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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小姐一次次拒绝摇滚名人堂提名,不想结束契约,只为让安度西亚斯能多在人间留几天。

“你知道的,契约已经完成了,那些浮名没有真正意义。人们听着你的歌,为你疯狂,你已经成功了。”

海边私人沙滩,安度西亚斯躺在女巫腿上,最好的离别都有月亮和大海陪伴,现在就是好时候。

“你想拿报酬了?说吧,我的灵魂还是寿命?”

安度西亚斯和女巫已经很熟了,他能听出女巫强忍着不舍和悲伤装出一副铁石心肠。他给了女巫最后一个拥抱,恶魔的体温可以和人类一样温暖,不过离别时刻,他想做真实的自己。

死亡般冰冷的拥抱,垂死挣扎般的亲吻,女巫扯住恶魔的长发把他拉到怀里。

“给我你的第一个孩子,多做坏事,别上天堂。你我终将重逢于地狱,我会准备盛大的婚礼迎接你。”

布兰达追着杰森走后,孤身一人的安度西亚斯再一次想起了他和女巫的往事。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也许还有二十年,最多四十年,他就可以和恋人重逢了。

希望布兰达别被妈妈的音乐风格污染。

地狱不都是燃着烈火,充满硫磺味的,也有一些地方能把人冻成脆的。

人间的冷和地狱不同,地狱只是冷而已,人间的冷来自秋季寒风、被雨水打湿的泥土,还有布兰达第一次闻到,说不上来的气味。她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也许是雨的味道?地狱里没有雨水,没有天气,也没有四季。

她独自站在墓园路灯照不到的阴影中,陌生的世界在她面前。她好奇地蹲下,抓起一把泥土,能感觉到可以孕育植物、昆虫和更小生命的力量,地狱的泥土里什么都长不出来。

这是个真正活着的世界,不是恶魔、灵魂、妖鬼以及其他不死生物,活生生,会呼吸的人在这里生活!

布兰达从未这么兴奋过,这比地狱有趣多了。对,还有哥谭,她看了路标,这里就是哥谭!小丑、稻草人、急冻人、毒藤女……那么多恶棍等着她的驯服,她可以和罗宾一起!

她丝毫不在乎泥土把衣服弄脏,盘腿坐在杰森墓碑旁,笑着听墓土之下传来人类听觉无法捕捉的敲击声。杰森也来了,活着的杰森,罗宾。还有她自己,恶魔是非物质生物,理论上和灵魂一样。而她是恶魔和人的混血,她是物质的,也不完全是物质的,在地狱里她会更像个恶魔。在人间的话……

布兰达拍了拍手,感觉好像是有什么不同了,她更“物质”了。准确讲是依然和地狱一样被刺穿会流血,但不会在扎眼间恢复了。她依然强壮有力,但那可以移平山丘的力量不见了。

很正常,人间会平等地给偷渡的天使和恶魔带上枷锁。

雨越下越大,盖住了六尺墓土之下杰森的嘶吼和咒骂。半个小时过去了,布兰达还在等着,她给自己找了点事做——剪头发。

早就看自己长到腰部的头发不顺眼了,每天打理头发都要让四个女妖忙上三小时,塞进铠甲里还会卡在铠甲缝隙处。现在没有爸爸看着,她终于能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了。

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照着头发割下去。就算她穿的是睡衣,口袋里也有刀。在地狱时她正在吃晚饭,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之一,穿舒服的睡衣是对晚饭的尊重。

足以让安度西亚斯心碎的一幕正在杰森墓旁上演,布兰达比黑夜更优雅的长发一缕缕掉到地上,混进肮脏的泥土里。万幸此时他还在地狱里专心想老婆,没想到布兰达会剪头发这事。

杰森终于挖穿墓土,用那双被棺木和砂石折磨得鲜血淋漓的手扒到地面时,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他墓旁。女人

说实话,他看到现在这一幕都会叫一嗓子。但女人只是微笑着看向他,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样。

这不会是女鬼吧?莫非他死而复生之后能见鬼了?

