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件大事4(2 / 2)
而且按照现在四贝勒府上后院的情况来看,若真查出李氏谋害了大阿哥弘晖,李氏会不会被处死不知,但她身下的两个阿哥和一个格格肯定不会继续让她抚养,而四福晋也有极大几率不会抚养杀子之敌的孩子,四阿哥肯定也不会让四福晋抚养李氏的孩子。
现在二阿哥弘昀才五岁,三阿哥弘时才出生半年,还需要一个养母照看,扳着手指头数四贝勒府后院的小妾,就宋氏够资格。
由宋氏来揭发此事,肯定不会有人会怀疑到自己身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 PS:雍正并没有将八福晋挫骨扬灰,也没有让她和八阿哥胤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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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八福晋谋害弘晖的事情不成立,都是很多作者都这么写,把我也绕进去了,没有去严谨考据一番,开头重写了,嘤嘤嘤……【升职记那本改不了啦~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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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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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编年·雍正朝》雍正四年二月初七日庚午条下曾有数语,“本月间,令允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所采纳的乃是《永宪录》卷四中的记载,而杨启樵《揭开雍正皇帝隐秘的面纱》中亦采信此言,遂信以为真,实乃大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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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目前看到的资料应当是这样的,《永宪录》所载乃宗人府议罪时,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对八福晋的处理意见,彼时曾将此公布于邸抄之上,故萧奭以为这是八福晋的最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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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针对王公大臣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定见,还需要考虑,所以他才说,“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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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允禩允禟等人已经亡故,他所面临的潜在的威胁已经彻底清除,他没有必要再去为难逝者的眷属,而徒招物议,使自己背上残刻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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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