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7(2 / 2)

  三人虽然学的都是服装设计,但何景川很聪明,沟通能力又强,几乎所有的工作渠道都是他弄来的,然后分给另外两个人做,大三那年他帮一个老板运营加设计的服装品牌爆红,销量与口碑双赢,另姜兵和初九都意外的是,何景川在最初期谈合作时就没要钱,而是跟老板要了股份。

  事实证明他赌赢了,自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在其他同学还在为毕业找工作发愁的时候何景川就已经开着奔驰上下班了。

  当然他没顾着自己赚钱,姜兵和初九也被他带到公司里,成为小股东。

  当年他们三人的创业故事一度被学弟学妹津津乐道,尤其是何景川,有颜有钱,倒追的姑娘一大把,但他却一心扑在事业上,越做越成功。

  许斯庭不是很清楚这段过去,只是在第一次去监狱探视的时候姜兵告诉她,自己之所以入狱,是因为被最好的兄弟陷害。

  而这位“最好的兄弟”就是何景川。

  他们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姜兵没细说,兄妹感情让她无条件相信姜兵的话,也是从那一天起她决定接近何景川,让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刚进入公司的时候许斯庭听到不少私底下的闲言碎语,什么何总这个人心狠手辣,能做到今天的位置完全是踩着功臣的肩膀爬上去的,就连对他有机遇之恩的大老板也被他挤走,独享胜利果实。

  但相处久了,从这些声音中许斯庭不难辨出,男人大多出于对成功人士的嫉妒和对现状抱怨的不甘,女人大多则是爱而不得的酸臭味在作祟,而真正的何景川却始终像谜一样的存在着。

  “既然你知道我是姜兵的妹妹,为什么不揭穿我?”

  “说实话,我没认出来。”

  真的没认出来,要不是何景川后知后觉发现事情不对,让秘书介入调查,他至今仍然不会把还是初中生的许斯庭和眼前人联系起来,因为她变了不少,而且她和姜兵不同姓。

  “你为什么要毁我哥?他不是你的好兄弟吗?”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或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姜兵被判了六年,处罚金200万,人虽然坐牢了,但是罚金是何景川替他交的,不过姜兵对此一无所知。

  许斯庭听到何景川在这个时候还能流利地跟她讲刑法觉得特别可笑,她转头嘲笑一声,说:“我哥真是交了个好兄弟!”

  “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买单,姜兵既然做错了就得承担后果,以后他刑满释放,我还会接纳他。”

  “那就不用你操心了,我哥以后的日子我会管。”

  何景川指着可可西里的漫空星辰,对许斯庭说:“从头到尾我没害过他,如果我骗你,就让我今晚和那些客死他乡的淘金客一样,葬在这河床下面,做孤魂野鬼!”

  他起誓的声音落下,远处便响起了野狼的嚎叫,迅速逼近。

  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似海深仇,眼下都被野狼的叫声遏制,别忘了,狼是可以吃人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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