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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装腔作势糊弄走那位。如今他终于有空闲打量这如同时空裂缝般的世界。

两层或三层大屋檐尖顶的早期维多利亚式建筑、潮湿石板地砖上铺着层水渍、街道旁是红漆信箱、天空更没有任何电线电缆存在。

全然是几个世纪前的模样。

难道……

他后知后觉地左右翻看自己标准的绅士西服三件套,脑中艰难地挤出个想法:老子……这、这是穿越了?

唐烛心头一惊,想起方才信纸上莫名熟悉的词语,轻声念了两遍:“星洲港…星洲?”

对了,可不就是那本悬疑小说里的地名吗?!

这是前些天黑粉寄给他的小说,封面绘着弥天大雾,只能看清个疯长蔷薇花的窗棂。说是讲述一个秀外慧中的天才如何破解谜题。

大致想表达的意思是,看不上他这种只靠四肢发达就受人吹捧的人。

昨晚刚囫囵吞枣看完第一部,骂骂咧咧把里面的傻13情节连带着装13主角通通问候了个遍。

哪知道第二天就被打包进来。

可怜他现在根本无从问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但光看刚才那势头也知道,总之——

“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念此,唐反派抬眸自伞底睨了眼阴森的天穹,收回视线后短暂地叹了口气,开始去解自己的西服马甲纽扣。

似乎因烦躁动作粗鲁,紧贴肌肉最后那颗扣子跟随前两颗打开。衣襟被他捏在手里翻了个面。

光滑细腻的布料,别无他物。

另一边也一样。

没有姓名刺绣,甚至连店铺名称也没标注。

之前拍杂志封面时,他偶然听人讲过,以前穿三件套的绅士们,为了方便衣服送洗,都会让裁缝在袖口或者马甲内侧绣上名字或代号。

在某些年代,衬衫被当做男士的内衣,所以有些已婚人士,还会在他们的衬衫下摆留有妻子的姓名。

是,没错儿。他记得男主就因为几乎从不在衣服上留标记,隔三差五被管家念叨。

思来想去,唐烛觉得现在首当其冲就是要清楚自己是哪一号反派。如果运气好的话,至少还能凭借对小说尚且清晰的记忆力,替自己找条明路。

于是,他打起最里层衬衫的主意。

只可惜今天的一切都显得没那么顺利。

衬衫只在暴力的拉扯中起了个不大不小的褶皱,反而是结实的大腿肌肉内侧,被什么箍紧的东西狠狠向上划了一道。

唐烛抽了口冷气,把伞随手丢开,隔着裤子摸到了什么。

是根腿环。

“操……”一辈子都没穿这么骚包过。 正当他一边纠结于该毁掉衣服还是腿环,一边大力撕扯着衬衫时,压根没注意到对面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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