“走吧。”

“去哪?你是谁?”

然后杰森就眼前一黑,草,这家伙把他一脚踹回坟里了!

暂且不提杰森要再愤怒地挖上半小时才能重回人间,布兰达动作飞快把他挖出来的墓土填回去了。

先说布兰达,她觉得自己是全地狱最委屈的恶魔,没错,就是委屈。

当年!杰森!信誓旦旦!说过他会记得自己!

在关于为什么不告诉杰森他可以回人间的争吵后,在管家维托的建议下,布兰达和杰森坐在一起,认真讨论了这个问题。

“这不是小孩吵架,拿出谈判的态度来。”

管家维托站在长桌两端,作为裁判主持百分百是小孩吵架的争执。

“因为你回不去,回去就会被抓到天堂,同时忘了地狱里的一切。”

布兰达没说“忘记我”,不知为何,她觉得这么说像是示弱。

“我不会,你没试过怎么知道?”

“因为那他妈的是世界法则!”

这次布兰达没再说一遍“你能违抗世界法则为什么还会被撬棍打死”。

“我发誓我不会!”

情急之下,杰森许下了自己都不相信的誓言。他只是想结束冷战,布兰达幼稚地躲着他,又不让他离开。而他……

他也不想把布兰达一个人留在地狱,在他眼里布兰达从不是个恶魔,布兰达只是想保护自己和父亲,还有他。不安的孩子总能准确识别出同类的气味,布兰达想要秩序很大程度是因为无序地狱带来的威胁。

维托没想到两个孩子就这么和好了,杰森撒谎,布兰达选择相信,他们又手拉手去杀恶魔了。

直到杰森重返人间的雨夜,他和其他灵魂一样忘掉了地狱,忘掉了布兰达。再次见到那双妖异的蓝眼睛,杰森只觉得美丽,而不是熟悉。

布兰达随手打碎了杰森的墓碑,头也不回离开墓园。她不该相信杰森的,这家伙活该被撬棍打死。她应该马上去把小丑的头拧下来,因为小丑给她送了个谎话精!

这可能是布兰达最天真的一面,她因为希望杰森永远不要忘了自己,就相信一个孩子的话。

结果就是现实狠狠给了她一巴掌,她追着杰森来到人间,看杰森……

杰森现在就是个傻大个!一点都没小时候可爱,杰森就应该是十六岁!

她穿着拖鞋,湿透的睡衣和头发搭在她身上,加上她从未见过太阳的苍白肤色,往墓地旁的路边一站,看见她的所有车都猛踩油门尖叫有鬼。

“我要切碎小丑、杰森和所有疯子——”

布兰达愤怒地咒骂着,她已经字面意义上气得冒火了,万幸有雨没烧糊头发。

让她冷静下来的是一群机车党,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哥谭当地土特产。看样子二十出头,有几个可能还未成年,三五成群互相壮胆,幻想可以通过虚假的暴力拥有控制权。

他们把布兰达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在路灯下看清布兰达的美貌后更兴奋了。

“这么晚了,你不该独自出现在郊区。”

就算布兰达不是很确定他们刚才为什么会朝她吹口哨,这是调戏还是哥谭特色礼貌打招呼,现在也明白了。

她看着面前写满了不怀好意的面孔,饶有兴味地想着,杰森当罗宾时是不是也要和这玩意打交道?还是说这种小角色都交给蝙蝠侠解决?

作为来人间的第一次流血事件,布兰达对小混子们十分不满,至少给她贝恩吧!据说贝恩是人类力量天花板,她很好奇和自己这个半魔人比到底谁更强。

看布兰达没有害怕,男人作死地伸出手来。

这是布兰达第一次仔细观察人类的手,男性的骨骼比女性更粗一些,表现在手指上更加明显。下雨的原因,被雨水打湿的皮肤会出现褶皱,增加摩擦力,她学过这一点。为了了解人类,自己的二分之一,安度西亚斯为她找过专门老师。一个有食人癖的澳大利亚女人,没人比她更懂人类的触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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