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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他甚至可以不吃。
每次看着几乎完整剩下菜品,管家总是叹气,但鲜少能劝——那少爷当真是谁的面子也不会给的。
佣人们便更别提了。
沈名姝知道,大家都怕翟洵。
她也怕。
她听佣人们说起过,说翟洵疯起来像个怪物。
有一次几个叔叔婶婶来看他,他哥哥翟州为了让他开心,还带来自己的爱犬,也就书房里发生了几句口角,翟洵就直接用砚台把狗砸死了。
事后,他把血淋淋的狗从二楼丢下去,丢到大人们谈话的沙发上,直接把一个长辈吓晕过去。
从那之后翟家人对他,各个避如蛇蝎。那个轮椅上消瘦的少年,就像深谷中的恶魔,谁也不敢靠近。
所以当她开始靠近他时,就成为了翟家后院的‘异类’。
她很费劲的观察他,讨好他。
那示好,甚至有些不知死活的劲儿——
南城冬季的雨天,就像寒冬里盖上一床湿透的棉被,裹地再严实,那股冷劲儿也还是彻骨。
五点多的天已经黑压压一片。
偏厅开着一盏明黄落地灯,轮椅在沙发旁,沈名姝确定那人在里头,才轻声走进去。
翟洵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书,不知在看什么,下一秒眼神冷打过来。
一如既往的渗人。过去的那半个月,虽然沈名姝已经经历很多次这种惊吓,也还是心里一凛,但她没退缩。
“我给你带了好吃的。”
轻声细语说完,沈名姝拉开羽绒服的拉链,里面鼓鼓的,发出纸的细碎声,接着露出深咖的纸色,再往下,粉白的手忽然一顿,拉链被咬住。
她没敢抬头看翟洵的表情,脸和耳朵通红。
翟洵在沙发上,侧着眸,就那么冷冷看着沈名姝。
小女生套着白色厚重的羽绒服,丸子头,双颊通红,身后还背着粉色书包,整个人包裹的像个球,拽拉链的动作还十分笨拙。
沈名姝放弃了与拉链斗争,直接从拉开一半的衣服里,取出纸袋,一拿出来,甜香的分子被暖意刺激,无比浓郁。
“鸡蛋糕,特别好吃。”沈名姝说:“是我以前最喜欢的蛋糕店,还热着呢,你现在要尝尝吗?”
她抬起头,瞳孔印着暖灯的光晕,有期待的神色。
“你是不是以为爷爷让你留下,你就有靠山了?”翟洵稍直起腰,笑容冰冷:“所以才听不进去我说的话。”
沈名姝一怔,摇了摇头,忍着畏惧认真回答:“翟爷爷要是我的靠山,我为什么还要做这些事自讨没趣呢?”
沈名姝总是害怕翟洵会再用轮椅轧她的脚,或者哪一天看到她一个不爽,便扫她出去。过去的一个月多月,她每日过得战战兢兢。 沈名姝说:“你给我住的地方,所以我才想对你好,我也没有别的可以回报你的……所以对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