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商纣十罪614(2 / 2)

  “重用小人,横征暴敛,强征田地,苛责商税,此罪之三也!”

  “增设酷刑,伤天害理,滥用刑罚,冤魂遍野,此罪之四也!”

  “侈造宫殿,劳民伤财,妄用奢靡,穷民财力,此罪之五也!”

  “割人肾命,剖腹切皮,荼毒百姓,绝万姓嗣,此罪之六也!”

  “寡廉鲜耻,纵淫败度,大坏人伦,信任妖孽,此罪之七也!”

  “不敬天神,囊血射天,盈土鞭地,焚书坑巫,此罪之八也!”

  “忘祖绝宗,轻简祭祀,挖坟掘墓,始作俑者,此罪之九也!”

  “阴谋诡计,杀害诸侯,压迫贵族,失信天下,此罪之十也!”

  “虽能言语告之,然昏君决不肯悔过迁善,肆行荼毒,累军民于万死,暴白骨于青天,独不思臣民生斯世者,竟遭无辜之杀戮!孤特奉天之明命,恭行天之罚,无道昏君,还不跪地伏法,更待何时?”

  这声音也不知是怎么的,似乎传的极远,久久不散。

  子受听完,竟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别说,一条条罪名,认真数起来还真不是信口开河。

  这第一条,就是在说三日一朝,以及奢靡治国,他确实懒得理政,也确实消耗了大笔钱粮。

  这第二条,是在说妲己和妇女联合会的事儿,竟然让女人掺和到大大小小的事情里,先扣个牝鸡司晨的帽子再说。

  第三条中的重用小人,是事实,虽然没选出几个给力的奸佞,但不止是费仲、尤浑这样的奸佞才算是小人啊!凡是出身低微的人,奴隶、平民、落魄贵族,在诸侯贵族眼里,通通在“小人”的范围内!至于后面的横征暴敛,收商税收田地,就是去年发生的事儿。

  第四条也没错,新法就是重刑辟,炮烙这种玩笑式铁板烧先放着不说,凌迟这种千古酷刑,也是他发明的,剐了几个医闹捅人的,几个造反谋国的,哎呀,实在太残忍了。

  第五条,也落到了实处,什么长城啊、阿房宫啊、摘星楼啊,这还不叫大兴土木啊?还有正在扩建的朝歌新城以及还没来得及修的商始皇陵没算呢!

  第六条,言之凿凿,剖腹产,包皮环切,可不就是剖腹切皮吗?至于什么活下来的难产孕妇更多了,什么生育率提升了,不管不管,意外,意外懂不懂?

  第七条,寡廉鲜耻,纵淫败度,这个不用多说,小黄书还流通着,说不定在场的某位诸侯贵族怀里就揣着本,但都不碍事,看归看,骂归骂,一码事归一码事,不含糊。

  第八条,不敬天神,焚书坑巫,老生常谈了,除了自家的龙吉老婆,子受就没给天神好脸色过,巫祝都绝脉咯。

  第九条,忘祖绝宗,真的不能再真,当面就有先祖棺椁摆着呢,就差来个秽土转生了。

  第十条,杀害诸侯,压迫贵族,确实如此,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在场的诸侯贵族,又怎么会反,姬发又怎么会得人心呢?

  子受砸吧砸吧嘴,我真是大昏君。

  十条罪名还真不少,尚书里只列了六条,到了春秋战国,变成了七条,到太史公时期,史记里才完善到了八条,这还多了两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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