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太子的兴趣124(1 / 2)

“如人在荆棘林,不动即刺不伤。妄心不起,恒处寂灭之乐。一会妄心才动,即被诸有刺伤。故经云:有心皆苦,无心即乐。”

《大宝积经》告诉我们,不起妄心,才能获得极乐。但世人永不参悟,只要在红尘中打滚,必然身染三毒。

李恪现在的欲望就是赶紧把面前火锅里的羊肉片子抢光,因为在他身边还有几双筷子在虎视眈眈。

“青雀,你要是敢把你嘴里那双筷子往火锅里涮,我就把锅子扣你头上!”李恪恶狠狠的看着已经跃跃欲试的李泰说道。

“三哥,吃个破火锅你这么较真可不好!你和大哥应该让着我的!”所谓尊老爱幼,今天没有老,只有李泰这个幼,所以他才不管什么其他的,他是三兄弟里最小的,自然享有特权。

“大哥,您就不管管青雀?我可不想吃他的口水。”李恪优雅的用自己面前的公筷夹起一块羊肉放到蘸料碟里,又用另一双筷子夹起碟中的羊肉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不过此时的李承乾没有心思理会李恪,因为他一吃到羊肉,就想到了突厥草原,一想到草原,他就想到奔驰的骏马,在风中疾驰的草原汉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无拘无束的模样。

“唉!这火锅对你们俩来说是美味,可对我来说却味同嚼蜡。”

望着李承乾有些失魂落魄,李恪心底知道他在想什么,但他放下手里的筷子,问道:“大哥有什么心事?还是说这火锅不合大哥口味?”

李恪面露关切之色,但他心里却暗自窃喜,说白了,今天这顿火锅就是为了他而搞出来的,李承乾的兴趣开始朝着他希望的方向发展了。

所谓润物细无声,春雨绵绵,却能使枯树发芽,李恪不担心李承乾不会上当,因为本质上,他根本没有做什么坏事和针对他的事情。

一切都是李承乾自己的选择,和他李恪有什么关系?

“我多想像过去的阿斯兰和古兰朵那样,在草原上纵情驰骋,自由自在!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生活才是我喜欢的生活……”李承乾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李恪和李承乾的年纪已经可以喝酒了,不仅可以喝酒,宫里皇后已经在考虑给李承乾和李恪定亲的事情了。

趁着李承乾情绪低落,李恪给阿斯兰递了一个眼神,阿斯兰瞬间会意,随即对李承乾说道:“太子殿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草原看似有趣,但实际上每天都要面对死亡,并不算什么好事。”

“死亡?我最向往的就是草原男儿从不畏惧死亡,与天斗,与地斗!那才叫男儿风采啊!”李承乾起身手舞足蹈的说道。

“就是就是!殿下您不知道,阿斯兰光说了死亡,却没有告诉您,其实草原上有好多好玩的!”碗里已经堆满了肉片子的古兰朵说道。

“说说看!”李承乾有些暗淡的眼神瞬间一亮,虽然草原上的事情他已经听过无数遍了,但他还是觉得新鲜。

古兰朵一听李承乾想听她讲故事,她高兴坏了。

“哼!太子殿下,您不知道,蜀王殿下和阿斯兰最不喜欢听这些了,他们还不让我给别人讲。”古兰朵白了一眼阿斯兰说道。

听到古兰朵的话,李恪和阿斯兰对视一眼,摇着头苦笑不已。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