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开庭(3)341(2 / 2)
夜长晴木然点头,眼中划过一抹谁也看不懂的神色。
再复庭时,被告方果然像原告律师推测的一样,开始洗故意杀人。
据被告律师阐述,十年前,叶伟民只是在争执中失手误杀柳絮雪。当时他和平常一样喝多了酒,本来只是想打柳絮雪一顿,没想到误拿了桌上的水果刀,一顿和平常一样的家暴稀里糊涂地变成了凶杀案。
被告律师的陈词赢得了审判席做记录的女书记员一个大白眼,不过女书记受过专业训练,不能在法庭上骂人。
被告律师声称,误杀柳絮雪之后,被告的酒就醒了大半,被告本来想在警方来之后说明情况,却被恰好在警方之前上门催收的高利贷吓到。 叶伟民只是一个普通的、没有太多见识的农民,根本分不清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有什么区别,没有意识到其中的严重性,加上急于躲避高利贷,才会稀里糊涂的认下这个不属于自己的罪名。
并且,被告在狱中一直在忏悔,服刑期间也表现良好,鉴于以上情况,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决。
被告律师陈述的时候柳笙忍了又忍才没举起拐杖打人。
这是说的什么话!
什么叫本来只是想打柳絮雪一顿?什么叫一场平常的家暴稀里糊涂的变成了误杀?
这说的是什么放屁的话!!
但悲哀的是,按照被告律师的逻辑,叶伟民主观意识上只是想打人,确实可以算过失杀人。
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唇枪舌战几个来回,最后满庭的目光又落在了夜长晴身上。
她是唯一的证人,据说也是报案人,在罪犯突然翻供的时候,当年前因后果只有她才能还原。
夜长晴语气有些低落地还原了叶伟民和柳絮雪产生冲突到叶伟民在家中到处找工具,最后有意识地拿起水果刀捅死柳絮雪的经过。
但是,这个说辞有几个奇怪之处。
之前一直是叶伟民单方面的家暴,这一次两人为什么会产生冲突?叶伟民以前都是打人。这次怎么会激动到找刀子杀人?
在这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夜长晴低下头抿紧嘴唇,身体轻微颤动。过了好一会,才避过被告律师和柳笙急切的目光小声开口。
“我不想说。”
柳笙大惊,原告律师也皱起了眉头。
难道被他猜中了?这个关键时刻,夜长晴真的心软不想作证了?
“夜长晴女士……”
夜长晴打断道:“当初说好了,只让我作证虐待和故意杀人,没说要讲前面发生的事。”
叶伟民看着夜长晴,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他就知道。
她不会说的。
这场庭审可是直播啊,她名声已经这么差了,怎么可能说得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