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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酒吧门口贴着的招聘启事、已经有些泛旧的乐队海报,都表明他找对了地方。

再过一会,他就能见到书里那位众星捧月的点家男主了。

柔软浓密的发丝下,他露出了个微笑,眉眼弯弯,是很招人喜欢的灿烂笑容。

嘛,毕竟扮演好男主的好兄弟是他的穿书任务,当然要好好对待。

迷幻的灯光一下子被调暗了,人群里兴奋的尖叫冲击着游星戈的耳膜,台下有人鼓掌有人吹口哨,也有人兴致昂扬地大声喊着:“mike!mike!mike!”

原本震耳欲聋的音效被调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又一阵的鼓声,敲起来简直震在人的心里,让人跟着一颤,乐声像迷雾般笼罩过来。

只有明亮的一束光打在舞台上,黑色皮夹克的人影刚从黑暗里出来,游星戈的周围就充满了激动的尖叫,传染般响彻整个酒吧,离游星戈很近的一个女孩像是要把嗓子喊哑:“mike!”

这声音的最后,在旁边的酒保也没忍住看向舞台,手里擦拭酒杯的动作都停住了。

有的人生来就自带聚光灯,这句话用来形容one的主唱程际野一点也没错,他只要出场,就能得到所有人的注目。

今晚的天气很热,酒吧的空气更是躁动,程际野出场的时候,黑色皮马甲下的衬衫被他挽到袖口,露出了肌肉结实的小臂,一双极深的眼睛带着浅浅的笑意扫视全场,对那些带着爱慕和激动的目光仿若习以为常,他扬了下头,然后打了个响指。

清脆,迷乱,台下的氛围一下轰起来了。

在数不清的掌声和尖叫里,还能带出来几句嘶吼:

“one!!你们太帅了!!”

“mike,多唱点!!今晚别走”

“mike!!看我!!艹我!!!”

整场只有舞台和吧台上有灯光,酒保也要被淹没在这些尖叫里了。

而在酒保的余光里,原本靠在吧台旁的卷发青年一下子认真地坐直了,视线紧紧地落在舞台上。

酒保笑了下,心想果然没人能逃过mike的魅力。

游星戈的目光牢牢盯着舞台,看向了那个灯光聚拢下的男人。

程际野。

《乐成》的男主,这个世界的主角,一个骄傲轻狂、棱角分明的男人,拥有点家正时兴的配置,无论走到哪里都风头无两迷妹无数。

他的任务就是成为这位男主的好兄弟兼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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