肖的逆子踏入王都一步,这才让盛怒之下的国王松了口,将处决改判为流放。
在这个崇尚血脉传承、家族关系的封建时代人类社会中,被剥夺了荣誉就意味着这辈子基本不可能重回上层社会了。更别说劳伦斯只是次子,在某种意义上只是长子的替代品。
车夫拉开车门的一瞬间,冷风吹得劳伦斯打了个哆嗦。严冬依然紧紧地将大地搂在怀里,雪堆积在外面,田里的庄稼也早就枯萎凋零。凛冽的寒风让劳伦斯这才注意到车厢里的小火炉和那块厚厚的、被虫蛀出不少小窟窿的毛毯,是多么可爱的存在。
“拿去。”劳伦斯将钱袋抛给车夫,然后怔怔地走出车厢,凝视着眼前的小城。
“您的剑!”从劳伦斯手里拿到钱的车夫心情大好,自然不会在意金主的恍惚。他从车厢内的衣帽钩上取下一个黑色的布袋,从中掏出一把纹着兰斯王室徽章的长剑,递给了劳伦斯。
这是一把精致的长剑,剑刃纤细,做工精致,轻的出奇,却又比那些又宽又重的破烂还要结实。作为银翼骑士的制式长剑,它简单实用,造型不失优雅,虽然无法贯穿重型盔甲,但要用来吓唬图谋不轨的普通人,它已经完全够用了。
它就是唯一能证明劳伦斯曾是个贵族的证据了。虽然在此刻,它在劳伦斯看来还不如一块毛毯重要。
接下来该干什么呢?身无分文的劳伦斯扭头看了看车夫,又看了看那块脏兮兮的毛毯,最终还是没能厚着脸皮把毛毯带走。国王把他丢在这里自生自灭,他该做些什么呢?
没人能告诉他答案,但咕咕作响的肚子提醒了他要尽快寻找食物。此前作为一个纨绔子弟,在前往塞纳的途中劳伦斯就把从亚当家带来的上百枚金币给花了个精光,他的慷慨给许多酒馆老板和娼馆*女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
劳伦斯深吸一口气,冻得有些麻木的手指紧紧握着剑鞘,犹豫不决地咬紧嘴唇。掩饰着疲惫和迷茫,向城门走去。
“这毯子送您了,老爷,也许露宿街头时您能用到。我很快会换条新毯子。”车夫匆忙驾车离开,走前还不忘得意的喊道:“感谢您请我喝了好几天的酒,也感谢您送了我四个金币的小费。愿主保佑您!再见!”
四个金币的小费?劳伦斯有些不解的皱了皱眉头,片刻后他便反应过来,叫骂着向马车追去。可马车沿着来时那两条深深的犁沟飞快地跑远了,浑身无力的劳伦斯骂骂咧咧地追了一会,停了下来。他的腿陷进了雪堆,雪灌进了盔甲,冻得他几乎站不稳。饥寒交迫带来的晕眩感迫使他放弃了追击,只得狠狠朝地上啐了一口了事。城墙上的士兵和过往的平民死死地盯着这个傻瓜看了一会,幸灾乐祸的脸上显出一种白痴似的表情。
劳伦斯大口喘着粗气,拖着沉重的步伐,艰难地向城门走去。他低着头,弯腰将那条脏兮兮的毛毯捡起,披在肩上,然后大步走进小城。当他经过城门时,那些畸形的低能儿们傻笑着,目送他一言不发地走远。
他讨厌这里,塞纳城。它又穷又破,被笼罩在南方奥拉神国的阴影之下,滋生着贫困和麻木的蛀虫。荒凉的景色,荒芜的田野,令人恼火的刁民,都助长了弥漫在劳伦斯心头的绝望情绪。他就这样迷茫的向前走,直到一缕厚重而油腻的食物香气钻进了他的鼻子。他用力抽了抽鼻子,艰难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然后顺着味道寻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