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穿书1(1 / 2)
第1章穿书
清浅日光透过玻璃窗洒进来,赵知颐下意识抬起手臂,盖住了自己的眼睛。
迷迷糊糊之间他听见身边好像有什么动静,随着“哒”一声皮带扣上的声音,就像是在他脑海里骤然炸开了一道天雷。
——他穷的一个馒头分三顿吃,就是做梦也不敢梦自己住条件这么好的房间啊。
赵知颐猛地坐起身,又啪叽一声倒了回去。
浑身都痛,痛得要命,尤其是脖子喉咙还有……
“醒了?”床边响起一道低沉冷淡的声音,赵知颐抬起头,想要看清楚对方的脸,但日光绚烂,刺激的他双眼满是泪水,眼前一片模糊。
“昨晚还没哭够?”男人声音没什么情绪,“就算你眼睛哭瞎都没用,这次怀不上就离婚,我给过你机会了。”
赵知颐愣了下。
这台词怎么像昨晚上他看的那本《非本能反应》?
昨晚他在便利店值夜班,晚上客人少,他那破手机电视剧都能卡成ppt,只能看看小说,他便随意在网站上找了本,名字就叫《非本能反应》,书好不好看不知道,评论区吵的挺热闹的,赵知颐百无聊赖之下便点开了。
点开后他就知道评论区为什么一片骂声了,因为这是一本典型的渣攻贱受文,两个主人公成天不干人事儿,只知道谈恋爱,谈恋爱就算了,还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不是跳楼就是上吊,不是掏心就是挖肾,可谓是集万千天雷狗血于一身。
而这句“这次怀不上就离婚”,就是主角攻对他的便宜前妻说的最后一句话。
《非本能反应》,主角攻孟则,天之骄子,精英人生,却离经叛道的喜欢上了一个alpha,碍于家族的压力,他不得不娶一个肤浅至极的omega生孩子,给家族一个交代。
显然,“前妻”之所以是前妻,就是因为这次之后并没有怀上,两人如约离婚,这个前妻在书里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但是现在,赵知颐觉得,“前妻”的名字,大概也许可能……
“赵知颐。”孟则似乎有些不悦,“听见我说话了吗?”
赵知颐:“……”
果然。
他穿成了这本旷世神作里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渣a的前妻。
见赵知颐还在发呆,脸色一会儿白一会儿青,总而言之是不太聪明的样子,孟则皱了皱眉,没再说什么,转身准备离开。
如果没有怀上,自然会有律师来办理离婚,他不必过多关注。
“等等!”赵知颐终于回过神,立刻叫了一声。
孟则不耐,“什么事?”
赵知颐哽咽道:“人走可以,钱留下,这个月你忘打钱了!”
孟则:“。”
看他那故作坚强还要转移话题的样子,孟则毫无怜悯之心,“我不吃这套。”
顿了顿又说,“等会儿让秘书打给你。”
然后离开了房间。
赵知颐抹了把眼泪,蜷缩在被窝里哭的浑身发抖。
——五十万,原著里渣a可是每个月都给炮灰前妻打五十万的生活费啊!!()?()
他还记得以前网上有个段子,说假如老公每个月给你五万,但是不回家,你愿意吗?
?本作者香却提醒您《穿为渣a的炮灰前妻》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の.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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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赵知颐的想法是,别说五万了,就是五千也行啊,老公回不回家有什么要紧,重要的是钱在不在自己手里。()?()
天可怜见,他倒霉了二十一年,终于咸鱼翻身,不用三份兼职日夜倒还要经常帮人取快递赚生活费整日活的像是头拉磨的驴了。()?()
哪怕下个月孟则就要跟他离婚,他也能拿到五十万,足够他活好久。
忽然手机铃声响起,赵知颐摸过来,看见来电显示是“亲爱的”。
?
孟则搞什么,难道后悔了,要给他降薪?
赵知颐立刻点了接听,对面传来的却是一把烟嗓:“宝贝儿,今天早上怎么没给我点早餐啊?我一直饿着肚子等到现在。”
“……”赵知颐看看备注,又看看房间。
他谨慎的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退出通话界面,点开电话簿,在一溜儿联系人中看见了“孟则”这个中规中矩的备注。
看来原主这亲爱的不是他老公,而是另有其人。
渣a搞aa恋,炮灰搞婚外情,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宝贝儿?”男人没听见回答,语气冲了起来,“你怎么回事?”
到底是原主的身体,赵知颐脑海里慢慢浮现一张人脸。
程徽。
原主的健身教练,兼男朋友。
“我不太舒服。”赵知颐慢慢下床,走进明亮的盥洗室,慢吞吞的回答程徽:“你找我有事吗?”
程徽忍住了脾气,“我这会儿在天堂鸟,好几个朋友聚在一起,都说想要见见你,你能不能过来一趟?”
