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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彻抬头看向屋外的天空,银河璀璨,却是隔断牛郎织女的利钗,七夕其实也并非什么可喜的日子,一年才能厮守一日,可怜人仅剩的唯一期盼吧。

方璇即走,话音却似乎还在耳边。

“在姑墨那天晚上,你受了重伤,高烧不退,嘴里一直喊着阿澄这两个字。”方璇看着纪澄和沈荨离开的背影道,说罢才转过身看向沈彻,“我知道这些话不该我说,管得太宽了,可是”

“嗯。”沈彻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其实不止那天晚上,在他从西域回京的途中,每次睡着他都会梦到纪澄,梦见她拿着血淋淋的剪刀反复刺入他胸前的伤处。

方璇叹息一声,见沈彻如此,就知他不愿多谈,“今夜我就走了。”如果不是还存着最后一丝念想,方璇也不会留在京师过这个七夕节了。

“保重。”沈彻起身道。

或许是沈彻的口吻太过冷淡,以至于连心止如水的方璇都忍不住泛起了作恶的念头,“话说,七夕颍水放灯是女儿家的玩意,刚才你在你买的灯里写了什么”

沈彻不语。

方璇俏皮地笑道:“我都要走了,有生之年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你也不满足我这点好奇心”

沈彻看着方璇的眼睛道:“你已经知道了。”

方璇一时没反应过来,片刻后在明白沈彻的意思,“你这是”方璇大笑起来,“这可真是涨见识了。”少年人做少年事并不值得大笑,可如今沈彻一个成熟的男子却行这等幼稚之事,只叫人觉得格外好笑。

沈彻的耳根泛起一丝红痕。

方璇笑过之后才道:“女孩儿家都是需要哄的。当年你对我虽好,可架子总是摆得足足的,若不是你一直不肯低下身段,说不定我早就为你洗手作羹汤了。”

这话其实两人都知道是笑话,可笑话里未尝没有一丝真意。

沈彻沉默了一下,开口道:“我还以为我当初够哄着你了。”对方璇,沈彻确实算是哄着的了,像后来的王丽娘、芮钰之类,他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偶尔砸钱买点儿投其所好的东西,在她们的形容里,沈彻已经是万分体贴,男人里少见的温柔了。

有些事情可能一开始沈彻还能有清醒的意识,而是三年、五年甚至八年之后,连他自己都开始觉得他已经非常体贴任何一个和他相处过的姑娘了。

方璇道:“哄女子可不是买头面送字画就算是哄的。我想我们要的更多的是”方璇凝眉想了想,“更多的是关心,关心我们更想要的是什么,可能我们只是希望对方,多陪我们说说话而已。”

沈彻挑眉,“就这么简单”他几乎嗤之以鼻,他陪着纪澄说话可不是一天两天,通常都是她不耐烦理他,跟他说话,却不是他不陪她。

方璇道:“这可不简单。你愿意陪我们说话,说明你心里是敬着我们的,并不是像养个玩意一般,喜欢时就摸一摸,平日里就撂开在一边。”想到这儿方璇促狭一笑道:“还有,你知道吗,当初想当我入幕之宾的人可不要太多,你既不是最有权势的,也不是最体贴温存的,可是为何我却独独钟情于你”

独独钟情四个字,俨然就是方璇的表白,当初她矜持自尊,到最后也没对沈彻如此坦承过自己的心意,若是在当初说出这话,沈彻指不定能欢喜到蹦上天,可如今时过境迁,听见这四字却只有淡淡的惆怅。

“为何”沈彻顺着方璇的话问下去。

“因为只有你敬着我,从没把我当青楼女史看待。哪怕大家都尊称我为方大家,可他们打心眼里还是瞧不起我的。”方璇道,语气里不无感慨。

沈彻闻之却有如雷击一般,良久才道:“我送你。”

因着心不在焉,连送别的离情都显得那么浅淡,既没有眼泪也没有叹息,只是静静地看着水流,将旧日的时光送走。

回忆虽然美好,却是已经失去养分的土壤,浇灌不出光泽鲜亮的明日花蕾。沈彻显然极为明白这一点,所以他的感情早早就收场了,喜欢得热烈,清理得干脆,也难怪他当初那么有自信可以在纪澄身上得以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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