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想请明星代言(2 / 2)

  请港台明星给优妮可代言,没个一两百万的代言费,谁会给你代言?

  这一两百万,对于一个稍微有点实力的港台公司轻而易举就拿得出来。

  可是林麦的总资产也就几百万,让她拿一两百万拍广告,她的资产瞬间缩水三分之一。

  她可不想拿出这么多钱用在明星代言上,所以她打算请大陆明星张玉给她拍广告。

  (ps:文中有些情节不符合现实,当平行空间看,千万别较真。)

  任宝珠错愕道:“你请她代言?

  她在电影里全都演的是农村角色,土得都掉渣渣了。

  让她给优妮可代言会不会起到反作用?

  咱们的优妮可服饰可是走时尚路线的。”

  林麦却知道,张玉一点都不土,反而很洋气。

  只是角色需要,所以在电影里扮土。

  而且她认为,就是因为张玉在电影里的形象土气,让她给优妮可代言,才会形成巨大的反差。

  让消费者看过之后,会发出这样的赞叹,优妮可服饰可真时髦,一个那么土的演员穿上优妮可,会变得那么漂亮时尚和优雅。

  林麦还没来得及发表自己的观点,陶之云就开口了:“我觉得她很洋气,长相也甜美,完全能胜利优妮可的代言人。”

  陶之云是整个服装厂,乃至全公司公认的最有品味的人。

  她说可以,那就一定可以。

  大家集体闭嘴。

  不过侯新义质疑张玉名气不够大,建议林麦请刘美庆或者潘雨虹。

  这两位女明星可是大陆影视圈里的当红炸子鸡,更是大姐级的人物。

  但是林麦怕请不动她们。

  只有一个星期就到国庆节了,她得赶在国庆节前让优妮可的广告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因此只能挑有把握搞定的明星,那两个大腕她觉得很难搞定。

  特别是刘美庆,前世她看过她的专访,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林麦解释道:“我已经联系张玉的领导了,再换人不太好。”

  她并没有说谎,这两天,她除了抓紧时间学习,就是联系张玉的领导,想请她给自己的优妮可拍广告。

  这个年代,演员只是一份职业,和其他职业一样,是有单位和编制的,因此也是有领导的。

  一个演员,哪怕你名气再大,做什么都是要经过领导批示的。

  不像后世的流量明星,大多是经纪人和团队。

  做什么,只要经纪人允许即可。

  这个年代的演员,无戏可拍时拿工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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