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 谋定北国(二合一大章)214(2 / 2)
兵贵神速不假,北国战乱不假,吕布陷战也不假,可如果能三个月拿下安丰,其实一点也不晚的啊。
退一万步说,真就是北国战事结束了,他吕布想立刻抽身离开,那也是痴人说梦。
战争不是游戏,你想玩就玩,不想玩就跑,更多的时候是一旦开始了就必须打的你死我活才能收场。
“用陈登,风险很大,非必要,智者不为,还是希望将军三思。”郭嘉只是语重心长的劝阻。
事实上,从一开始他就不认为这种方法靠谱,他不怀疑陈登的反意,因为这家伙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只要利益不均,陈家是做的出来这种事情的。
问题就在于,你没法确保对方是不是已经发现了这件事。
河内司马懿家的惨案让郭嘉一度怀疑许昌城里是不是出了内奸,要不然根本无法解释这件事。
自然而然的,他也会对陈登这枚棋子的使用心存了几分忌惮。
如审配这般都明白,用兵之道要掌控主动权,郭嘉岂会不明白呢。
架不住夏侯惇的急功近利,他淡然笑道:“先生多虑了,连司空都说过,此番放弃萧关转而对淮南三郡下手就是要仰仗陈登。”
见他心意已决,郭嘉并没有力劝的意思,毕竟曹操对他言听计从,不代表曹营里谁都能听他的,这一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其实他如果真的想要用手段劝住夏侯惇,也未必没有办法,尽管夏侯惇是主帅,可按着曹操出征前的分工,他是监军,领当中两万中军的。
也就是说,如果郭嘉咬死了不同意,夏侯惇能调动的兵马只有两万人,还不包括最能打的大戟士。
当然,郭嘉不打算这么做,自古将帅不和就是取败之道也,如果不是万不得已,郭嘉不会跟夏侯惇因为用兵这一块产生正面冲突的。
说到底,他是曹氏集团的核心,而自己,不管曹操多器重,终归是谋士,这一点,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应该忘记。
更何况,用陈登破安丰,的的确确是曹操的意图,先前的安丰大战,这座城池被大火一烧破败了,所以郭嘉不了解这里的地理情况,不然在许昌的时候他就会进言了。
沉吟了片刻,郭嘉起身作揖告退,但愿陈登别让自己失望吧。
他走后,夏侯惇才叹了口气,目光有些黯淡,嘴里呢喃着:“子和,文达,你们也会支持我的对吧。”
其实,夏侯惇对于安丰的执着,除了被刘备大火烧过一次,还有曹纯和李通的死。
......
袁尚如果能穿越到后世,肯定会深刻理解一句话: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竟是我自己。
收到吕布的投降信后,他只是派人回了个口信,表示自己一定会干翻袁谭为他报仇,但对于他的行动计划是既不答应也不拒绝。
目的嘛,自然是要把吕布架在火上烤,最后逼得他和袁谭大砍大杀,反正时间利我不利敌。
结果没几天,就传来了一个接一个的噩耗。
先是并州太行山的黑山贼跑到了中山大肆攻掠,其势头已经冲向河间郡了,请袁尚快快派兵镇压救援。
跟黑山贼的斗争,袁绍在北国的七八年就从来没停下来过,对于这支力量袁尚自然是不陌生的,除了心里很恼怒外,倒不至于乱了方寸。
可没等他准备如何处理,斥候又送了快报,曹操率军围攻上党治所长子,猛攻三日死伤数千人,于是退后休整,高干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战机,于是率兵冲出长子城,准备夜袭曹营。
结果中了曹操埋伏,两万大军打的只剩下八百多人,狼狈逃回了太原,上党全境皆归曹操所有。
这下袁尚再也稳不住了,上党那可是并州门户,上党一丢,曹军就可以长驱直入,虎视太原、西河与乐平三个郡,占尽了攻守之便。
高干的手上有五万大军,一口气折了两万众,打的这叫什么仗。
早前中了荀攸的疑兵之计的时候就下过严令,让他不管如何,坚守不出就行了,你就是这么坚守不出的?
