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会叫的狗,不咬人47(2 / 2)
到了第二天,老大刻意的开始往东走,因为从这里开始,一直往西的道路老大都非常的熟悉,但是东面有什么呢?在老大的鼻子里只能闻到那种叫狗的低级狼的气味,今天老大想要往东面去探索一番,虽然东面是人类的领地,但是有带着花香的两人跟着,应该没问题,就算有问题,自己也能跑,可能有危险,但是不得不试。
老大远远的就能看到东面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座人类居住的树洞,他俩刻意的绕道,不过还是过来了不友好的家伙,三条狗从很远的地方追了过来,不停的叫唤着,狗和狼虽然在很久很久以前是一家,但是现在语言是不相通的,老大、老二并不知道他们在叫什么,三条狗龇牙咧嘴,不停的狂吠,却不敢上前,蓓露丝和凯特琳看到有狗来了,想要把他们撵走,但是乌尔萨却说这正是观察的好时机,并表示狗肯定打不过他们俩,这才让蓓露丝和凯特琳没有向前,不过也在一旁认真的看着,万一打架打输了,她们俩随时准备上去帮忙。
阿尔伯特两兄弟并没有轻视这三条狗,常年在草原上生活的狗,实力与草原狼是差不多的,而一些常年跟随打猎的狗,捕杀兔子等猎物的能力也非常的强,阿尔伯特是一个差不多十岁大的男孩,老二是一头亚成年的草原狼,这三条狗并不是他俩能轻易对付的。
双方并没有激烈的冲突,三条狗大概停在阿尔伯特他俩2米远的地方,不断的叫着,气势吓人,而阿尔伯特他俩则一面看着三条狗,一面继续往东跑,只是速度越来越快,而三条狗在后面边叫边跟随。
在跑了一段路后,老大能闻到狗的气味变得越来越淡,他知道这里应该就是狗的领地的边界,爸爸说过,狗是人类喂养的,自己不会打猎,所以它们的领地和人类的领地是重合的,这里已经是它们能到的最远的地方,再往前它们就会离开,老大加快了脚步,老二紧随其后,三条狗中的两头已经停止了追赶,只剩下一条还在后面不停的叫着。
老大一直没有回头,但是他能听到狗的叫声少了两道,他继续往前跑了一段后,扭头看了看孤零零的那条狗,他和老二眼神一汇合,同时转身,向那条狗扑了过去,老大头硬,直接就撞了过去,兄弟俩配合默契,将狗撞倒后,老大咬住前腿,老二锁喉,只一瞬间就把狗扑倒在地,死死的咬住不松口。那条狗身体挺得笔直,喉咙被咬住又发不出声音,只能从嗓子的缝隙中硬挤出一道连续的“喝”声,只是出气多,进气少。
这一人一狼一狗就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蓓露丝他们追上,老大听到花香的人在叫自己的名字才松口,带着老二继续往东走,而地上的狗他们连看都没有看一眼,他俩想着:这狗虽然是人养的,但是好歹也算是低级狼,爸爸说过:狼族法则规定,禁止狼族内部死斗。老大后悔当时他没有问爸爸,这些狗算不算狼族的一份子,既然现在不确定,那就先把他们当成一份子再说,等到自己足够强大,能遇到像爸爸一样强大的草原狼的时候,再去问个明白。
那条狗捡回了一条命,夹着尾巴快速的回家,估计以后见到老大、老二都不会再叫了。
而老大、老二穿过了狗的领地后,仿佛进入了一片世外桃源,这里简直太舒服了,没有狗的气味,没有其他狼群的气味,人类的气味虽然很多,但是都清淡,不像是在这里长时间停留的样子,而最重要的是,周围到处都是好吃的猎物的气味,而且数量很多,他俩甚至看到有一只草原鼠在自己眼皮底下溜达,这在平时简直是不敢相信的,不过今天并不是打猎的好时机,老大转头看向后面的三人,离他俩有一段距离,所以他放慢了脚步,问起老二:“老二,你发现了没有,这里很奇怪。”
老二答道:“是的老大,这里有很多的老鼠和土拨鼠,而且见到我们还不害怕。”
老大说道:“说明这里是人类不经常来的地方,或者是……人类不要的一块地方。”
老二说:“我们一直生活在草原的西面,那里有狼群,有羊群,而人类也经常去那里,那么这一片草原除了老鼠就只有土拨鼠,没有狼群,真的很奇怪。”
老大说道:“以后还是少来这里,记住爸爸的话:其他狼群不来的地方,我们也不来。”
老二点头。
老大注意到老人又竖着耳朵要过来偷听,就闭上嘴不再说话,带着老二继续往东走。
蓓露丝和凯特琳经常来这里,这里是村子的东面,再往前走就到小溪,两人无聊的时候会来这里摸鱼或者射箭,这里很安全,没有狼生活在这里,而这一大片的草原其实是被人类已经探索完的,它处在村子和马普拉城的中间,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被无数的猎物扫荡了无数遍,这里除了老鼠就是土拨鼠,而这两种动物都不是猎人们喜欢的对象,费时费力,还买不上好价钱,但凡这里出现一只兔子,都要被过往的猎人顺道带走,更别说黄羊什么的了。
老大一直记着爸爸的教诲,越是这种看似很好的环境,则可能越是存在更多的危险,他虽然是第一次来这里,但是他还是有一种周围存在巨大危险的感觉,他提醒着老二,让他时刻的注意四周,老二对老大的话那是言听计从,两兄弟不再跑动,而是用打猎的姿势,低着身子向前摸索。
“哗啦啦”流水的声音从前方传来,空气中也多出了一丝水气,在老大的带领下,几人一起来到了村东头的小溪边,草原上水资源不能说丰富,但也不能说没有,在一片翠绿之间,一道银色溪水,波光闪动,微风中带着冰凉的水气,让人神清气爽。在蓓露丝最无聊的那段时间,这里是她和凯特琳最重要的游玩点。
老大和老二伸头在小溪边停下喝水,很清凉,小溪中有鱼儿在游动,不过老大并没有要抓鱼吃的打算,他不喜欢吃鱼。
老二的爪子离溪水很近,上面沾了一些水,他抬起来甩了甩,用舌头舔了舔,又用鼻子闻了闻,他突然觉得,爪子上的气味变淡了一些?他有些不太确定,叫来了老大,老二用爪子沾水,然后给老大闻,老大也不是很能确定,让他多沾一些,老二索性直接跳进了溪水,老大跟着也跳了进去。
水不是很深,兄弟俩直接就开始在溪水里面打滚,然后相互闻着对方身上的气味,有一丝的惊喜落下他俩的脸上,而蓓露丝几人却不知道他俩的想法,他们只看到一人一狼在溪水里玩的很开心,蓓露丝把小狼给凯特琳抱着,自己坐在地上开始拖鞋,想要跟着兄弟俩一起下去玩水。
蓓露丝跳进水里,往两兄弟身上泼水,而一般的动物是不喜欢身上有水的,老二甩着头抖动身体,大片的水滴撒在蓓露丝的身上,而蓓露丝继续泼水,老二继续抖动,最后她的全身都要湿透,老大则围在她的身边,用力的闻着,他很确定的是,恩人身上的花香味被溪水冲淡,带着一些鱼腥味和泥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