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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时候和大部分女孩子一样,喜欢化妆,穿漂亮的衣服,只是那个时候年纪小,没太多机会,她也曾经无数次地幻想过长大后每天都化妆、把自己打扮得精致又漂亮。
但后来真的过上那样的生活了,她才知道之前的幻想和渴望有多愚蠢。
化妆不舒服,所谓漂亮的衣服也不舒服,高跟鞋会磨破她的脚,还会磨出水泡。
她要一边忍受锥心的疼,一边和不同的男人周旋,对他们假笑。
任何一件事情,无论之前多么喜欢、期待,一旦它成为每天必须做的事情之后,就很难享受了,甚至还会反感。
所以,这一年多,甘斓彻底地摆烂了。
她扔了所有的化妆品,连粉底液和隔离都没有再涂过了,护肤的流程都简化到了随便挤一坨保湿霜意思意思。
之前的裙子也很少穿了,高跟鞋更是不可能再碰。
她也没有再去花五六个小时的时间做发型、做美甲,用林惊蛰的话说,她整个人就是返璞归真的状态。
不过,见面的时候,林惊蛰还是替她可惜了一下。
毕竟这么好的底子摆在那里,不打扮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甘斓真的很享受这种彻底摆烂的感觉,她不必为了化妆少睡一个小时,也不必穿那些不方便的衣服——帆布鞋和短裤的搭配让她走路的速度都变快了。
程应锦听到甘斓说化妆麻烦,点点头表示赞同,“的确,化妆品对皮肤刺激很大。”
甘斓耸耸肩膀,“反正我已经回不去了。”
人一旦过过摆脱束缚的生活,就很难再想不开、将那些枷锁背回身上。
程应锦对甘斓露出了一个笑,“我很欣赏你的态度。”
“你不化妆也很有辨识度。”程应锦并没有用“美丽”和“漂亮”这一类词去形容甘斓。
他想,这一路过来,甘斓应该听过无数次这类“夸奖”了。
“谢谢。”甘斓看了一眼凤仪亭大门的方向,努努嘴,“我们过去吧。”
程应锦同她确认了一遍:“做好准备了么?”
甘斓直接用行动回答了他——转身就走。
……
几分钟后,两人来到了梁晋燕包下的大包厢。
包厢有一百多平,算得上一个小型宴会厅了,甘斓之前听说过价格,得六位数了。
梁晋燕对宛娴也算是一掷千金了。
甘斓是跟程应锦并肩进来的,两人刚刚站定,面前便出现了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裸粉色的新中式旗袍,头发盘起来,身高大概一米六五左右的样子,皮肤很白净,脸上挂着微笑,整个人的扑面而来的温婉。
就算她不做自我介绍,甘斓也可以猜出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