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西伯侯之心,路人皆知169(2 / 2)
太美好了。
葴足有些心痒。
在百越的连续劫掠下,虎方人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连绵水脉,下到河流湖泊,只为抓来鱼虾,或深入茂林,爬上山崖,与虎豹相搏,行走在生死边缘,只为将其肉带回家中。
虎方遇到了存亡危机,他才毫不犹豫的来抱大商大腿。
在前车之鉴下,给大商当狗,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慢慢融入到商人之中,百越来打,有人报仇,肚子填不保,有人赈粮。
肯定比那些诸侯要好吧?
葴足看的明白,大商这八百诸侯,大半都有异心,如果这时候自己真心投效,肯定会被重用。
至于是不是虎方人都成了商人?虎方名存实亡?
无所谓啊!任由百越打下去,肯定亡族灭种了!
那时候就不是名存实亡,是彻底亡了!
更关键的,是自己。
鬼方、于越自称是金天氏、有熊氏之后,可自己姓葴,是轩辕黄帝的子孙!
只是不知道怎么就流落到虎方,繁衍至今自己还当上了虎方首领,可这个姓氏在,祖上终归是货真价实的中原人!
就身材样貌来说,也比于越、鬼方更贴近商人!
而且刚才纣王封赏奴隶为将军,那个叫李靖的总兵,提出有功封爵。
这意味着哪怕是虎方人,只要归附后,一视同仁,一样可以参军,一样可以入城居住,甚至可以为朝中官员!
于是乎,葴足下定决心,操着怪异的口音,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葴足欲领虎方归附大商,臣更愿永居朝歌!”
这句话在一个异国首领口中,显得极其有分量。
葴足很有自知之明,当虎方这种小方国的首领,还不如入朝为官,立功封爵。
就像入朝歌后与他相熟的北伯侯崇侯虎所做的一样。
放弃一方诸侯的地位,选择死死抱紧纣王大腿。
一个能让四方臣服的君王,手段有多么厉害?
他不觉得自己能应付的了,还不如及时投诚,成为纣王的一条忠犬,成为纣王清理诸侯之弊的利刃。
要用诸侯清剿诸侯。
而且朝歌生活好啊!
猪肉吃着,葡萄酒喝着,还管什么天天被动挨打的虎方?
虎方哪有这待遇,他这首领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攒了许久才攒出来的,可还不如刚才九间殿内的一顿炮烙吃得好!
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
以纣王的能耐,迟早会为了扩大大商疆域而将目标放在南方,到时候难免有一战。
还不如直接投诚,这可比领地被清理、顽抗身死好过不知多少,而且投诚越早,就越容易被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