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08(1 / 2)
听见“陈牧”二字,王春香身子立刻不可控制地颤抖了一下,好似一下子被吸了魂一般,呆呆地怔在原地。
连胡宗宪等人已经离开了都没注意到。
她就这样站在这里,呼吸越来越急促,眼底不觉间也湿润了,泛着一层晶莹的泪光。
往事一幕一幕,走马灯一般全都浮现在她的眼前。
十六岁的王春香,大概永远不会想到,有一天她会站在这里,成了一个事业有成的女商人,拥有着偌大的家业,还有一个理解自己支持自己的好丈夫。
彼时的她,和同龄的女孩儿没有什么区别。白天和妹妹去山上割猪草,妹妹年纪小,她总要把妹妹的那一份也割了,背着满满一箩筐下山喂猪喂鸡。
接着她就要帮着母亲准备一家的伙食,提着饭盒去集上自家的肉铺里给爹爹和两位哥哥送午饭。
十六岁的春香,已经生得亭亭玉立,是个大姑娘了。
她头上簪着自己做的绒花,眼睛亮的同天上的星星一般,每次走在路上,都惹得那些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回头张望,有些调皮的,还要上去搭几句话。
那时她就脸红得快步离开,到肉铺里送了饭后,总要让哥哥送自己回家,生得再碰见那些无所事事的小痞子们。
日子很平淡没有新意,但春香总能找到一些乐趣。上山割猪草的时候,她会采一些好看的鲜花,编成花篮或者花环。在家做饭的时候,她会尽量用能用的食材,把饭菜做得更加可口,揉面做馒头时,她会做成各种形状,小猪,小狗,鲜花,各式各样都有,馋得邻居家小胖吵着要吃那个小狗的馒头。
长得漂亮,又心灵手巧,上赶着登门去春香的人家,踩破了王家的门。但王老爹一个都看不上。
那时的春香,只觉得爹爹是想让自己嫁个好人家,不用吃苦受累。如今才明白,她爹想的,不过是攀一个好女婿来让两个哥哥有靠山而已。
春香第一次听到陈牧的名字,是陈牧中了秀才的时候,家里人说闲话提起来的。那年陈牧才十四岁,人人都夸他是少年天才,家里是那样穷的光景,偏偏能够生志气读好书。
如此又过了三年,春香已经十九岁了,在民间,这已经是快到黄花闺女的年纪,不嫁不行了。
陈牧读了三年书,去参加乡试。王老爹觉得他有前途,又看中他家里没有亲人,没有亲家琐事,将来有什么,都是他们王家的,于是嫁女心切,不等着放榜,便把女儿给嫁了过去。
谁料想陈牧竟然落榜,只能再等三年后。
女儿已经嫁了过去,王老爹只能再等三年,但对这个女婿,已经很看不上了。
陈牧虽然不是倒插门,可因为家里贫困,要仰仗着岳父过活,低声下气,地位连倒插门都不如。
虽然王老爹看不上陈牧,但春香却对陈牧十分满意,她没什么文化,只粗识得几个字,不知道这种东西叫爱,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想和他过一辈子的日子。
陈牧对她很好,夫妻两个住在简陋的木屋里,布置的却很温馨。平常陈牧对她,也是无不呵护周到,成亲十年,竟一次冷脸也没有。郎情妾意,日子十分甜蜜。
王春香到现在还记得,那年因为她喜欢牡丹花,陈牧靠着一双脚,跑到南京卖了一身衣服,才在她生日那天捧着一盆最大的牡丹花乐呵呵地跑了回来。
陈牧有些清高,没成亲之前,一心觉得自己是要当大官的人,不肯低声下气给人打工。如今成了家,总不能让老婆也跟着挨饿,只好舔着脸去镇上赵财主家,忍了一顿讥讽,才求了一个教书的差事,每月几钱银子,可以和妻子勉强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