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契约精神223(1 / 2)
之所以被韩夏青碰到,实在是偶然中的偶然。原本只是看叶红鱼在基地待着无聊,就带她到城里转转,顺便看看热闹,没成想竟然在吃饭的时候碰到了刚刚和天南商社管事的谈完的吴桐。
自从苏圣平来到武汉,吴桐这个“地主”还真没陪他一起好好逛逛武汉城。趁着这个机会,就准备带苏圣平他们在城中玩玩。苏圣平想起那天江边遇到的那个锦衣公子,就随口问了一句“春满楼在什么地方?”
吴桐到武汉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对春满楼倒也算熟悉。以为苏圣平对春满楼感兴趣,就带着他往春满楼走去,边走边介绍春满楼的情形。
听了吴桐的介绍,苏圣平这才知道,春满楼其实就是类似于那世的某种会所,非经主人邀请无法入内,至于里面有什么,吴桐就不知道了。但他说的一个事情,倒是引起了苏圣平的警觉,据说春满楼的后台是吴朝四皇子韩露。心想不会是江边遇到的那个锦衣公子吧,气度和做派看起来倒是有点像。可又一想,是不是那四皇子,似乎和自己都没有关系。
快到春满楼的时候,苏圣平觉得像是有人看了自己一眼,待他转头的时候,却只看到一辆华丽的马车缓缓驶离。收回心神之后,看了几眼春满楼之后也就没什么兴致,别说自己进不去,即使能进去,带着叶红鱼也不合适不是?
一开始几人随意走走逛逛,过了片刻之后,林疯子就意识到不对,见苏圣平朝他使了个眼色,这才没有什么反应,接着很自然的逛街吃东西,只是不再让吴桐显得跟跟班一样,直到回到了物流行基地。
让韩夏青随从想不到的是,就在他转身离开物流行基地的时候,已经有四个人跟在他的身后。一次被跟踪立马引起了众人的警觉,但也没太在意,派人反跟踪也只是一点防备的心思。
随着吴朝这边的事情即将解决,苏圣平原本也准备南下,此时动身的话,差不多年前就能回到泉州,回家的时候面对两位妻子才不至于太难堪。
入夜后,武路风过来禀告跟踪的消息,道:“属下等跟踪那人,到了江边一处别院,经查那处别院的主人乃是广东防御使陈浩,目前是公主韩夏青居住。”
这个消息倒不算太过意外,物流行准备和韩夏青的天南商社合作,对方派人跟踪吴桐倒也说的过去,但是吴桐那会刚刚和对方商谈结束,合作的事项也基本谈妥,就这样还派人跟踪,情理上有点说不过去。难道不是跟踪吴桐的?
江边别院韩夏青处,她刚刚沐浴结束,正穿着一身厚厚的袍衣倚靠在床榻上,一头乌黑的秀发披散在后面,一名丫鬟用干棉巾在擦拭。今天偶然见到苏圣平,又得到消息说他住在物流行基地,说不出为什么,她的心里总有一种想要了解一下那个男人的冲动,总觉得这是一个神秘的男人。
她不像韩露那样,当初苏圣平念出那两首词的时候,就断定人家是抄袭的。正所谓自古英雄出少年,她常年经商,四处奔波早就见识过很多年少有为的人。吴朝这边没有,那越朝上一次国试的探花,也没多大年不纪就已经能做出明月几时有、元夕那样旷古绝今的好词,所以单凭对方年纪小,是不能轻易下结论的。
韩夏青从小就聪慧,还有一点别人不知道的,就是她在诗词曲画上面颇有造诣。以她对吴朝文坛中人的了解,尚无人能够做出那样的词句来,更不用说做出这首词之后还让人抄袭。
这几年下来,韩夏青已经习惯了独守空闺。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之时,想的就比别人多。一个孤身女人,哪怕是公主也有很多无奈之处。如陈家族人对自己掌握家族生意、抛头露面就有所不满,又如家族生意的发展,再如朝廷即将面临皇位传承带来的政局动荡,以及由此对陈家、对自己所带来的影响等等。
不管韩露怎么想,最后都要无奈的面对一个现实,就是自己身为女儿身,又嫁做人妇。想要过人上人的日子,不能仅仅依靠公主这个身份,根本的还是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好、做大、做强,否则三哥、四哥怎么会眼巴巴的跟自己合作?
