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真有视频监控证据?顾晨出手66(2 / 2)

“而且我方有录音,蔡谦亲口承认,他对赵乐乐实施了强女干行为,既然蔡谦都已经承认了,这个案子我认为就可以定性了。”

审判长:“被告律师有何辩驳?”

顾晨说道:“这个录音我听过了,蔡谦在警方抓走之后的笔录里面,并没有承认是强女干,而他也没有明确的说自己对赵乐乐实施了强女干。”

“这个录音很明显是赵依萍在引导蔡谦承认强女干,所以在录音里面,赵依萍一直在反复的让蔡谦确认是强女干。”

“很明显,赵依萍一开始就做好了偷偷录音的工作,所以开始引导蔡谦承认强女干,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赵依萍为什么会偷偷开始录音呢?”

“而且录音的时间只有一分钟,但是赵依萍全程录音应该不止一分钟吧?对录音的内容进行剪辑,而且进行引导,我认为这个录音的证据无效。”

顾晨看向蔡谦,说道:“审判长,我请求蔡谦发言,我想让蔡谦告诉大众,当初赵依萍和赵乐乐一家的原话是怎么说的。”

审判长同意了。

蔡谦说道:“在发生关系后,赵乐乐突然就生气了,然后就摔门而去,可是明明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她很享受的样子,然后我就去哄赵乐乐,结果赵依萍就说,只要我承认错误,赵乐乐就不会生气了,我们两个人就可以订婚。”

“在车上大概我们聊了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聊的我都迷糊了,赵乐乐的妈妈反复给我洗脑,只要我认错就什么事情都没有,说什么女孩子就是要哄的,要主动去认错的。”

“最后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实际上我根本没有抢女干赵乐乐,赵乐乐也不是第一次,她很愿意配合我的。”

“我发言完毕。”

蔡谦都说完了。

赵宇立马开口:“蔡谦的发言只是基于个人的发言,我认为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完全还原事情的真相,具体要还原事实,应该交给证据!而不能听蔡谦个人怎么发言。”

“就算录音的证据无效,那这个酒店监控的证据怎么解释?”

“监控里面表明,赵乐乐的确有想要从房间里面逃脱出来的样子,结果还是被蔡谦强行抱了回去,从视频里面可以看出,赵乐乐明显在挣扎和反抗。”

“综合录音证据和dna证据,可以断定蔡谦对赵乐乐实施了强女干行为。”赵宇说道。

赵乐乐在一旁很是满意金牌律师的发挥。

不管顾晨怎么反驳,都是强女干!

除非顾晨能够找出来当时发生的监控录像。

但是那可是在私人酒店里面,怎么可能有监控啊?

所以...这个案子,她一定会胜诉!

什么法外狂徒,都是扯淡的!

结果....

下一秒钟,顾晨站了起来,从包包里拿出了一个u盘。

“审判长,我有证据!”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