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4章 长出新叶,再为美人簪花(1 / 2)
楚善守了他一个多月,等他醒来后,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跟我走吧,离开那里吧,这一回你听我的,你就听我的,好吗?”
她真的害怕了。
人的运气是会用完的,洛逢君那些年在生死一线徘徊,已经提前透支了他这一辈子太多的好运。
太多次了,楚善真的害怕了,再有一次,她怕洛逢君真的不会再醒来了。
她喜欢洛逢君,从北城来到南城,从贵族学校转到南城一中,她第一眼看到洛逢君,就特别喜欢。
自小生活的环境,周围与她同龄的人都过于早熟,或纨绔,或阴毒,完全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该有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洛逢君,他穿着当时那个年代大家都穿的校服,颜色一言难尽,款式老旧,别人学生穿上去高矮胖瘦,脏的,乱的,歪七扭八的什么样的都有。
可穿在洛逢君身上,却很不一样。
当时的他清瘦白皙,还是个少年人的骨架,却如清风玉竹般干净清透,温柔,斯文,自有风雅的气质。
那年的夏天非常热,刚转学的楚善心里很燥,站在教室里,她一眼看到了坐在最后一排靠近门口的洛逢君。少年的校服并没有规规矩矩的穿好,因为天气热,外套拉链也开了一半,衣领不规矩地往后扯,里面是白色的T恤,浅浅的一层薄汗,印出了少年清瘦的肩骨。
他在看书。
楚善越过一排排乌泱泱的人头,看到了少年握着书本的那双手,骨节分明,腕骨清瘦,特别好看。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一双杀人的手,握着书本时笔墨生香,握着枪械时杀伐凌厉。
第1074章 长出新叶,再为美人簪花
看到洛逢君第一眼,楚善就动了心。
她知道,这就是她喜欢的男生,这就是日后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是楚善先动手的,没错。
青春时期,男孩子总是比女孩子更加懵懂晚熟,当年的洛逢君虽然比一般同龄的孩子早熟一些,但他的早熟全都体现在了智商和能力之上。当年的他一心仰慕那些军事杂志上的传奇人物,哪有心思风花雪月。
可楚善不一样。
第一,她长得很漂亮,非常漂亮,倾家族之力培养出来的千金小姐天生骄傲而矜贵。
第二,她很主动,也会缠人。世家出来的千金是有手段的,小聪明有,大智慧也有,加之花期少女天生的娇嗔和明媚。
洛逢君就……情窦初开了。
只是,那个年代的恋爱比之现在更加青涩矜持,两人偶有对视都会矜持的脸红。
后来,洛逢君瞒着家人加入了九局,时间就更少了,有时候连上课日都经常看不到人。
楚善永远都记得那段日子,两人之间矜持而心动,美好的让人无法忘记。
洛逢君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无故消失几天,楚善怎么都找不到他,但洛逢君消失几天回来后总会给她带一些小礼物,是一些很新奇的小玩意儿。北城楚家出来的千金小姐,从小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可她真的好喜欢,洛逢君送她阳光下的一片新叶,她都会收藏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