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击毙(1 / 2)
那年他十七岁。
虽然没有成功,但他还是被女学生的家长控告,最后被当作成年人的案子审理最后进了局子。
他在监狱里度过了自己十八岁的生日,出来之后就被已经精疲力竭的父母扫地出门。
戈德温夫妇不明白为什么费尽心血养大的孩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哪里做错了,为什么好好的孩子会变成一个罪犯。
他们只是再也没办法承受了,把儿子赶出家门之后带着女儿连夜搬了家,断绝了联系。
马丁·戈德温有了更多的理由去恨自己的父母和妹妹,但他已经无处可去了。
自然而然地,他加入了帮派,为了获得立足之处,更是为了发泄自己无处释放的恶意。
但作为一个其实没什么能力的家伙,马丁能加入的帮派自然也不是什么厉害的存在,但反而是这种小帮派才更在意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
美国的帮派文化大概率可以说是源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牛仔”,所追求的就是英勇无畏、自由自在、忠于家族。
虽然真正的帮派和这些个美好词汇沾不上边,但行为准则勉强也能说差不多,不怕死、不在乎法律、对帮派忠诚。
马丁很快就成为异类,他并不忠于自己的帮派,只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恶,然后就被踹出了帮派,再次流落街头。
在那之后,他度过了很艰难的几年,直到他二十六岁那年,自称为“老师”的家伙出现。
对方把他捡回了家,说是“看出他内心的恶魔”,“不能让自己的手艺失传”。
总之,马丁被收留了,“老师”开始教给他一系列规避被抓的技巧,带着他一块实行犯罪,一切似乎都变得美妙起来。
刚开始当然很快乐,马丁放纵着自己,享受着那些女人的惨叫和哀求。但是慢慢地,他开始变得不满足。
不被抓到是“老师”的准则,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自然就有很多规矩,如果他不照着实行就会受到惩罚,而对方有着比他更厉害的手脚与武器,马丁不得不听从。
直到“老师”因为疾病倒下,马丁快乐极了,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对“老师”的救治,并用最快的速度卷走了对方的所有钱财,甚至向警方举报了对方,火速逃到了新的城市。
然而几乎是刚到这个新的城市,他就在一次意外中被确诊了白血病。
别无选择,马丁想要活下去,他开始进行治疗,同时也继续犯罪——毕竟谁会怀疑一个患病的人呢?
直到他必须住院进行手术和术后观察,他的犯罪才不得不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