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拿下!52(1 / 2)

一个小时后,陆远刻意将话题移到了签约事宜上。

“许松同学,来,加入我们星光唱片吧!”

许松毫不犹豫,脱口而出道。

“没问题!”

陆远抬了抬手:“许松同学,你先别答应的这么爽快,且先听完我给出的条件。”

“您说。”

“之前,你提过,你最看重的是创作的自由度,这一点,我们可以满足你。”

陆远缓缓道:“公司可以不强制你出专辑,但与责任相对应的是义务,你至少要保证两年拿出一张专辑,或者一张EP性质的迷你专辑。”

许松沉吟片刻,郑重地点了点头。

“可以。”

“接下来是版权问题,首先,公司提供的词曲,版权百分百归属公司,这一点,我想你没有意见吧?”

“没有。”

陆远道:“我想也是,接下来便是你独立创作的作品。”

“关于这一块,公司提供三种方案。”

“一种是版权百分百归属公司,期限是二十年,自发行日开始计算,合约到期,版权免费返还到你个人名下。”

“另外一种是,公司和你个人六四分,公司六,你四,如果是你参与编曲制作的作品,版权五五分。”

“最后一种是版权归属公司,但你拥有优先回购权。”

对于版权,陆远是相当重视的,虽然国内的版权市场暂时还很混乱,很多新人都不在乎,或者说没有什么议价权。

但陆远并没有强行签下霸王条款,而是给出了选择的余地。

至于,为什么不全部归属创作人?

他是开公司的,不是开善堂的。

签下许松后,公司会请专业的老师,指导许松乐理、唱功、创作,乃至个人形象的塑造都在范畴之内。

另外,专辑的制作费用、发行费用全是公司的,录制一张个人专辑,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数百万。

这些全是真金白银的投入,有投入,自然要有产出。

这一次,许松思考的更久了。

良久,他缓缓抬头,神色局促地提到。

“我可以在选第二种的同时,保留优先回购权吗?”

听到这个回复,陆远沉默许久。

虽然这个方案本就是他预期中的,但该给的压力还是要给一点的。

太过轻易得到的东西,越不容易被珍惜。

良久,陆远故作纠结的回道。

“也可以,但你在行驶优先回购权时,必须要溢价10%。”

眼见陆远松了口,许松生怕对方反悔,当即答道。

“我可以的!”

陆远微微点头,轻轻叩了叩桌面。

“既然版权问题定下了,剩下的便是分成问题。”

“这一点,公司预计和你签约十年,前三年,公司分成占比七,你个人三。”

“从第四年开始,公司六,你四成。”

“然后,依次是五五,四六,三七,二八,一九。”

“可以。”

话音刚落,许松几乎没有什么犹豫便同意了分成比例。

十年合约期,虽然比较长,但业内的新人大多都是这样。

何况,星光唱片给出的逐年递增条款,确实是最有诚意的一家唱片公司。

陆远笑呵呵的站了起来,伸手道。

“那就,欢迎加入星光?”

许松跟着起身,半低着身子,握手道。

“以后请多多关照。”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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