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何罪之有(中)35(1 / 2)
端木孝仁
哦?我看事实未必如辛兄所言,也未必如申兄所言。不过有一语,申兄所言不虚。可儿的确品性高洁,有人爱慕也是寻常之事。我便爱慕可儿许久,她知书达礼,又善弄琵琶。我自小十分爱好乐舞,可儿的才情与我十分相投。一日,我约她傍晚扬州河畔相见,鼓起勇气向她表明了心意,她听得两颊绯红,踮起脚尖在我的脸颊上轻啄了一下,将绣花鞋送给我当做定情信物后便扭捏着跑远了。此事她曾与秦妹说过,她可为证。
后来的时日里,我们琴瑟和鸣,可突然有一天可儿对我说,我们志向不合,她向往庙堂之高远,而我却无心学业,只想鼓瑟弄琴。我虽心中有万般不舍,但也以君子之礼不再纠缠。此后我二人依旧同窗,只不过再无亲昵之举。
一天,我看见可儿很是焦急的样子,询问之下才知,她最心爱的那把琵琶丢了。那把琵琶工艺极精,我也心急如焚,和她一起找了半日,最后在诗妊所宿的院落中找到了被砸碎的残骸和一封撕碎了情书。
诗妊爱慕于我,这是折桂书斋公开的秘密。想必是诗妊不通乐理,见我和可儿相谈甚欢,心中妒忌,便砸了琵琶。我不敢妄言诗妊有杀害可儿的嫌疑,但可儿弹得一手好琴,她最拿手的曲子是《扶摇曲》,每每弹起这首曲目时,她都会穿着那双红色的绣着扶摇青云的鞋子,朱琴,茜鞋,《扶摇曲》,相得益彰,浑然天成。况且,诗妊与可儿交好,绣花鞋是我二人定情之物诗妊也是知晓的。
哦对了,可儿还曾对我说过,辛兄家道中落,郁结于胸遂嗜酒成性。她好意介绍你去她家中撰写,而你却因她家中观园富丽堂皇而心生怨妒,趁着酒劲儿毁了她娘生前的墨宝。而这幅墨宝恰好写的是大周律。你自知临近举廉,兹事体大,便抵赖说是酒迷心窍,祈求她高抬贵手。可儿心性单纯善良,不愿苛责于你。只是娘亲的墨宝被毁,心中郁闷,那时我二人情意正浓,所以找我一吐为快。
我倒是觉得,辛兄是怕可儿真的追究起来,不仅会失去科考举廉的机会,还会连坐家父彻底无法翻身。所以才要杀人灭口。而诗妊...若是因为妒忌...也并非能够全然摆脱杀人的嫌疑。
卜诗妊
呵呵,端兄所言真是可笑至极。我与可儿从小一起长大,是无话不谈的挚友。我虽爱慕端木不假,但绝不可能因此而杀害自己多年的朋友。我自知道可儿与端木互生情愫后,我便退避三舍,真心祝福。可儿与我感情深厚,也从未介怀我曾爱慕端木这一事实。
她遇难的几日前曾对我言讲,她近日里十分害怕,她发现自己时常被人跟踪,一次夜晚她出来逛市,见有人跟踪自己,便快跑归家,依稀瞥见那男子头上钗着琉璃簪。
那日端木兄将帙袋落在了课室,我本想帮他送去住处,可里头竟掉出个琉璃簪子。我心中慌乱,忙想去告诉可儿,可她已然下学,我寻到住处,家丁倒是反问:“小姐不是一贯宿在书斋吗?”。我满头雾水,返回书斋也未见可儿踪影。
万万没想到就是那天夜里,可儿竟横尸水岸。想必可儿的死,端木兄你,是万万脱不了干系的!莫非你被可儿抛弃,所以恼羞成怒,连日跟踪寻找下手的时机?那日见可儿落了单,她对你又毫无防备,所以便下了手。可儿临死都死死握着的绣花鞋,正是你与她的定情之物!这难道称不上是铁证吗?
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