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一更)、雾迷黑森林(1 / 2)

  变身后,体重也发生了变化。

  爱德蒙之前托举了耳廓狐?珀尔,亲手证实那是一只小狐狸的体重。

  理论上,成为电线的弗兰肯斯坦非常轻,趴在北极兔的背上不会造成任何负担。

  “好,试一试。”

  爱德蒙尽力说服自己代入一只北极兔,暂停人类的思维模式,用现在的身体本能去逃生。

  失败了几次之后,他真是动如脱兔,一个跳跃就是三米远。

  “踏、踏、踏……” ,一下接一下,以骷髅骨架为着力点与跳板,朝着来处的大门飞奔而去。

  背上的弗兰肯斯坦不能说是轻如鸿毛,但作为电线真是没多少分量。

  眼看大门近在咫尺,却有一只巨形骷髅脑袋拦住前路。

  不是人骨,而是一种没有见过的怪兽,形似霸王龙的骷髅。

  虽然没有眼珠,可它传递出了浓烈杀意。似乎是说不论死活,没什么能从这里离开。

  巨兽骷髅裂开白骨森森的大嘴,就要将兔子与电线给吞进去。

  不行!

  不能让两个人都死在这里。

  弗兰肯斯坦早就不准备活了。

  亲朋好友都因为他的偏执被尸怪杀死,他已经没有什么留恋,唯一的心愿就是杀死缝合尸怪。

  如今确定即便自己死去,也会有坚定可靠的人能托付遗愿,那么也就不必害怕牺牲。

  灵光一动,伯爵能用兔子本能,他应该也能用电线的属性——导电。

  意识到这一点,他跳了起来,离开了兔子背脊。

  将一端电线刺向怪物头骨,另一端则是朝着半空中雷电闪击处探去。

  电闪雷鸣之间,强大电流通过电线,将挡路的骷髅怪物瞬间击成粉末。

  爱德蒙最后一跃,前爪勾上了大门把手用力将其按下,后腿灵活一勾将那团差点坠落骷髅潮的电线给捞了起来。

  兔子扯着电线逃了出来。“弗兰肯斯坦,你怎么样?你真把自己当成电线了吗!

  那些年的电击实验,难道没教会您电流过大时电线会烧掉?!成为电线不满一小时,您就丢失人类智商了?!”

  这样的嘲讽却让弗兰肯斯坦发自内心地笑了。

  他很久没有笑了,想一想是从四年前开始复活电击实验起,就没有一天开心过。

  本来以为实验成功之际会手舞足蹈狂欢,但死而复生的尸怪出现时,只剩惊恐不已地逃跑。

  “谢谢您,伯爵。我能认识您、兰茨先生与两位格林先生,真是非常幸运的事。”

  弗兰肯斯坦由衷感谢,在他生命即将走向终点时,遇上了不惧困境并肩作战的可靠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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