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VIP] 恶魔在人间(16)282(1 / 2)

  他解开锁,打开抽屉,将阮梦樱交给他的照片再次拿了出来,这份物证,路鹤没有上交给物证鉴定中心,是因为他觉得时机还未成熟,主要是受害者的照片太敏感了。

  就算他再次打开照片,也会心神不宁,这是一个年轻女孩受虐后的照片,无论如何都会让人带上情感观看,但路鹤必须要极其冷静,抛弃一切情感,否则照片里的细节就会漏掉。

  此刻,台灯下,路鹤骨节分明的手指将五张照片一张张整齐地摆放到桌面上。

  摆完后,他双手抵桌,目光如炬,近距离观看每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内容都是裸体的女孩,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大腿伸直,路鹤发现,也有不同之处,女孩的大腿张开的角度发生过变化,女孩脑袋靠墙的角度也变化过。

  他发现,大腿摆得更开的那张,脑袋摆得更正,似乎拍摄人调整过女孩的坐姿,例如掰开她的大腿,扶正她的头颅。

  而照片的视角也有小的变化,譬如正拍,左右斜拍,稍近稍远,拍摄者似乎在享受拍摄的过程。

  女孩被虐待后,拍摄者继续享受着虐待后的乐趣,他的方式是记录下来,这是否说明他有一种变态心理?

  这不像常见的反社会人格,他的条件应该很优越,起码心理上是很优越的,他对女性有一种强烈漠视和敌视,也许成长的环境中,他被女性歧视和虐待过。

  还有一件无法忽略的重点,这份照片是魔鬼留给阮梦樱的。

  李牧骁的证词中说,阮梦樱有一天醒来,就睡在一家小旅馆的一张床榻上,她是赤身裸体的,床上就放着这几张照片。

  阮梦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以这种方式丢在小旅馆的床榻里,后来她询问了小旅馆前台,得到的回答是,她所住的房间,就是以“阮梦樱”的名字在几天前登记的,至于登记人,前台并不记得。

  也就是说,有人提前用阮梦樱的名字订了一间旅馆的房,至少付了五天以上房费,后来有人将阮梦樱背到了房间里,带走了她的衣服,放下了照片。

  这是阮梦樱被软禁一年后“逃生”的场景,她不是真正的逃生,而是被“遗弃”的。

  路鹤不知道为什么白面魔鬼要遗弃她,又将她的裸照放在她的身边,裸照是警告她吗?警告她已经获得了自由,所以不要选择报警?

  很显然,后来阮梦樱的弟弟孙梦树被殴打就是对阮梦樱的警告,但那应该不是第一次,照片可能是第一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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