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伟大的冒险往往起始于一家酒馆?7(1 / 2)

提夫林是获得了地狱恩惠(同时也是诅咒)的本地异界生物。

这种诱人堕入深渊的血脉并非显性遗传,即便是两个普通人类结合产下的子嗣也可能是提夫林。

起初他们和普通的人类幼崽十分接近,最多伴随着些许散发硫磺气息的体味,偏深色的皮肤,亦或者令人感到不安的眼睛,极少数情况下长有非人类的蹄子。

随后在成长的过程之中,顺其自然地学会深渊语、肢体产生畸变、头上冒出双角、身后长出带有倒刺的尾巴。

再接着是能够在夜间视物,并根据其血承觉醒不同的类法术能力。

许多被发现拥有这种秽恶血脉的孩子都会在最初的一年内遭到遗弃。

就好像年仅5岁便长出犄角,父母将其遗弃后迅速逃离香茅领的提夫林乞丐艾克蒙·孪登姆一样。

难以想象的恶意与折磨充斥他的童年,最凄惨时甚至需要拖着遍体鳞伤的身躯舔舐泥水解渴,亦或者满足那些比地狱之血还要恶劣的佣兵令人不齿的需求。

但来自地狱的力量赋予了额外的活力,让这位地狱之子顺利活到现在。

10岁,在某些地方都是该外出冒险的年纪了。

但艾克蒙却始终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被更加强壮的乞丐支配。

折断了惯用的左手,戳瞎能够暗中视物的右眼。

隔三差五都要被殴打至凄惨异常,靠卖惨供佣兵取乐换取勉强果腹的食物,就这还要被收养他的乞丐掠夺大半。

若非酒馆的老板诺兰偶尔给他剩饭,说不定艾克蒙早就死在了某个说不清是不是比他的血脉还要干净的臭水沟里。

但现在,他或许面临着改变命运的机会。

20枚金币,只要有其中的一半,不,哪怕只有五分之一,都能够凑足逃离风语镇与香茅领的食物。

艾克蒙发自内心地相信,只要自己前往大城市,随便什么都行的那种,都能仅凭别人家的剩饭活下去。

说不定偶尔还能捡到点值点钱的时尚小垃圾?

听说大城市的居民偶尔会把还没坏的东西丢掉。

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一切的意思就是包括了把自己的灵魂卖给魔鬼。

见那个提夫林小乞丐在营业时间走了进来,酒馆老板嫌弃地摆了摆手:“从我的酒馆里出去,这个时间点没有你能吃的东西。”

但前者不为所动,坚定地来到柜台前,左眼中仿佛因激动的泪水折射着光芒。

“我要接下那个护送法师的任务。”

听闻此言,老板诺兰眼中露出诧异之色,酒客中则爆发出更加快活的笑声与嘲讽。

一个没人要的提夫林小鬼?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接近尊贵的法师?

诸如此类饱含恶意的话语早已听腻,艾克蒙毫不动摇地伸出右手:“把金币给我。”

见状老板不禁皱起眉头:“听着,这个任务不适合你,这钱也不是你能碰的东西。如果你打着拿了钱就跑的主意,等着你的是比死还痛苦的结果。”

“我没想拿了就跑!”提夫林急切道,“我之前送别人进过遗迹,我能完成这个任务。”

说到底,那个古墓已经出土近四个月了。

在一批批佣兵与冒险者猎狗般掘地三尺挖走了任何一点值钱、疑似值钱或金属之类的东西后,现如今的遗迹就只剩下了光秃秃、空荡荡的墙皮。

没有机关,没有陷阱,没有宝藏,也没有怪物。

它什么都没有,这就是个牵条狗都能轻松完成的跑腿任务而已。 若是不抓住这次机会,说不定艾克蒙会死在这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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