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 章 进入墓室 463(2 / 2)

叶蓁蓁告诉他们,不要害怕,会把他们安全送到家的。叶蓁蓁问了几个问题?答案都非常令人满意。

叶蓁蓁问她们来这个院子多久了?女孩子们说侧,被抓来三天了。

叶蓁蓁问她们可有受到什么伤害?女孩子们齐齐摇头,她们来了就是在这密室里,空间不小,在里面吃喝什么都挺好。

送饭送水,照顾她们饮食的妇人告诉她们别害怕,她们不会受到伤害,不过,需要她们把身体养好。

叶蓁蓁庆幸,一切都还来得及。除了这三个容颜美丽的女孩,还有三个非常俊美的小伙子,年龄都是十五岁左右。叶蓁蓁问他们情况,和三个女孩子差不多。

不过,这三个小伙子统一有个特点,就是很健壮。叶蓁蓁估计,又是用来吸精气的。幸亏他们来的及时。

搜查了所有院落也没发现那个道人鬼僵。库房里,都是堆放的金银,一箱一箱的。叶蓁蓁他们审问院子里的大管家,他说他也不知道这些金银的来源。

只是他在这个院子里干了三十多年了。主人很少出现,就是出现也是一身黑衣。从来没有见过主人的真实面目。

这些金银,是这么多年积累的。每次马车直接进院子,到库房门口。护卫卸货,他们院子里的下人,根本不让靠近。

如果,今天他们不把库房打开,他也不知道里面有这么多金银。

大家一致认为,这个道人鬼僵,是背着陈将军,做了不太光彩的事情。否则,大量囤积金钱可以理解,囚禁年轻男女是为了什么?买卖人口,这就是明明白白的犯罪啊!这些钱财多半是不义之财。必须充公。

叶蓁蓁和林沐风一起将三个库房里的金银清空了。然后交代这个管家。如果你们的主人回来询问,你就说,因为你们违法从事拐卖儿童,非法囚禁少男少女,大批金银来源不明,衙门予以查抄。如果有冤屈,可以去衙门申冤。能说明资金正常来源的部分,会酌情返还。说明不清来源的充公。

交代完管家,他们把孩子们和少男少女带走了。那几个涉嫌非法买卖儿童罪的老鸨也给抓起来了。

然后,这几个老鸨哭诉,她们可不知道这些孩子是被非法抢夺拐骗来的。大凤朝是允许买卖人口的。不过,要有父母和本人签的卖身契。老鸨们七嘴八舌地争辩,护卫们说,这些孩子都有父母和个人按了手印的卖身契。

林沐风他们审问护卫,护卫说:“一部分是父母同意的。契约也是有的。不过,契约上是卖身三年,做小主子的玩伴,三年后,还想继续做下人,还可以继续签契约。

还有一部分是偷来的,一部分是以给河神做仆人的名义抢来的。”

叶蓁蓁问:“那你们把孩子卖给了青楼,就不怕以后被追究责任吗?”

护卫说:“所有的孩子都弄了假契约。契约是以假身份签的。比如,说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人,我们是他们的下人,到处收孩子。孩子们的父母想卖孩子的,都不会怀疑。

孩子的父母签三年合同,就能得到六两银子。孩子不用自己养,还能一年赚二两银子。孩子在大户人家的府里,吃香的喝辣地,陪着小主人一起成长,将来可能会成为小主人的心腹手下,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好事。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有很多人愿意相信。说句不好听的,一个小女娃,就是签死契,卖六两银子也不算少。”

林沐风和叶蓁蓁沉默了,这是利用了百姓的贪心,和对富人的天生信任与奴性。

他们心里潜意识认为,大老爷们不会骗他们一个小老百姓。而且,有契约,一次性付清三年工钱,多么有诚意。

人们忽略了契约主体的真实性,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实际古往今来,一直是骗人的方法。

还有,为什么一次性给三年的工钱?事出反常必有妖。当买卖双方,一方不断地给另一方惊喜的时候,往往过后的结果就是惊吓。

最重要的一点,契约主体,是随时能够追责的对象,双方签订的契约对双方才有约束性。否则,与一头披着羊皮的狼签订契约,出事了,找谁问责都不知道。这样的契约就是一张废纸。

这些孩子的父母们,除了想占便宜,抱有侥幸心理。还有他们认为,六两银子与养到五六岁的孩子比起来,价值相等,即使孩子要不回来了,至少得到了补偿。

这可不是耸人听闻,大部分家庭,一家七八个孩子,甚至十几个孩子,经常有养不活的,父母对年纪小的孩子,并不是那么重视,有的真是可有可无。没钱生活了,卖孩子的,也不在少数。

叶蓁蓁深感无力。虽然她在大凤朝生活了十年,还是无法对买卖人口合法化,习以为常。

面对这些哭哭啼啼,哭闹不休的老鸨们,最后每人罚款一百两。当她们回去了。

拿这几百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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