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三十章58(2 / 2)
没有藩王动乱,治国有道的文臣武将皆在。宫中,太皇太后张氏压阵,她不曾滥用外戚,更没让宦官们泛起风浪。
一切似乎有序发展。
朱祁镇有足够多的时间成长,学会怎么做有本事有担当的君王。
从正统元年到正统五年,给足了他五年的时间学习。
1441年,正统六年,朱祁镇十四岁亲政。
后一年,太皇太后张氏薨逝。内阁“三杨”年事已高,渐渐淡出政坛。
朱祁镇到了能大展拳脚的时候。他开始启用宦官,提拔身边的太监王振为司礼监掌印太监,同时放任喜宁之流。
有人说年轻皇帝刚刚亲政,他要与成熟的文官集团对抗,不得不重用宦官去分权。正好他爹先破了祖制,给太监能处理政务的权利,这就名正言顺地用起来。
这样解释倒也符合逻辑,却冒出一个非常基础的问题。
对谁委以重任之前,最基本的是要判断所用之人是什么品性。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自古以来,能以此为标准的皇帝没几个。
即便朱祁镇不以此要求自己,可他但凡想过让大明向好的方向发展,总该有用人的底线。不能让能力不足、欺辱忠良、以权谋私的奸佞小人上台。
王振、喜宁是不是在皇帝面前表现出能力卓绝、刚正不阿、没有操弄权术的野心呢?或是他们曾经伪装得太好,把朱祁镇给骗过去了呢?
答案:否。
朱祁镇就是自私自利,从无顾全大局,更不谈以大明江山为重。
第一案,与于谦相关。
正统十一年,内阁三杨相继去世。王振的权力越发大了,开始向百官索贿。
于谦任职巡抚,进京述职,他从未给王振送礼。
不久后,于谦就被通政使李锡弹劾,被指控因未晋升而心生不满,擅自推举旁人取代李锡。
随即,于谦就被投入了狱中,被判处死刑。
李锡是受到王振指使,而这样荒唐的判决也是出自王振手笔。
如此断案,一石激起千层浪。民愤四起,官员们也联名上书。
于谦是什么样的人,那是有目共睹的。
永乐十九年,他取得进士入朝为官,曾随朱瞻基平定朱高煦的谋反之乱。
后来任职江西巡案,平反数百起冤案。
再后来,巡抚河南山西,兴修堤坝、剿灭盗贼、助力当地农事等等,为官清廉,颇受百姓爱戴。
这样的官员怎么可以因为王振的一己之私就被判死罪。
所谓的罪名也根本不成立。于谦推举的王来、孙原贞,都是贤能之辈可当重任,压根就没有胡乱举荐。
王振被逼退一步,编造借口说他搞错了,是以前有个得罪他的人与于谦同名同姓。把于谦的死刑改为了囚禁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