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La La Land(三十一)168(2 / 2)
“因为我们是美国人,”罗德躺在沙发上开玩笑,“我们讨厌跟别人一样,我们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乔琳一边喝着牛奶,一边拖长音附和:“确实,我们是自以为被上帝选中拯救世界的傻瓜。”
“《美国傻瓜》,”罗拉接过话头,“总该有人以这个为题写首歌吧!”
“也许呢!”乔琳笑着耸耸肩,然后把牛奶一饮而尽。她扭过身子把杯子递给史蒂夫,问道:“我们今晚的计划是什么?”
罗德抢答说:“找间酒吧,喝醉,打会儿台球,认识些陌生人,或者不认识任何人。”
乔琳随手抓起一张废稿捏成了纸团扔到他头上,“你要把我无聊死,是吗?”
罗德抓住了那个纸团,并且把它精准地扔进了垃圾桶,“Oh,yeah!球进了!”
乔琳翻了个白眼。
史蒂夫笑着说:“那你感兴趣跟Duran Duran的人见面吗?唱片公司的人说今晚他们会过来,为他们的巡演开会。”
“我得承认,我曾经很喜欢约翰·泰勒的样子,可他现在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女儿!”乔琳遗憾地叹了口气,随即又想起了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要跟他们一起巡演?”
已经把巡演日程都记下来了的史蒂夫回答:“只有在丹麦的那一站,我们有点算是为他们开场,但我们基本上是平分表演时间。那是个电视节目。”
“那其他时间谁跟我们一起巡演,只有我们?”
“嗯……有一部分时间我们跟一个英国乐队一起,他们叫做……Blur,对,Blur。他们好像有新专辑要做宣传,可他们会为我们开一部分场。”
史蒂夫以为乔琳不知道这个乐队,可他立刻就听到她惊讶地问道:“那个有首歌叫《There’s no other way》的乐队吗?”
“是的!你知道他们?”
“那是首还不错的歌,”乔琳皱起眉头,“可我以为他们主要是个流行乐队。我们为什要跟流行乐队一起巡演?”
“我不知道,”史蒂夫挑了挑眉,“我认为他们应该不是个流行乐队,但这事是哈利安排的。”
乔琳皱着眉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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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尺之下(six feet under),在传统英语国家里6尺是坟墓的深度,因此这个词就是入土或者过世的委婉语。
《他们说……(我不在乎)》,歌词仿写自Weezer《Prok and Beans》。不过《Pork and Beans》是强力流行Power Pop(也是摇滚的子风格),而且我觉得更偏流行(狭义的流行),但绝对算是很典型的Weezer作品。(其实强力流行这个类型在英美理解不太一样,充分证明音乐风格其实不是泾渭分明的,很多时候就是个标签,但是不重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