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千人千味(2 / 2)

  不是不能将阮郎归搬到南都,只是仍然希望由她来告诉自己,要定居南都。

  自己在这黯然神伤,她在那里欢快地吃着樱桃……爱情里,先动心的,注定只能是输家。

  “小姐姐,姐夫的情绪好像比我还低落。”小舞看了眼沙滩上的陆洵,小声说道。

  唐绯微微鼓着腮,不想说话。某人说温柔不适合自己,书上说爱情会让人盲目,爱的人做什么都很可爱……昨夜雨骤风狂,今早就嫌自己吓人。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也许这次回去,他就会发现,还是那个初恋最适合他,进而提出离婚。

  网上说女人太主动,容易被抛弃。男人都喜欢有挑战性的,或者柔弱不能自理的,需要他去征服的,或者保护的女人。

  ……最是人间留不住,那就放手好了,至少没有变得面目可憎。

  “我们回去吃午饭,我做烤肉拌面给你吃。”唐绯眨了下眼睛,在全国离婚率逐年快速递增的情况下,离婚没什么大不了的。

  至于以后,一切随缘,也许过几年审美水平不一样了,大家喜欢更直白的相处方式。

  小舞收起樱桃,开心地站起身来,将手放在唐绯手心,带着她瞬间回到别墅里。

  “嗯?”唐绯将手指搭在小舞的手腕上,发现自己给她下的印记松动了一点,笑道,“原来你的实力会随着长大越来强,难怪昨天那么乖巧地站在那接受手印,也是小淘气包一个。”

  现在想来,自己小时候也没有多怪,唐先生和董小姐应该也很头疼。

  “小姐姐,我能瞬移是因为空气中有水。”小舞扬起小脸,乖巧地说道。“绯绯姐当年把我封在贝壳里,就是为了让我能遇到危险时,随时能跑掉,别人又不会注意到我。”

  龙宫里的贝壳都是那种灵玉的,这种普通的贝壳,也就小北哥哥会好奇地搬上来,而自己又没感觉到危险的信号,便没逃。

  等离水面越来越近后,感应到小姐姐的气息,更不会逃走。

  唐绯用手指轻弹了下小舞的额头,说道:“你看电影玩,我去厨房做面,好了叫你们。”

  “我可以看着小姐姐做饭吗?”小舞抱着两只小胖手,软萌地说道,“绯绯姐不会做饭呢,有一次想煮杯茶,火烧三万里……”

  从那以后,没人敢让她做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那三万里的生灵,真的被烧的渣都不剩,灰都没有,魂飞魄散,消逝得不留一丝残念。

  那里就没出现过某树、某花、某草、某妖、某鬼……只有一片虚无,那片空间后来被称为墟,用来封印那些远古凶兽、先天魔尊、误入歧途的长生仙。

  唐绯微微颔首,朝厨房走去,凉拌面,需要用河套那里的面粉,口感更加劲道。若是有大富豪那里的小麦,现磨的面粉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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