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_分节阅读_第743节(2 / 2)
快一年前荆小强首次登上大都会歌剧院,放话说要为百年经典的林肯中心、大都会歌剧院张罗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现代歌舞剧,还选了在欧美现代文学中地位非常高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包括当时的总经理詹妮,恐怕都觉得是年轻人大放厥词,你个中文语系的外国人,能把咏叹调唱好,有语言天赋那就已经顶天了,还想切入到欧美文学戏剧创作中来?
这跟一个老外给中国人说我来写剧本导演红楼梦差不多,你了解大观园那看似奢华的家族文化里深层次的内涵吗?
光是拆解《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文学作品,轻重缓急的节奏感放到歌舞剧里,就已经需要很深的欧美文化功底。
这跟写《狮王争霸》、《冰雪女王》这种明摆着的商业剧是两回事。
你随便怎么写,都没有参照性。
但写名著的剧本,任何评论家都能拿原著来对比。
荆小强之前把杀手不太冷的电影剧本“改编”都送给了杰斐逊,这个剧本杰斐逊都不敢接!
他知道自己写点犀利深刻的评论没问题,真有了这个名号,这部剧要是真的成了,他一辈子也写不出来类似的剧作,那才是贻笑大方。
所以这本艾利克斯转交的剧本梗概,就是荆小强一个人的作品。
惊艳了所有人!
第725章、拿捏住了
荆小强多么鸡贼啊。
他抢先把《了不起的盖茨比》定格成两幕剧,也就是大概的只用两场舞台布景。
对于一部中篇小说,这堪称高度浓缩,浓缩到两幕十场戏来表现。
文学界、影视界、戏剧界都有这个说法,往长了写很容易,哪怕不注水,各种华丽的辞藻,细腻的描写都容易把场面写大,篇幅写长。
往短了写才最见功底。
要在方寸之间写出悲欢离合,人间百态,这才是最难的。
而超级超级难的就是名著改编的缩写。
一千个人心目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看过书的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感受。
剧本稍有不对,就会被喷得体无完肤。
这里参看各个版本的金庸小说改编影视剧就知道了。
改几十集的电视剧容易,改电影就极难。
荆小强迅猛的把整个框架定下来,第一幕四场,第二幕六场,分别大概讲述什么,几十个单词就说明。
这点梗概对他来说半小时就能写完。
都不用去翻原著。
然后才是借助原著回忆自己熟悉的场面,把最经典的男主角和故事主人公盖茨比共同在盛大酒会上的那一段,详细写成剧本。
从对白到角色情绪表达,周围人物组成。
这花了大概两小时吧。
正是给杰斐逊看过,剧评家才惊叹不已的老子下船了,不跟在你艘大船上,我要站在码头旁边好好的给你唱赞歌!
所以他在薪乡时报自己的专栏上已经透露了下这件事,很感叹这个中国神奇小子的艺术创作敏锐性。
现在荆小强递交给大都会歌剧院的梗概,就让这边不得不重视了!
如此精妙大气的梗概,如此完整细节的局部试读!
要不要?
不要的话,以罗伯特现在的名气,以他现在已经连开第三部剧在百老汇的行业人脉,都不需要多少大点时间,估计这部剧就会排出来公演,啪啪打大都会歌剧院的脸。
这还是小事,如果这部剧被哪家大歌剧院看上了,首演、独家公演、长期签约买了版权,这甚至可能动摇大都会歌剧院在全世界歌剧院浪波湾的地位。
因为这种言论从欧美国家排名前十的顶级歌剧院都在争相冲击新剧目、签约顶级IP、艺术家就没消停过。
随便哪家新歌剧院开业,都是奔着比肩林肯中心,超越大都会歌剧院来宣传的。
带头大哥哪有那么好当。
小说原著本身的地位+荆小强的名气+目前呈现出来的剧本高水准。
哪怕正在折腾高层换人,那也必须紧紧攥在手里!
但在荆小强这边首先看到的就是史蒂文,艾利克斯把他那个在读高中的儿子带来了。
高高瘦瘦的白人小伙儿,却稍微有点木讷。
荆小强提前给潘云燕打预防针:“好像是有点阅读障碍和失语症,肯定也就有点社恐,你别动不动就拿社牛吓唬人……哈喽,我亲爱的朋友!”
他已经热情的迎上去拥抱指挥家和他的儿子。
其实荆小强从未见过这个倒霉孩子,但无数次听艾利克斯怀念过,正是因为从小有点磕碜,所以夫妇俩照顾得很细心,甚至也不敢再要别的孩子,怕史蒂文感受到冷落。
史蒂文也微笑着拥抱大明星,眼里有光彩,却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