不管韩夏青有什么目的,苏圣平已经决定和任兴志、关锦图、武路风完善那个宣传员、播种员的计划后就启程南下。从第二天开始,他就和任兴志等人就关在屋子里,着手制定伙计招募、培训、教育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计划。
这些计划里面吸收了物流行和民团的工作经验,结合身在吴朝这个最大的现实,总体上就是今后在湖北各府县招募的所有伙计,都要集中在武汉基地进行培训,然后再派往各地。第一年先在湖北推行,如果可行的话,后年再在其他府县推行。此外,对于发展哪些伙计、如何培养、怎么保密等等,众人都商议了一个方案。
吴桐和天南商社的管事谈判也基本完成,只剩下两方签订协议就可以。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专门的商业法律,但却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规则。这一点,尤其是在泉州、广州这种海商事比较发达的地方表现的很充分。
值得庆幸的是天南商社正是根植于广东,因此双方都十分注重即将签订的协议,也都相信在没有强力干涉的情况下,对方会遵守签订的协议。
在苏圣平看来,双方这种认识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契约精神。当初他在泉州的时候,最为感兴趣的就是商人之间十分注重契约的这种习惯。
按照他当初学过的法学理论,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在民主法治的形成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契约精神促进了商品交易的发展,为法治创造了经济基础,同时也为市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另一方面根据私人契约精神,上升至公法领域在控制公权力,实现人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契约精神是那世西方的主流精神,但并不是说那世古时候的中国或者这世的中国商人没有这种精神,当然这其中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按照以前法学课中学到的,契约精神包含四个重要内容,即契约自由、契约平等、契约信守、契约救济。
以物流行和天南商社签订的契约为例。契约自由、平等这两方面就要打折扣,但是大体上还是做到了这两点。契约信守这方面是最为靠谱的,毕竟此时的商人将信誉看的很重,这关系到其他和自己合作的商人是否相信自己的问题,所以尽管对方是二公主代表的陈家,苏圣平仍然相信对方会信守约定。最后的环节,契约救济上,是此时契约精神各方面中最大的软肋。
前面说过,此时没有专门的商业法律。但是一旦发生纠纷,首先官方仍然有许多类似于判例的东西存在,可以给审理的官员提供依据,又或者有儒家道德层面的名目为官员审理提供依据。当然,谁都知道这是不靠谱的,一旦纠纷一方是强力的,比如天南商社,物流行一旦与其发生纠纷,在官方层面不用想也知道必然吃亏。因此,对契约的救济,商人们很多时候宁愿相信商人自己。
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很多商业上的纠纷对普通人来说是一团乱麻,但对于有些商人来说则是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关窍。所以,如果有一方违约,想要依靠强力迫使另一方屈服时,广大商人自然会做出自己的判断,进而成为今后自己是否和那一方合作的判断依据。当然,契约纠纷或者说合同纠纷往往很复杂,这个时候还是只能依靠官方了。
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或许有人意识到,但却只会认为其在商事中有重大作用,而不会意识到对国家、社会意味着什么。好在,苏圣平当初研究生学的是民法学。不仅研究过《民法通则》《合同法》这样的法律,对法学经典着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也研读过多遍。
尽管不知道这样的言论、思想在当前这个时代能够引起多大的共鸣,但是苏圣平相信在宁波、泉州、广州这种商事发达的城市,这样的思想一定会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许多人指明方向。
当然,他背不下《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那样的经典着作,那样的语言也不符合此时人的思维习惯,但是用这个时空的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将里面的中心思想表达出来,自己还是能够做到的。这也是他回到泉州后,准备干的一件大事,用最通俗的语言讲出最震撼人心的道理。当然,这是后话。
就在苏圣平他们紧张讨论宣传员、播种员计划时,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找上门来了,再一次打乱他南下的计划。
不管韩夏青有什么目的,苏圣平已经决定和任兴志、关锦图、武路风完善那个宣传员、播种员的计划后就启程南下。从第二天开始,他就和任兴志等人就关在屋子里,着手制定伙计招募、培训、教育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计划。
这些计划里面吸收了物流行和民团的工作经验,结合身在吴朝这个最大的现实,总体上就是今后在湖北各府县招募的所有伙计,都要集中在武汉基地进行培训,然后再派往各地。第一年先在湖北推行,如果可行的话,后年再在其他府县推行。此外,对于发展哪些伙计、如何培养、怎么保密等等,众人都商议了一个方案。
吴桐和天南商社的管事谈判也基本完成,只剩下两方签订协议就可以。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专门的商业法律,但却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规则。这一点,尤其是在泉州、广州这种海商事比较发达的地方表现的很充分。