赵知颐顿了顿,重复:“我不太舒服。”
“是叫你过我有对象,都想看看你,我都答应人家了,你不来,不是让我丢脸吗?”
“知道了。”赵知颐挂了电话。
程徽有些惊愕的看着手机。
这还是他认识赵知颐以来,第一次被挂电话,这人以前都死皮赖脸跟条哈巴狗似的,今天怎么了?
“程哥。”坐在他身边的妩媚女人托着下巴道:“他不会不来了吧?”
“不可能。”程徽断言道:“他就是我养的一条狗,敢不分手,他能哭的厥过去。”
女人笑嘻嘻的道:“那这瓶柏图斯我可就开咯?”
“开,随便开。”程徽一挥手,叼着烟豪迈道:“等会儿有人来买单。”
……
赵知颐洗漱完,又拉开领口对着镜子看自己红肿的后颈。
《非本能反应》这本书的世界观设定是abo,即在这个世界上,人的第一性别分为三种,alpha、omega和beta。
alpha因为其基因优势,一直是社会的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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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生育()?(),
对alpha有极强的吸引力?()_[(.)]???+?+??()?(),
至于beta()?(),
就如蚁群中的工蚁,数量最多,也最平平无奇,没有腺体、信息素、生殖腔,a和o的破事儿一般都不会牵扯到beta。
ao之间存在信息素吸引,匹配度越高就越容易生下高质量后代,这也是原主能嫁给孟则的主要原因——他和孟则的匹配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五,按道理来说,这么高的匹配度两人必定会一见钟情。
奈何孟则对ao吸引法则嗤之以鼻,将其称之为野兽的本能,对赵知颐别说是一见钟情了,见了面没有转身就走已经是给足面子。
“……是狗吗。”赵知颐试探着揉了下自己后颈的鼓包,痛的他轻嘶一声,也不知道昨晚孟则咬的有多狠,现在都还能摸到牙印。
他循着记忆在抽屉里找到消肿贴,贴在了后颈上,将自己收拾好,他才拉开门,在这栋房子里转了一圈。
这是孟则母亲送给赵知颐的见面礼,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房价直逼六位数,孟家家大业大,就算是他跟孟则离婚,这房子孟家应该也不会收回。
赵知颐巡视完自己的私有财产,十分满意,在冰箱里找了点吃的,一边吃饭一边查看银行卡余额。
然后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孟则每个月打五十万,这会儿他卡里竟然只有两千块。
一查账单,不是奢侈品就是昂贵餐厅。
“……”赵知颐笑容消失。
忘了原主是个舔狗,花孟则的钱养男人,有点钱就全给程徽花了。
还好他穿过来的时候是月初,这个月的钱孟则还没打过来,否则肯定又拿去给程徽买表买酒。
下午六点的时候,赵知颐觉得身体好了点,这才换了身衣服,去程徽所说的“天堂鸟”。
这是一家高级酒吧,至于高级在哪里,在赵知颐看来,具体体现在一杯一百八的柠檬水里。
在原主的记忆中,程徽是这家酒吧的常客,常常带着自己的女朋友——是的,程徽除了赵知颐这个男朋友,他还有女朋友,只是女朋友三天两头的换,原主不仅得给程徽买酒,有时候还得给程徽的女朋友买包。
赵知颐对此的评价是:傻叉。
进了包厢,里面群魔乱舞,一片热闹,有人在抽烟,有人在玩儿骰子,还有人在扯着嗓子鬼哭狼嚎。
灯光昏暗而暧昧,里面沉积着酒气、烟味、香水、瓜果……以及兴奋上头的ao们不自觉释放出来的信息素的味道,混在一起的杀伤力不亚于在路上开五十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卧铺。
赵知颐在门外深吸一口气,这才走进去。
“程哥!你对象可算是来了!”有人怪叫了一声,“让咱们等了这么久,你这对象比神还难请呢。”
程徽坐在沙发上,没起来,脸色不太好看的盯着赵知颐:“我早上十点给你打的电话,你看看现在……”
赵知颐把鼻子埋在衣领中,说话声音闷闷的:“我说过了,身体不太舒服。”
程徽一直没有给
赵知颐打电话催促,就是怕他觉得自己好像有多在乎他似的,但赵知颐到底还是啊,我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他拉着赵知颐坐下,指着周围几个人道:“这都是我的好兄弟,最近打算来a城发展,你认认脸,以后都要常见面的。()?()”
其中一个染着黄毛的男人道:“嫂子,听说你跟孟家有交情?()?()”
赵知颐抬起眸,“有点。?()???╬?╬?()?()”
男人搓搓手:“那你能在孟氏给我安排个工作不?我不挑,当个什么经理啊主管的就行。”
“。”赵知颐:“什么学历?”
男人抓抓头发:“小学六年级上册?”
赵知颐说:“你这样的应聘保安都够呛。” 男人瞬间怒了,“你怎么说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