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1 / 2)
“那种毛茸茸又可爱的小东西哪里可怕了,我怎么娶了你这样一个胆小的笨蛋呀。”
她不满我这么形容她,用两根青葱般细嫩的手指比划。
“不是那种茶杯小狗,是呲着獠牙的恶犬,再说,小狗不也很凶吗?”
因为我平日很娇惯她,从不用她像别人家的太太似的做家务与料理,都是请佣人的,所以她一直像个小姑娘似的。无论是脾性还是外表。
我才不信她这种说辞呢,只觉得她是在骗人玩。于是第二天就从狗市买了只藏獒来,想要试一试她。结果她怕狗竟然是真的,一见到就双腿发软的坐到了地上,眼泪也下来了。
“太一郎,这是哪来的家伙,快把它赶走啊!”
我的妻子是个大家闺秀,我从没听她叫的这么不懂礼数。女人的尖叫声有时是很败坏人心情的,于是我也恼火了,像老师一样训斥她。
“不就是个狗吗,有什么好怕的?”
她哭的更凄惨了,眼角红的像含苞待放的玫瑰,坐在原地一动不动,漂亮的身体不停的发抖,像在勾引人似的。甚至跪下来求我。
“把它牵走,求求你了。”
真是怪可爱的。不过这种陋习可不能惯啊,抛却她漂亮的壳子,这幅行径一点也配不上我妻子这个身份。于是我便找来了枪,像个男子汉一样把它塞到她手中,鼓励她。
“克服恐惧最快的办法,就是亲手打败它,来,亲爱的,我来帮你。”」
作者有话说:
康康有没有人猜到那些小孩是谁的。
《妻子》是太一郎视角的第一人称小说,日记体,懂得都懂,和《洛丽塔》差不多。
第二十六章
小说家的鲜血对小说造物而言, 是相当于猫薄荷和兴奋剂一样的存在。
打架本来就疯的钰子小姐在主人受伤,吸入过度鲜血的情况下更是癫狂的意识全无。
源源不断的黑线凝结成网,十几厘米粗的触手, 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一样自三四米高的白色怪物体内抽出,和它的主人一样歇斯底里的攻击那个胆大妄为者。
禅院甚尔就算持有可以扰乱术士的天逆鉾, 可双拳难敌四手, 应付起来稍显困难。
毕竟只攻不防的疯狗打发, 对手还是攻击性极强的远程, 谁也不好受。
青池涟央的目的本就是割下敢和港口黑手党抢地盘的混蛋的头颅带回去。
钰子小姐便更不留手,势必要让这个伤到主人的家伙付出百倍代价再凄惨死去。
他侧腰的伤口其实不算严重,因为钰子小姐在那刀刺到青池涟央之前就迅速做出了反应, 并未伤到内脏和骨骼,所以他也不着急。
他无动于衷的看着, 视线投在那个酣畅淋漓的战斗着的男人身上。
小说家自然不善体术, 也从未尝试过在凶案现场追击凶手这种剧烈运动,他先前破案只是为了钻研人性, 找出凶手就够了。所以对这种纯体术的战斗感到新奇。
禅院甚尔打着打着,心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