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 落子成局,两难的林墨274(1 / 2)
曼妙女郎脸蛋圆润,妩媚的脸庞,红唇娇艳欲滴,属于那种往人群里一丢,即便身穿素服都能成为c位的女生。
穿越前,流连于某抖某手的林墨早就看过了无数被强大科技加工过的美女,当然不是御女无数,但审美已经被无限拔高,可看到眼前的女郎依旧是被惊艳了。
穿越后,他的身边有人间胸器的大姐大玲儿,也有腹黑小翘臀照儿,都有堪称盛世的容颜,单论姿色,只怕都要输她一截。
男人就是这样,见到了不同类型的美女,总是愿意把脑子里的存货拿出来做对比的。
眼前的女郎,想是只有皖县那两位一眼看去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乔能与之媲美。
大小乔总是喜欢穿着同一款式的一袭白纱,给人只可远观不可亲近的既视感,越是这样,越让人忍不住想亵玩。
所以,林墨曾经脑补过要给小乔换上青春气息的校服,给大乔换上小龙女同款的白色纱衣,更能彰显这对姐妹花的视觉冲击力。
而面前的女郎则是不同,可塑性似乎要高出不少,应该给她换上宽松的男款衬衣,包臀的小短裙被遮挡,披肩秀发带着湿气,从浴室走出后红唇微张,幽兰气息沁人心脾,彰显高贵的同时让人意乱情迷。
“甄宓。”
女郎幽怨的眸子一怔,“侯爷怎知奴家姓名。”
“北国有佳人,莫过甄家女。”
许是如今权倾北国可以化身霸道总裁了,又或许是酒精作用下行事粗鲁一些,林墨一把将她搂入怀中,认真的打量眼前的人间绝艳。
怪不得能让曹家三父子都心动,能让才高八斗的曹子建也写出了洛神赋。
此女,当真配得上啊。
微微用力,只觉得她恍若无骨般吹弹可破,冰凉的触感让人心头发紧,呼吸急促,忍不住立刻就要一亲芳泽。
没有人可以在甄宓的盛世容颜面前不动如山,就算是一人可当百万军的林允文也不行,河南三人组心头巨石落下。
在笮融大肆侵占甄家商道而北国世家又被化肥制衡选择隔岸观火的时候,就注定了郭家和辛家要跟甄家捆绑在一起了。
只要甄宓能成为林墨的枕边人,甄家可以幸免于难,河南派系也有了外戚的帮衬。
“侯爷过奖了。”十九岁的甄宓任凭林墨将她搂入怀中,只是将俏脸微微挪向一侧,玉手抵住红唇,一副羞涩模样。
怪不得曹操会喜欢人妻,阿瞒诚不欺我,就这年龄,在后世还读大一呢。
林墨握着甄宓的玉手,冰凉的触感让人心旷神怡,不由的说出了肺腑之言,“不知夫人今宵愿与我同席共枕否?”
“奴家能侍奉侯爷,实乃三生有幸。”甄宓对待自己的态度,并没有像其他小说里看到的那样因为自己的功绩便一见钟情。
事实上,言语之间还能感受的到她的无奈和苦涩。
但,林墨不在乎啊。
林墨满意的点了点头后,环视向郭图和辛家兄弟,露出一抹笑。
你们几个也算是用心良苦了呀,像甄宓这种寡妇又不能走崔家联姻的路线,换一个人呢,又比不得甄宓这般摄人心魄,所以,就煞费苦心的安排了庆功宴。
“侯爷,天色已晚,舍下已安排好厢房,请侯爷挪步稍歇。”辛评拱手作揖后,三人就一齐退了出去。
厅内,林墨直接公主抱将甄宓抱了起来,信步而出,外面有侍女引路,都是安排好的。
林墨本身不喜欢这种直来直去的爱,尤其是明知对方带有一定的目的,总是有一种交易的感觉。
但林墨还是决定陪她唱完这出戏,甄宓出身商贾世家,对于经商断然不可能是一窍不通的,能够在北国叱咤风云二十年的巨富,林墨相信,她就是自己要找的精于商道并且可以忠心信任的人才。
更何况,甄家的背后有两百多万亩田地,尤其是当家之人还是一介女流的情况下,证明自己是可以扶持甄宓上位的,到时候,这不比让笮融去弄地容易的多?
