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太庙密镌誓碑书约11(2 / 2)

燕尧离被押解回京当日,匡祖亲审,查实其罪,判其,枭首示众,以儆效尤,以平民愤。

武德司司指挥使、箫寒涯,知悉判决后,率寒风、寒雷、寒雾、寒云四位副副使,在殿前长跪一日一夜。

次日清晨,匡祖出殿,望着身体挺得笔直跪在殿前的箫寒涯五人,长叹了一口气后,遂命近侍传诏,将燕尧离带至殿前,即刻杖杀。令箫寒涯五人,观刑。箫寒涯五人俱拜伏在地,高呼一声:谢官家!匡祖不语,只轻抚了一下箫寒涯的头,返身回了殿内。

燕尧离杖杀后,血肉模糊的残破身躯,随即便被箫寒涯亲手挂在了百官上朝必经之路的桅杆上,生生暴晒了两日。第三日,匡祖早朝时,明言道,请燕相大人通知犯官家眷,快领了那俨然都要晒成干的东西回去吧。燕靝书心中又羞又恼,气愤不已,却只得咽下这口气,毕恭毕敬行礼,答曰,臣,遵旨。

同月。副相普则平,上书弹劾宰相燕靝书,斥其理政失察。散朝后,匡祖诏燕靝书密谈。

八月。燕靝书请辞。匡祖言,本朝立国时日尚短,仍需宰相辅佐安邦。未予允准。

九月。燕靝书请辞。匡祖依旧未予允准。散朝后,匡祖诏普则平密谈,并赐其共进食膳。

十月。燕靝书请辞。匡祖诏告群臣,本朝兴邦,宰相不辞辛劳,身感微恙,特请辞官。为感念宰相的披肝沥胆,现留其中书令职衔,免其节度使兼侍中、兼参知枢密院事。一应俸禄待遇,仍按宰相旧例。准许其携家眷去往陇东平凉休养。并于平凉城内,赐其府邸一座。

十一月。匡祖拜副相普则平,为当朝宰相,加封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司徒、弘文馆大学士。

原商河县幕职,付继善,辅佐武德司缉拿前商河县县令燕尧离有功,且因其熟知礼仪,当朝宰相普则平向匡祖保举,荐其就任通直郎、常参官。

武德司六寒之追风四郎,寒康,因履行缉捕,被蓄意攻击,而致双目失明。匡祖亲书“武德忠义四郎”之匾以赠,并黄金百两。并允准武德司司使箫寒涯所求,赐寒康以自由身,入箫府,恩养到老。

十二月。宰相燕靝书,携继妻南静月、妾室桂氏、岑氏、柳氏,并长子燕昭轩、二女燕映诺、三女燕映诗、四女燕映词、幼子燕昭轶,前往陇东平凉。

建隆三年。

匡祖,于太庙寝殿之夹室,密镌一誓碑,用销金黄幔蔽之,门钥封闭甚严。碑中,书有匡祖立誓约三行。其一云:“荣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其二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其三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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