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下魏烈,字光殊(1 / 2)
在下魏烈,字光殊
魏猎耳畔生风,奔入眼底的火海急速后退,这样的奇遇,就是在梦里也不曾有过。
小狐狸带他冲出火海后,那条本已绷紧的火红色尾巴又恢复了火焰般的蓬松状,它的速度减缓,像是飘荡在天空中一样。
魏猎一放松精神,顿时沉醉在这样的体验里。此刻,他搂着小狐狸的脖子,竟然闲暇地左顾右盼。也不知飞得有多高,只是隐约看见下面的点点灯火,而那轮金黄色的圆月竟然那么大!
魏猎被轻纱般的月光笼罩,被少女纤手般温柔的风吹拂,突然就意识到自己是谁。各种本来纷乱复杂好似一条乱麻的记忆,像是被谁抽丝剥茧重新归纳整理了一番,继而有条不紊地呈现在魏猎的脑海里。
魏猎,本是现代人,不管是身材长相,还是家境学历,都极为普通。有房,但不在自己名下;没车,基本靠公交和双脚出行;有女朋友,是靠多年跪舔舔到的,但她已经宣告分手;没钱,那晚在大排档结账后,身上一百块钱都没有……身上的标签,大概是舔狗、书虫、废材、对自己狠。算了,这些不用回忆,净是些羞耻的过往!
被小狐狸衔着进入此方天地后,他穿越成另一个人,魏烈,字光殊,江湖盐帮“十二连环坞”的一名中层舵主,每月固定分红白银十二两,外加铜钱十二贯。
“哈哈,似乎还不错,至少不再是穷鬼了。帮会中层舵主,嗯,好像还蛮威风哦。”魏猎心想。
父亲本来是有几亩薄田的农民,奈何被当地世族侵吞田产,沦为流民,母亲在随父亲流亡时,饿死在路上。父亲悲愤抑郁而死。
六岁的魏烈先是做了乞丐,讨饭苟活了两年,没想到进城踩到了丐帮的地盘,差点被打死。
后来魏烈做了两年饭馆的杂役,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好在能吃饱饭。
十二岁那年,魏烈进入一家酒楼成为跑堂,干了两年,学会了诸多察言观色的本事,长了不少见识,见过各种各样的人,有白衣胜雪的孤傲剑客,有粗犷豪放的虬髯大汉,有落魄穷酸的不第秀才,有弱不禁风的文秀书生,有刁蛮任性的千金小姐,有霸道横行的世族子弟,有流落风尘的卖笑女子,有轻捷剽悍的帮会会众……还有妖!
不错,此方天地是个人妖杂处的世界。
不仅深山荒野里有妖出没,就是繁华的城镇、喧闹的市井、险恶的江湖,甚至是守备森严的宫廷,也有妖出没。
妖有各种神通,能幻化人形、隔空取物、控御水火……但不能为所欲为。
据说,妖也要遵守天道法则和人间规矩,但具体情形究竟如何,街谈巷议的人也都说不清楚。
但有一点几乎是确定的,那就是,妖也需要金银。
金银,也是此方天地最硬的硬通货。正如马翁所言,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金银是此方天地被人和妖共同承认的一般等价物。
魏烈十四岁那年,第一次杀人。
他杀的是酒楼里的大厨子。
大厨子极为肥胖,一个人走路也显道窄的那种肥胖。他的衣服上常年都是斑斑点点的油污,隔老远就能让人闻到一股油烟味儿和汗腥味儿。他肥肉耷拉的猪头脸上,遍布杂面星,小眼睛里满是毒辣和猥琐。
大厨子以帮工为由,把魏烈要到后厨支使,时不时在魏烈身上捏捏蹭蹭。那时的魏烈眉目清秀,皮肤白皙,竟然被大厨子盯上。
起初,魏烈只是没来由厌烦大厨子动手动脚的行为,但还不懂大厨子真实的龌龊意图。
直到一天深夜,大厨子摸到魏烈在柴房一角的破席子上撕裂魏烈衣服时,魏烈才隐约理解大厨子平日里的目光和猥琐行为赤裸裸流露出的龌龊。
魏烈默不作声地死命挣扎,从大厨子肥硕油腻的肚皮下挣脱,快步跑到柴房墙角,握住那把倚在墙角的杀猪刀。好巧不巧,原先那把柴刀被樵夫阿四带去砍柴忘记放回。白天需要劈柴时,魏烈借用了这边锋利的杀猪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