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爱豆的肥婆前妻07(2 / 2)

  痛苦的思绪!不要逃避,直视它,战胜它,没什么了不起的。

  “如果他还配得你留恋,就不要想那么多,破镜重圆也是好事,如果他不配得你留恋,那么就彻底拔除他,开始新的生活。”

  金玉离开后去了他们在魔都的别墅,并且上交控诉材料,说秦安阳出轨,她起诉离婚。

  秦安阳却跟金玉说:“当初你爬我的床,我出轨,甄珠怎么走的,你金玉有本事就怎么走!双标算个什么鸡!”

  气得金玉破口大骂,这狗日的不想分她钱,还想抢他儿子。甄珠就是什么都没要,女儿也留下了。

  秦安阳也直接起诉,金玉挥霍无度,不敬老不爱小,每天的生活奢靡,蛀虫一般。律师苦笑,这些在古代是罪名,在现代不是。秦安阳想了想就说,那起诉金玉利用秦太太身份亏空公司巨额财产。

  最后法院判定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下来还真没什么钱。影视公司秦安阳象征性每年工资一块钱。公司是当年他和甄珠一起创办,法人是甄珠。

  后来金玉也和秦安阳创办了公司,开始秦安阳从新公司账面上走了好几部电影的流水,账上至少有5亿现金,现在发现不翼而飞。

  后来十年,秦安阳对金玉留了一手,用回甄珠的那个公司。

  以前很多电影出品人是甄珠,卖的版权费用在他们共同的影视公司。他们离婚的时候并没有进行任何财产分割,甄珠是自己提着行李赌气走的。

  所以严格来说赚钱的公司是秦安阳和金玉婚姻的婚前财产,属于甄珠,秦安阳每年只拿甄珠一块钱工资。

  这也是为什么剧情里,金玉非要原主死,因为她后来知道了公司的财产是在秦凤宝一个人名下。

  凤宝父母离婚的时候写了一个离婚协议,所有的共同财产留给女儿秦凤宝,双方都签字了。只是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而已。

  法院判决,甄珠的公司产生的收益都是按离婚协议是归秦凤宝一人所有。

  秦安阳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二人按照比例分,金玉的收入很清楚,就是参加综艺收入和一些小广告,婚后13年大约是3500万左右,花费却有5亿。

  新公司账面上几乎没什么现金,还欠了不少贷款。但即便是这样,秦安阳也不想便宜这个恶毒的女人。

  秦安阳状告金玉私自挪用公司财产,巨额亏空去向不明。

  如果没有凤宝前几天闹一场,引发了舆论压力,秦安阳不会真的离婚,他只是转移了自己的财产,不再相信这个女人,但是表面上他也需要一个完美家庭的形象,毕竟他们还有儿子。

  为什么他会把大部分财产放在前妻名下的公司,不是因为他对前妻念念不忘,而是他太了解前妻那个人,不在乎钱只在乎感觉的女人,绝不会为钱跟他对簿公堂。

  他这么做也是没办法,有时候为了票房必须要先垫一些钱出去,这些钱还没办法找人报账。

  至于票房能收回多少,完全是看天时地利人和,这两年不景气,能收回个本钱就不错,甚至赔钱赚吆喝的事都有。

  开始也是因为金玉把钱扣的太死,他只有背着她做。后来是习惯了,懒得跟金玉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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