废物!
并州危机重重,后方又被黑山贼搅乱,心情彻底崩塌的袁尚怒而一扫台案,竹简、印鉴洒落在地,他青筋暴起,歇斯底里的吼道:
“早就说过了要依吕布之言,一鼓作气将袁谭打垮,拖拖拖,好了,拖出事来了,现在中山求援,高干也求援,我又被袁谭拖在这里,这烂摊子如何收拾!”
袁尚一如既往的喜怒言于色,不高兴了就骂人,而且不是揶揄嘲讽,就差没指着审配的鼻子骂了。
许攸心里忍不住又腹诽了一句,庸主,就这点出息了,你是不是忘了隔岸观火本来就是你自己心里的选择,只不过是借审配的嘴说出来罢了。
现在出了事就把责任全部推给他?
不过想想也对,这些年你能有什么真才实学,唯一的本领大概就是推卸责任,大概跟郭图学的吧。
就这么点事把你给吓的,中山国里山贼作乱让袁熙出兵不就行了,并州的麻烦只需调动蒋义渠五万大军渡河直扑许昌,还不能围魏救赵?
唉,看来把你卖了是明智的。
“主公,黑山贼不过是疥藓之患,不足以乱局,可遣人差使二公子领兵平乱即可;至于并州之危,在下建议令蒋义渠领黎阳五万大军赶赴增援,如此两线牵制,曹操首尾难顾,必败无疑!”等到袁尚发完了怒火,审配才把心中所想说出。
没等袁尚反应过来,许攸开火了,这一次,他要跟审配正面硬刚,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庸主能卖多少钱,全看这一局了。
“主公,审配之言乃匹夫之见万不可依从,倘若幽州此时正有鲜卑入侵当是如何?倘若二公子见北国祸乱,不遵主公之意又当如何?
曹操进攻并州,张燕作乱中山,皆因主公为袁谭所困不能自顾,这才是北国祸乱的根源所在。
主公欲从速平乱则需下定决心,依吕布之计,一举攻克袁谭,收复青州,平定东面战火后,大军回援,即时根本无需出兵张燕便会望风而逃,主公再集中兵力一路向西与高干一并围剿曹操。
在下几乎敢断言,曹操便是不战死并州,也会大败而归,主公上报父仇,下安百姓,如此方显我北国雄主之风!”
“你...”审配指着许攸的手颤颤巍巍,一时语塞。
他有些懵,自己领监军职务后就成为了袁尚之下北国第一人,许攸一直对自己是很忌惮的,怎么今天会跳出来直接开怼。
袁尚直接一压手,打断了审配的施法,看样子他是想认真思忖一番。
遵从本心的话,他当然不想像许攸说的那样直接梭哈。
但刚才那句话好像点醒了袁尚,北国的祸乱是因为自己被袁谭牵制住不能自顾,认真想想,好像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尚未开战前,曹操敢来北国吗,张燕敢闹腾吗,所以所谓的派兵去平乱,都是治标不治本的。
当初为什么急着出兵,不就是怕自己没什么反应,各方会不服,连袁熙都有可能生出异心来。
眼下的局面,其实是一个道理才对,因为自己不能退敌,大家都开始跳出来瓜分这块肥肉了。
袁尚有些害怕,如果继续这么下去,外围还有西凉马腾韩遂,内部也可能出现王燕、陈燕、李燕。
心里是这么想,甚至也在暗示自己快下决心吧,已经是稳操胜券的局面了,不可优柔寡断。
可真的让他下决心的时候,他又如鲠在喉,说不出话来,折腾了大半天只是让审配和许攸都退出去,他需要三思。
有趣,都这时候了还学人三思呢,也对,你们老袁家的优良传统嘛,许攸心里冷嗤了一声扭头离开。
审配还想多劝几句,不管袁尚怎么待他,终归是自己选择的扶持对象,不能眼睁睁看着北国毁在他手里,换来的结果是又一顿臭骂,这才郁闷的离开了。
有些事情,想的再多也是徒劳,人生不能预设,谁也不能靠妄想活着,想知道水深不深只有自己亲自蹚过去。
这么简单的道理,袁尚也需要想足一整晚,第二天他才终于下定了决心,听许攸的,跟吕布一起扳倒袁谭。
他想明白了,从头到尾,袁谭才是挡在他面前最大的障碍,不把他给清除了,这北国之主的位置是坐不稳的。
“复信吕布,两日后动手,十二万大军,全部投入前线!”