值得庆幸的是天南商社正是根植于广东,因此双方都十分注重即将签订的协议,也都相信在没有强力干涉的情况下,对方会遵守签订的协议。
在苏圣平看来,双方这种认识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契约精神。当初他在泉州的时候,最为感兴趣的就是商人之间十分注重契约的这种习惯。
按照他当初学过的法学理论,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在民主法治的形成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契约精神促进了商品交易的发展,为法治创造了经济基础,同时也为市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另一方面根据私人契约精神,上升至公法领域在控制公权力,实现人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契约精神是那世西方的主流精神,但并不是说那世古时候的中国或者这世的中国商人没有这种精神,当然这其中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按照以前法学课中学到的,契约精神包含四个重要内容,即契约自由、契约平等、契约信守、契约救济。
以物流行和天南商社签订的契约为例。契约自由、平等这两方面就要打折扣,但是大体上还是做到了这两点。契约信守这方面是最为靠谱的,毕竟此时的商人将信誉看的很重,这关系到其他和自己合作的商人是否相信自己的问题,所以尽管对方是二公主代表的陈家,苏圣平仍然相信对方会信守约定。最后的环节,契约救济上,是此时契约精神各方面中最大的软肋。
前面说过,此时没有专门的商业法律。但是一旦发生纠纷,首先官方仍然有许多类似于判例的东西存在,可以给审理的官员提供依据,又或者有儒家道德层面的名目为官员审理提供依据。当然,谁都知道这是不靠谱的,一旦纠纷一方是强力的,比如天南商社,物流行一旦与其发生纠纷,在官方层面不用想也知道必然吃亏。因此,对契约的救济,商人们很多时候宁愿相信商人自己。
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很多商业上的纠纷对普通人来说是一团乱麻,但对于有些商人来说则是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关窍。所以,如果有一方违约,想要依靠强力迫使另一方屈服时,广大商人自然会做出自己的判断,进而成为今后自己是否和那一方合作的判断依据。当然,契约纠纷或者说合同纠纷往往很复杂,这个时候还是只能依靠官方了。
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或许有人意识到,但却只会认为其在商事中有重大作用,而不会意识到对国家、社会意味着什么。好在,苏圣平当初研究生学的是民法学。不仅研究过《民法通则》《合同法》这样的法律,对法学经典着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也研读过多遍。
尽管不知道这样的言论、思想在当前这个时代能够引起多大的共鸣,但是苏圣平相信在宁波、泉州、广州这种商事发达的城市,这样的思想一定会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许多人指明方向。
当然,他背不下《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那样的经典着作,那样的语言也不符合此时人的思维习惯,但是用这个时空的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将里面的中心思想表达出来,自己还是能够做到的。这也是他回到泉州后,准备干的一件大事,用最通俗的语言讲出最震撼人心的道理。当然,这是后话。
就在苏圣平他们紧张讨论宣传员、播种员计划时,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找上门来了,再一次打乱他南下的计划。
不管韩夏青有什么目的,苏圣平已经决定和任兴志、关锦图、武路风完善那个宣传员、播种员的计划后就启程南下。从第二天开始,他就和任兴志等人就关在屋子里,着手制定伙计招募、培训、教育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计划。
这些计划里面吸收了物流行和民团的工作经验,结合身在吴朝这个最大的现实,总体上就是今后在湖北各府县招募的所有伙计,都要集中在武汉基地进行培训,然后再派往各地。第一年先在湖北推行,如果可行的话,后年再在其他府县推行。此外,对于发展哪些伙计、如何培养、怎么保密等等,众人都商议了一个方案。
吴桐和天南商社的管事谈判也基本完成,只剩下两方签订协议就可以。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专门的商业法律,但却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规则。这一点,尤其是在泉州、广州这种海商事比较发达的地方表现的很充分。
值得庆幸的是天南商社正是根植于广东,因此双方都十分注重即将签订的协议,也都相信在没有强力干涉的情况下,对方会遵守签订的协议。
在苏圣平看来,双方这种认识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契约精神。当初他在泉州的时候,最为感兴趣的就是商人之间十分注重契约的这种习惯。
按照他当初学过的法学理论,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在民主法治的形成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契约精神促进了商品交易的发展,为法治创造了经济基础,同时也为市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另一方面根据私人契约精神,上升至公法领域在控制公权力,实现人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契约精神是那世西方的主流精神,但并不是说那世古时候的中国或者这世的中国商人没有这种精神,当然这其中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按照以前法学课中学到的,契约精神包含四个重要内容,即契约自由、契约平等、契约信守、契约救济。
