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开局我就想退出江湖(2 / 2)
年纪轻轻的原身之所以要吃药,还一次吃这么多颗。
是因为这家伙身体底子确实极好,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内部长错了哪根筋脉、血管什么的,是真正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而他原来天性凶残、性格暴戾,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原因。
规格巨大,却没法用,比太监还惨,憋久了当然会变态。
服了十几颗狠药的原身,最终也没有得逞。药效上头上身的他,直接就在阮福珠身上口喷鲜血昏迷。
等再次清醒过来时,已经换成了现在的程铉哲。
好在阮福珠在港岛无依无靠,中文都还说不大利索,除了这个长得好看同时看着很残暴的家伙外她在这边也不认识谁。
她没有逃跑,而是照顾起了口喷鲜血昏迷的程铉哲。
等现在的程铉哲寄宿成功,连带着原身的宿疾也不药而愈的时候。
十几颗西班牙狗公丸药效还没有退却的强壮阳刚之躯,哪是阮福珠一个身形纤细安南妹能挡得住的。
后面嘛,原来的程铉哲没完成的事情,现在的程铉哲就替他完成了。
原来的同居也就变成了真的同居,阮福珠每天在这老屋里等他回来,不像妻子也像妻子。
看着镜子里英俊痞帅高大的自己,还有低眉顺眼跟进来的阮福珠。
想到自己的前世,程铉哲的唇角微微上翘,这是一个笑的细微动作。可是在镜子中,那张俊脸却多少有邪,要是不够英俊的话就是歪嘴龙王的样子。
“我.座了蛋炒粉,还.还在锅里惹着。”垂着头,小声很不利索的说着粤语的阮福珠道,“油吃吗?”
程铉哲闻言,脑中的思绪被打断。他低头看了眼这个一直以来逆来顺受的女人。
一股暴戾油然而生,他突然一把揪住她衣服的衣襟,将她苗条纤细的身子扯了过来,径直拖到镜子的前面。
“站好,扶好!”毕竟是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和身体,可能是受他影响,程铉哲发现自己的脾气也暴躁、凶残起来。
尤其是他如今还是个和记四二六,还没有洗手上岸。
在那些马仔和对家们面前,更是不能现在就改变这种残暴的脾气。
在面对阮福珠的逆来顺受时,这种重生前的他很少享受过的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感觉让他着迷不已。
所以现在的他,可以说性格上一点也不像重生前的他。
阮福珠被迫脸贴在镜子上,双手撑在镜子两侧的墙壁上,纤细苗条的身子躬下去,一张漂亮清秀的小脸因为有些害怕而显得有一点点苍白,不过这半个月她都习惯了,却是半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
她知道他不会真的害自己,只是“用用”自己罢了。
都已经这样了,她已经有些认命。
所以等她被程铉哲用到他满意,被揽到他怀里,因为实在太累了直接睡了过去,甚至香甜的发出有些憨憨的鼾声时,已经是两个小时后。
强壮的身躯,强大的恢复力,让这种程度的“运动”对程铉哲来说只不过是等闲尔。
在阮福珠累得睡着后,刚才被她打断的思绪被程铉哲捡了回来。
重生前的程铉哲,一开始的时候自然是个华.夏人。由于家庭条件不错,二十岁左右便出国留学,在美国读完纽约大学的斯特恩商学院。
他出国的时候,刚好是美帝举世无敌的千禧年。那时国内国外对比巨大,加上他去的是宇宙中心曼哈顿,后面自然而然就成了所谓的高华。
在那段人生里,他在曼哈顿工作了二十多年。
这二十多年他可谓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曼哈顿里努力往上爬。
胆大心细,记忆力出色,不错的金融天赋,以及一定的运气。
让他在重生前成了曼哈顿一家中型金融投资公司的CEO。
当他越爬越高,开始发现一些那个国度中的真相时,他越发的绝望了。
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那一身皮和出生地的原因。
自己在那边永远不可能打破天花板,就算自己有巴菲特、索罗斯、彼得·林奇等人之能也不可能。
就算自己把整个母国卖掉也一样。
那个整天嚷嚷着籽油皿煮的所谓山巅之城、应许之地。
实际上却一点也不自由,一点也不民主。
绝望后的他收拾细软,打算滚回大洋彼岸养老,表面上是作为公司的CEO过去那边开拓市场。
在老板、出资人给他开的欢送派对上,出现了几名他们花了大价钱找来的好莱坞女明星。
那个轰趴,程铉哲狠嗨了一夜。那是他重生前的人生里面,最肆无忌惮的一次。
因为他已经决定不再回美国,所以再也不谨言慎行,再也不控制自己,再也不装模作样了。
结果等他醒来时,他就变成了现在的程铉哲。
可能正是因为身体本身吃了药,刚过来的程铉哲又过了那么high一夜的原因,潜意识还没反应过来,自然而然的就拿下了阮福珠。
一个1971年的现在,才20岁的安南难民妹子。
但如今,抱着阮福珠的他想着的却不是如何在社团里打拼向上。成为坐馆,再成为龙头,然后称霸香江社团统一三合会,成为港岛的地下霸主。
现今的他,重生半个月以来其实一直在想着的,都是如何平安、妥当的退出江湖。
是的,开局他就想退出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