在他的预设中,不只是要猛攻袁谭大营,还要在他败走的路上设置三道封锁线,一言蔽之,这次一定要把袁谭逼入死境。
“十二万大军...主公,大营这头只留一万人,是不是少了点?总是要防止一些预料之外的事情啊。”审配不安的说道。
“谁说大营只留一万人,大营留军两万戒备,把云落谷的兵马抽调一万出来参与到进攻当中。”
袁尚说完,审配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主公,乌巢之败历历在目,主公不可大意啊,我军数十万粮草皆屯于云落谷,那里的安全与大营一般重要...”
“主公明鉴,云落谷有一万人把守,足够了,那里位置隐蔽,地势险要,三军进攻下袁谭自顾不暇,如何能对云落谷起意啊!”
许攸说完,审配想要反驳,可袁尚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够了!别再说了,此事我意已决,不必多说!”
他觉得,自己过去的优柔寡断就是听的太多了,有时候该果断的时候,就要坚定的把耳朵堵住,力排众议。
实在没气撒的审配只能恶狠狠的瞪着许攸,已经想了好多个办法准备秋后算账了。
这回许攸没怵他,也是玩味的与他对视,倒是要看看是谁笑到最后。
......
终于等来了袁尚的信,林墨悬了半月的心,总算是落地了。
他还是有些担心袁尚会临阵怯战的,毕竟各方面的算计都是掐着时间来推演的,想用这点人跟袁家兄弟的二十多万人博弈,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
看来曹操那头应该是给足了袁尚压力,到底没让自己失望呀。
“可以通知袁谭准备动手了吧?”吕布扭动着脖子,一副战意汹汹的模样。
憋了这么些日子,可算等到了最关键的一战。
林墨点了点头,“入夜后我会派人去送信的。”
“允文啊,袁谭这小子看上去要比袁尚精明不少啊,明显有兵力悬殊,他还是决心要派两万人跟着我们。”
吕布干笑了一声,“我提议说到时候两家分兵攻袭袁尚的大营,他还不答应,非要大家一起行动,分明是要盯着我们。”
林墨也被逗笑了,“大概,是怕落得跟皇叔一个下场吧。”
回想起当初安丰大战的时候,刘备不就是这么让自己给卖了的吗,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啊。
而且,林墨其实也很赞同老岳父的看法,袁家三子中,真正有资格接任大位的,确实是只有袁谭一个。
不夸张的说,如果是他接位了,不管是自己还是曹操,想对北国有想法都太难了。
可惜啊,人生从来没有如果,历史上的意难平,哪一个不是因为一念之差呢。
“虽然袁尚大军倾巢而出,但我相信他的中军寨里还是有埋伏的,我们的人战力太弱了,只怕这次要折不少。”吕布有些难受的说道。
“这是没办法的事,现在袁谭对我们的戒备心很重,没猜错的话,大战一结束他就会赶我们离开了。”
林墨嗤笑了一声,“可惜啊,他不明白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
吕布也感慨的摇了摇头,“他是明白与虎谋皮的道理的,所以防备心才会这么重,只是没料到有些人是他根本无法掌控的。”
老岳父说的好哇,振聋发聩。
拜他所赐,这北国,总算是谋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