以物流行和天南商社签订的契约为例。契约自由、平等这两方面就要打折扣,但是大体上还是做到了这两点。契约信守这方面是最为靠谱的,毕竟此时的商人将信誉看的很重,这关系到其他和自己合作的商人是否相信自己的问题,所以尽管对方是二公主代表的陈家,苏圣平仍然相信对方会信守约定。最后的环节,契约救济上,是此时契约精神各方面中最大的软肋。
前面说过,此时没有专门的商业法律。但是一旦发生纠纷,首先官方仍然有许多类似于判例的东西存在,可以给审理的官员提供依据,又或者有儒家道德层面的名目为官员审理提供依据。当然,谁都知道这是不靠谱的,一旦纠纷一方是强力的,比如天南商社,物流行一旦与其发生纠纷,在官方层面不用想也知道必然吃亏。因此,对契约的救济,商人们很多时候宁愿相信商人自己。
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很多商业上的纠纷对普通人来说是一团乱麻,但对于有些商人来说则是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关窍。所以,如果有一方违约,想要依靠强力迫使另一方屈服时,广大商人自然会做出自己的判断,进而成为今后自己是否和那一方合作的判断依据。当然,契约纠纷或者说合同纠纷往往很复杂,这个时候还是只能依靠官方了。
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或许有人意识到,但却只会认为其在商事中有重大作用,而不会意识到对国家、社会意味着什么。好在,苏圣平当初研究生学的是民法学。不仅研究过《民法通则》《合同法》这样的法律,对法学经典着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也研读过多遍。
尽管不知道这样的言论、思想在当前这个时代能够引起多大的共鸣,但是苏圣平相信在宁波、泉州、广州这种商事发达的城市,这样的思想一定会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许多人指明方向。
当然,他背不下《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那样的经典着作,那样的语言也不符合此时人的思维习惯,但是用这个时空的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将里面的中心思想表达出来,自己还是能够做到的。这也是他回到泉州后,准备干的一件大事,用最通俗的语言讲出最震撼人心的道理。当然,这是后话。
就在苏圣平他们紧张讨论宣传员、播种员计划时,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找上门来了,再一次打乱他南下的计划。
不管韩夏青有什么目的,苏圣平已经决定和任兴志、关锦图、武路风完善那个宣传员、播种员的计划后就启程南下。从第二天开始,他就和任兴志等人就关在屋子里,着手制定伙计招募、培训、教育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计划。
这些计划里面吸收了物流行和民团的工作经验,结合身在吴朝这个最大的现实,总体上就是今后在湖北各府县招募的所有伙计,都要集中在武汉基地进行培训,然后再派往各地。第一年先在湖北推行,如果可行的话,后年再在其他府县推行。此外,对于发展哪些伙计、如何培养、怎么保密等等,众人都商议了一个方案。
吴桐和天南商社的管事谈判也基本完成,只剩下两方签订协议就可以。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专门的商业法律,但却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规则。这一点,尤其是在泉州、广州这种海商事比较发达的地方表现的很充分。
值得庆幸的是天南商社正是根植于广东,因此双方都十分注重即将签订的协议,也都相信在没有强力干涉的情况下,对方会遵守签订的协议。
在苏圣平看来,双方这种认识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契约精神。当初他在泉州的时候,最为感兴趣的就是商人之间十分注重契约的这种习惯。
按照他当初学过的法学理论,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在民主法治的形成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契约精神促进了商品交易的发展,为法治创造了经济基础,同时也为市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另一方面根据私人契约精神,上升至公法领域在控制公权力,实现人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契约精神是那世西方的主流精神,但并不是说那世古时候的中国或者这世的中国商人没有这种精神,当然这其中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按照以前法学课中学到的,契约精神包含四个重要内容,即契约自由、契约平等、契约信守、契约救济。 以物流行和天南商社签订的契约为例。契约自由、平等这两方面就要打折扣,但是大体上还是做到了这两点。契约信守这方面是最为靠谱的,毕竟此时的商人将信誉看的很重,这关系到其他和自己合作的商人是否相信自己的问题,所以尽管对方是二公主代表的陈家,苏圣平仍然相信对方会信守约定。最后的环节,契约救济上,是此时契约精神各方面中最大的软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