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 疲兵之计316(1 / 2)

“想什么呢?”

“噢,没事。”

“我这已经是刻意的把其他人都支开了,难道你我之间还有不能说的事?”

“真没什么,许是累了。”

路上,林墨和赵云二人并肩而行。

赵云说他累了,林墨相信,说话都没有先前那种果断感。

可要说是因为累了而缺了那份精气神,林墨当然是不信的,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后,笑着摇了摇头。

其实,就算他不说,林墨也能猜到一二。

在北国,在徐州,未来还会是在整个天下,怕是没有什么东西是自己得不到的。

自己能得到,他赵子龙也一样能得到。

如果说,那应该就是人心了。

“去了书院?”

云淡风轻的四个字,让赵云步子一顿,眼神复杂的看着比自己前一个身子的林墨。

随后,又跟了上去,涩笑点头。

“那,她拒绝你了?”林墨回忆了一下,当初离开彭城的时候,二人好像只是匆匆一眼,不过当时彼此的眼神中确实带着一股炙热。

后来...不太确定出征前蔡琰有没有送赵云,但即便有吧,说到底也不过是两面之缘,咋就情根深种了呢。

依稀记得大丈夫只患功名不立,何患无妻可是你常山赵子龙说出的话来。

呵,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说什么呢,我对她只是心有敬仰罢了,根本没谈及情爱。”

林墨没有回应,只是嘴角上扬,显然不信,赵云才进一步补充道:“真的没有,昨日相见,她只是把我这两年写给她的信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我。”

“连火漆都还在。”赵云苦笑了一声。

“啊,原来是不被喜欢的姑娘喜欢,那确实是挺难过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林墨一边走一边说。

只是那腔调听来像是在揶揄,让赵云眉头紧蹙。

“别误会啊,我可不是在嘲笑你,是觉得你不懂女人心。”

“我知道,便是如今功业在身,到底出身草莽,配不上蔡家名流。”赵云苦笑道。

“哇,这话要是让她听见你可就真的惨了。”林墨停下脚步,诧异的看向周围,好似深怕蔡琰会突然出现。

“莫非不是?”赵云眸子闪过一抹光芒。

“当然不是,她要对你无感,早就离开彭城了,你当这有宝啊,以她蔡家名望,就算已经没落,到哪里还缺的了一口饭吃,哪怕去曹营,曹操也会善待于她。”

赵云想起林墨曾经说过,曹操跟蔡邕可算是师生关系了,善待他的女儿,这合情合理。

不过,他不认为这是理由,“许是念及你救她出苦海吧。”

“没有的事,我可曾经说过,她帮我把蔡家那四百多卷藏书默写下来就当是还了这份人情,她是去是留,俱由己定。

要我说,她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吧,所以才会敬而远之。”林墨背后有光,化身爱情导师。

“配不上我?”

赵云嗤笑一声,“你在说笑呢吧。”

“诶,你这就妄自菲薄了,你可是威震萧关的赵子龙啊,太行山上斩夏侯,白狼山下诛蹋顿,何其光芒万丈,这是寻常女子敢爱的吗?

更何况,她还有那样不堪的过往。”

这么一分析下来,赵云脸上终于露出一抹顿悟笑意,“那...我该怎么办?”

“不妨事,这女人啊,就像沙子,强握是握不住的,但如果你加点水,就可以任你塑形了;

这男人啊,就像水泥,加点水,他就硬了。”

赵云一脸懵逼的看着他,挠头道:“你在说什么啊。”

“多陪陪她不就行了。”

林墨扬了扬额,示意他别停下脚步,“反正咱们在彭城还有些日子要待,这段时间你跑勤快些,任她态度清冷也好,良言相劝也罢,你都要一颗红心坚持到底。

证明给她看,你不是一时兴起嘛。

如果连你都不给她勇气,那她怎么能相信未来真的在一起了,你能不能承受世俗的流言蜚语呢。”

“有道理。”赵云默默颔首,感觉悟了。

“行了行了,你去了琉璃厂也帮不上忙,走吧。”林墨摆摆手。

“那不成,你身边可不能没人护着。”

“嘿,走着。”

来到琉璃厂,这里的规模的一切都没有改变。

化肥厂也好,白糖厂也好,都几度扩大了,唯独这琉璃厂还是一如从前。

也不是因为笮融出任了青州刺史便把琉璃厂的生意给丢下了,主要这琉璃一直走的是高端路线,玩的就是物以稀为贵,没必要扩建。

不过这些工匠对琉璃的生产已经极为熟悉了,造望远镜和瞄准镜的事应该不难,难就难在后期的校正上面。

望远镜的核心是透镜,无论是凹透镜还是凸透镜,都是根据模型来塑造就可以了,成品出来后再打磨抛光,就算完成。

只不过,物镜和目镜的聚焦倍数调整可能需要耗费不少时间,而且,这个理念就算教给这些工匠,一时半会也消化不了。

反正大军一时半会也无法汇聚,这项工作,林墨是打算亲自下场的。

其实,望远镜还是很好制造的,可它的功效也有限,更多只能是用在斥候身上。

最难的是瞄准镜,林墨甚至都没有信心一定能造出来。

因为后世的两大瞄准镜,一个是红点,一个是全息,都是采用了高科技的二极管或是电池管,跟望远镜这种单纯利用物理原理是不一样的。

不过最早出现的瞄准镜的聚焦功能,只是采用了细微的十字线而已,要制造,就是朝这个方向去努力。

反正,最后成品出来的时候,追求的也只是这个时代的六石弩的最大距离,约莫在二百五十步左右。

听起来要比弓箭手的百步距离远了不止一倍,可这个时代弩却不是主流,里头的原因很多。

一者,作为君子六艺,弓箭这玩意世家子弟都玩的溜,甚至很多民间猎户也有神射手的存在,至于边陲之地自幼娴熟弓马的民族就更别说了。

而弩这玩意,首先朝廷就管制了,再者制造起来太困难,射完后的续航问题远不如弓箭,加之没有普及,很多人都无法精准射击。

要不然二十万的袁军里怎么就才挑了那么几百人出来组建先登营呢。

弓箭就不同了,很可能招募的新兵里能找出一半的人都会用。

不过,现在既然是想从科技上玩花样,总是可以先去做尝试的,不行再说呗。

虽然决定了开始攀爬科技树,可穿越必备的火药林墨却迟迟没有想法。

后世的顺口溜了有一句:一硝二磺三木炭,加点白糖大伊万。

这几乎是后世穿越小说里的必备神器了,穿越前就熟读网文的林墨当然不会不知道。

可迟迟没有研发这玩意,其实是有一定原因的。

首先,这火药弄出来了,他也不懂得如何制造引线,更不可能造出火器来使用,那么这玩意到最后就会沦落为比投石机里的火油坛子威力大一些的攻城器械罢了。

事实上,这个时代的火油坛子里还会装入硝石增加威力,本质上讲已经是炸药的一种了。

再者,火药不稳定性也大,储存、运输过程中,稍微不小心就会引爆,没炸到对方,还可能把自己给搭进去。

所以,要研发,还得先研究下怎么弄出来一条引线,这玩意,林墨是真的一点思路都没有。

或许可以尝试用煤油浸泡的细线来试试。

反正在引线的问题搞清楚前,他并不打算着手火药问题。

虽然,这是迟早都要弄出来的神器,可现在,他确实有些使不上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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