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1 / 2)

  妖狐这边接到大天狗的邀请,便在黑夜山多呆了几日,大天狗是个十分耿直的boy,相处的也算愉悦。

  过了几日,妖狐拿着写着大天狗名字的符纸,带着书翁回到了晴明的住处。

  晴明:……

  晴明觉得自己捡了个大宝贝。

  自从捡到妖狐,他不但生活质量上去了,连运气都好了,式神都高大上了。

  连黑晴明的墙角都挖了回来,妖狐棒棒哒。

  晴明忍不住拥抱着妖狐,捏了捏他的耳朵,然后不出意料的被推开。

  喂,你那嫌弃的表情怎么回事。

  妖狐:爷,讨厌男人。

  啊不,小生讨厌男人。

  作为一个轻度厌男症患者,妖狐不讨厌与男人相处,但是讨厌与其亲密接触,除非你是亲爹或者亲弟。

  显然,晴明都不是。

  因此理所当然的被嫌弃。

  大天狗来到晴明这里时,看到晴明还愣了愣,毕竟之前他还设计过弄死晴明,因此他十分高冷的带着面具对晴明点了点头,转头找妖狐玩去了。

  妖狐跟大天狗合奏,樱花姬跳着舞,一边的书翁绘画,倒也算的上是诗情画意的场面。

  作为一个耿直的游戏控,妖狐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狗崽CP。

  所以他完全没觉得跟大天狗相处愉快有什么不对。

  对于不妖怪而言,要找一个合胃口的同伴可不容易。

  比如说平安第一酒吞吹的茨木童子。

  比如说共生关系的山兔,比如说莹草和蝴蝶精。

  而现在,大天狗觉得自己找到了个脾气相投的好朋友。

  虽然之前跟晴明有些龃龊,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欣赏妖狐的秦乐,而且他跟博雅的关系也不错,两人都善奏笛。

  不过妖狐最擅长的是瑶琴,这倒让大天狗有些意外。

  毕竟十一区这个年代最流行的是筝。

  比起筝,琴的声音要低沉且小的多,不适合公共场合演【装】奏【逼】。

  因此声音清亮的筝更受欢迎。

  而妖狐却弹得一手好琴。

  音色浑厚而清亮,颇有争鸣之声。

  这音色美的让人惊叹。

  一曲毕,妖狐又换了二胡、马头琴、甚至箜篌、月琴来演奏不同的曲乐。

  倒也有意思。

  大天狗赞叹道:“妖狐真是善于乐器,每一种都很棒,不过还是琴听起来更好。”

  妖狐笑了笑,要是你跟他一样活了几亿年,相信你也会多才多艺。

  时间,永远是最好的老师。

  因为大天狗的换阵营,黑晴明那边就有点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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