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正文完结(1 / 2)
沈绛河望着人,抓着霍曦和的一只手搁在胸口:“虽然婚礼前一天不许见面,不许睡在一起,但是我们分院睡就好了,为什么还要分区。”
他捏着霍曦和的手指,去磨蹭那食指上薄薄的翻书茧。这是他很早以前就注意到的小标志,霍曦和这人总是爱注重那些有的没的小细节,对自己更是精细规律,甚至都能精确到了翻书上,长久的一个姿势习惯,让他手上,多了两枚翻书茧,另一枚则在拇指上。
他想不通,为何要分的那么开,主宅区到老宅区,距离可不近,开车的话都要十来分钟,即然不让见,那好歹给他留个可以无限幻想的距离啊。
这语气里满满的抱怨和不解,尽数落在了霍曦和耳中。
面对爱人的黏人,霍曦和当然很开心,他望着人,笑的无奈又宠溺,毫不隐瞒的说出了自己的无奈:“宝宝,距离太近了,我忍不住,一墙之隔或是一院之隔,我可能会翻墙或是拆院子……”
妖是敏感的,野兽类妖更是如此,他们很容易记住爱人的气味,更擅长将自己的气味弄在爱人身上,离得太近了,他们敏锐的感官,会立即察觉到。
仅仅的一个院子,对霍曦和而言,算不上距离,更像是隔着一张纸壳子,可他偏偏又不能一拳打烂了这纸盒子,将人捞进怀里。
这距离拉开了,缩地成寸都废力,步行也好,乘车也好,或是化成原形撒丫子奔跑,这段不近的路程,他也好找回理智。
沈绛河闻言,笑出了声,拉着霍曦和的手搁在唇边轻吻,说如果自己力气大,可能会有跟霍曦和有一样的冲动。
只是看霍曦和表情深沉,沈绛河猜定不会如此简单,便继续追问下来。
而霍曦和也架不住爱人撒娇似的逼问,如实招来了。
不怎么正经的说完了,就该说些正经的了,他抬起空闲的手,轻抚沈绛河的脑袋,眉眼温柔眸光深邃:“宝贝,去主院住的那间屋子,是你初到东山时住的,而老宅区这处院子,是我降生的地方,所以宝贝,明白了吗?”
霍曦和想了很多,甚至想到让沈绛河在婚礼前一天住进他们在市区的家,只是这个距离太远了,远的让他无法下定决心。
他就选了那间主宅的屋子,作为沈绛河的出嫁地,而他也选择回到了自己曾经出生的地方,作为自己的出嫁地。
没有固定的谁娶了谁,或是谁嫁给谁,他们娶了彼此,也嫁给了彼此,这是公平公正的。
其实主宅的那间屋子没什么特别的,只是霍曦和再没别的选择了,其实仔细想想,那间屋子也挺特别,因为住进那间屋子后,沈绛河的人生迎来了新生。
如果那时的呼吸和体温能够渗透时间,霍曦和会耐心聆听曾经初次与自己一墙之隔的沈绛河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