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旅途之上246(1 / 2)

人们总说旅途之漫长,唯有旅伴同行才能避免其孤独。

这句类似深奥哲学的话语的确有道理,当然,我说的不是学术意义上的,我不是学士,阿尔斯也不是,但我们都很明白,有个旅伴一同旅行的确会让旅途变得有意思许多。

马车的车轮前行在道路上,健硕的马匹牵引着马车,沉重的货物在强壮骏马的拉扯下向前移动着,也在地面上留下了深深地车痕。

劳伦斯坐在马车上,牵着缰绳,腿上戴着一张毯子,整个人不断的吐息白色的烟雾,赫萝则和见面时一样戴着兜帽,腿上也和劳伦斯一样搭着毯子,小脑袋靠在劳伦斯的胳膊上,发出着低沉的喘息声。

“看来她睡着了。”阿尔斯起码跟在马车边,看着低着头看不见脸的赫萝,劳伦斯也瞟了一眼赫萝无声的笑了出来,“嗯,是的。”

“那咱们可以用男人的方式取暖了。”阿尔斯笑着,从马鞍上取下酒壶扔给了劳伦斯,后者也接住了,笑了笑,扒开瓶塞猛灌了两口。

但劳伦斯却在喝下烈酒后一阵咳嗽,看来劳伦斯先生不太习惯烈酒,而他却很快止住了咳嗽,瞟了一旁睡去的赫萝,在确保她没有被吵醒后才松了一口气。

“这是什么酒?阿尔斯先生?”“叫我阿尔斯就可以了,朋友们都这么叫我,这酒是雅尔码烈酒,古老矮人时代的烈酒。”

阿尔斯从劳伦斯手中取回酒壶,自己也猛灌了一口,烈酒顺着喉间滑下,瞬间驱散了寒意

“给我也喝一口。”令劳伦斯没想到的是丽莎,阿尔斯苦笑了一阵,没有拒绝,将烈酒从肩膀上递给了后方的丽莎,后者接过酒壶,豪爽的扒开塞子就是两大口。

女神在上,这丫头真是越来越野了,你说她是公主?以诸神之名,我想除了真正知道的人,没人会相信,也许瑟兰督伊也快认不出丽莎了。

“阿尔斯先生,您的妻子非常的……豪爽。”劳伦斯苦笑着说,阿尔斯也苦笑了一阵,接回了丽莎的酒壶,没有回话,只是微微点头。

阿尔斯瞟了一眼赫萝,“赫萝小姐似乎比较内向。”的确给人这样的感觉,从见面以来,赫萝就没和阿尔斯三人说过话,只和劳伦斯交谈,看似非常怕生。

劳伦斯看着身旁的佳人微笑了出来,“相信我,阿尔斯,她是个好姑娘。”阿尔斯看着可以说含情脉脉的劳伦斯,不住也微笑了出来,心领神会,“当然,我也确信如此。”

“话又说回来,劳伦斯,戴着一个姑娘出门经商,一不带武器,二不雇护卫,这可不太明智。”阿尔斯说着拍了拍自己腰上的利刃,阿尔斯的确全副武装,一柄匕首,两把剑,两把火枪,也许衣服之下还有着锁子甲。

与阿尔斯一样,丽莎和影也是全副武装,而猎魔人本身便是一台行走的战争机器,劳伦斯很清楚,能抢阿尔斯一行人的人,不是实力非凡,就是勇气可嘉。

“我不是一名军人,不会使用武器,而带了武器往往就难以去靠沟通解决问题其次,护卫的价格我也花不起。”“你去和土匪讲道理?”

这让阿尔斯哭笑不堪,但劳伦斯则是微微耸肩,“土匪靠收过路费以此维持生计,通常是不会随便杀戮过往者的,比较如果大家都躲着走,他们就没有收入了。”

“通常情况下只需要好好沟通,缴纳费用便可放行。”商人,一个活生生的商人,这种人就是这样,能用嘴和钱解决的问题,尽量不动手,尤其是自己动不了手的情况下。

阿尔斯无奈的摇头,这里是北方,治安不比南方,土匪更是成群结队,真这样一个个交?我可不喜欢这主意,也许这也是为什么北方的商人至今仍是小商人,而没有和南方一样形成资本主义势力的原因。

热那亚的资本阶级发动革命,把尼弗迦德皇室送上了断头台,而中央王国虽然军队依旧忠于皇帝,但冯.不莱梅家族还是得对资本家让步,不然就得和老对头一样重演悲剧了。

“放心吧,劳伦斯,有我在,你不用在去交钱了。”阿尔斯这句话刚说完,就感觉到了腰上的一阵刺痛,丽莎拧着自己的腰,冷笑着似乎在提醒自己什么。

阿尔斯哭笑了起来,“是我们,我们。”

劳伦斯尴尬的笑了笑,他不应该质疑,虽然游侠是水平和素质千差万别,但阿尔斯先生曾是一名骑士,一名谷地骑士。

劳伦斯曾经无数次见过这些骑士,从风息山谷的血门通过,进入保留地,他是个旅行商人,去过许多地方,世间绝大多数地方都留下过自己的足迹。

而在风息山谷,瓦连京爵士和他的骑士们,利用那里的地形,将那里打造成了一座坚不可摧的要塞,首都的门户。

千百年来从未有攻击可以打过风息山谷,瓦连京家族也在那里镇守数个世纪,履行自己的誓言,和骑士们一起,身披白甲,高举白鸽旗的谷地骑士。

他们训练有素,身经百战,天下人皆知他们的事迹,其中最被人民群众热于讨论的便是胜利平原会战,也被称为神皇之役。

谷地骑士,特拉华轻骑兵,洛汗骠骑,近卫骑兵和高地骑兵,人类最强大的五大骑兵军团一同,协同圣骑士在北方,也就是如今的北方王国,与精灵异端进行了大决战。

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骑兵会战,吟游诗人们如此歌唱。 “步入永恒之地,行于寂静的荒野之灵,掠食之鹰盘旋当空,守护女神之土,上古低语中,力量投如其掌,王国的铁骑,鲜血流入雅布格河,信仰即为堡垒,追寻女神之光,放手一搏,今日血染北方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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