不过,要达成这个目的,首先是要拿捏了甄宓的心,真正让她跟照儿一样心甘情愿的成为自己的家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带着目的。
若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尽人间繁华;若她心已沧桑,就带她坐旋转木马。若他情窦初开,你就宽衣解带;若他阅人无数,你就灶边炉台。
对于甄宓,显然要对症下药才行。
所以,进房后,尽管善解人意的甄宓为他宽衣解带,尽管二人也是同席共枕了,但林墨并没有在她的身上练习骑术,而是昏昏睡去了。
这一度让甄宓有些自闭,她对自己的魅力可是很有信心的,如果不是林墨与吕玲绮生下了个儿子,她甚至有理由怀疑林墨的性取向。
天,亮了。
没有春宵一夜,只是单纯的睡了一觉。
林墨不是圣人,这一夜憋的他很辛苦的,不过为了将来少一些烦心事,这一切也值得。
起床后,甄宓贴心的为他整理好衣袂,这时林墨才转身深深的看着她,柔声道:“放心吧,笮氏商会对甄家商道的抢占到此为止了,以后不会再与甄家为难。”
甄宓心头一沉,呆呆看着林墨,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期期艾艾道:“侯爷...侯爷都知道?”
“郭图和辛家兄弟大费周章的演了这一出不就是为了把你送到我床上,也好借此让我与甄家成为联姻的事实吗,目的不难猜。”林墨看着甄宓,轻声说道。
“那为何...是侯爷对奴家不感兴趣吗?”
甄宓很诧异,林墨如此聪明的人,骗他不过很正常,可既然能够痛快答应,何至于还要坐怀不乱呢。
“因为我觉得,你当初嫁给袁熙的时候,想来也是被当成了家族利益的工具罢了。
如今被送到我的榻上来,大概原因也差不多。”
林墨咂了咂嘴,笑道:“尽管你出生巨富之家,从小衣食无忧,可我觉得你能做主的事情只怕没有几件吧。”
甄宓秀眉紧蹙,在她的心里,林墨应该是少年得志、语无伦次的性格,可眼前的男子,却让她凉薄的内心感受到了一丝温存。
“其实,不止是你,我也一样,浮世红尘,从心所欲的事情能有几件,跟你说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百年功名、千秋霸业,比起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完这一生都显得微不足道。
我没有选择,已经走上了这条路,哪怕荆棘丛生,哪怕千万人挡在前面,我也只能义无反顾。”
林墨望着眼前佳人,距离近到足以嗅到她的幽兰气息,叹道:“你不同,我愿意给你选择的机会。
从今往后,你可以回无极,也可以返回先前的袁熙旧宅,若是有意中人,也可大胆的去追寻,我在你身后为你撑腰,有了昨晚的事,想来也没人敢拦你了。”
说完,他深藏功与名,潇洒的离去,走的很坚定,没有一丝丝的拖沓。
以至于等甄宓反应过来的时候,林墨都已经走出了辛府大院。
方才的一席话,让甄宓整个人都陷入到了一种心灵洗涤的空灵状态。
林墨的声音很轻,可每一句都具有强烈的穿透力,好似要把甄宓的心都戳破了。
当初嫁给袁熙,她自是不愿的,其实不止是她,在这个时代里的女性,很难能找到有心甘情愿出嫁的婚姻。
因为在成婚前他们彼此都是没有见过的,只能是从坊间听闻一些传言,而袁熙的口碑,显然算不得上佳,自诩姿色出众的甄宓,也是憧憬过自己的夫婿是什么样的人。
不说脚踏七彩祥云,身披金甲圣衣,也得是人中龙凤,名动一方的俊杰。
可是啊,从古至今,儿女婚配都是父母之命的,明知道是被当成了工具的一桩交易,你也只能从命。
跟袁熙的感情,其实谈不上深厚,因为嫁过去后大多数的时间他是跟着袁绍在跟公孙瓒死磕的路上,后来又出任了幽州刺史的位置,而作为家眷的她,一直都是在邺城待着的。
袁熙又不是能体贴人心的主,更多时候,也只是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吧,可惜夫妻间聚少离多,到他身死也没个后代。
袁熙死后,甄宓觉得自己以未亡人的身份,或许能回甄家,也可能继续留在邺城,但总归算是换来了自由身,能做一些想做的事情。
谁知母亲张氏和郭图又找上门了,不顾她夫婿新丧的处境,非逼着她再当一回工具。 就算对方是名动天下的林墨,她也没有荣幸感,甚至从内心深处厌恶这种被人左右命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