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战争一触即发(1 / 2)
徐毅听了李淳的话,大致对于此事的来龙去脉,已经有了判断。
从李淳的言语中,很容易判断,他女儿是个虔诚的基督信徒,祖母患病,去求主的保佑…但主的使者却贪图她的…
“吴县令,这种建银妇女的犯人,按大明律,应该如何判罚?”
徐毅对于大明律,并不熟悉,但想来,以朱屠夫的性子,这种罪,肯定不会轻饶了。
“有三种处理办法,其一,未成者,阉刑刻字,流三百里!其二:成者,仗一百,挞一百,流放八百里。其三:奸未长者,无论成否,皆杖毙!”
吴满德作为一县父母官,他读的最多的书,就是大明律了,毕竟想要在大明当官,熟知大明律是必须的功课。
“那这就是李先生的错了,这种事情,即便是官府来判罚,从令郎口中得知,那犯人并未成事,所以最多判罚阉刑刻字,即非大明子民,纵是罪加一等,也不及死。”
“但李老爷把人打死了,诺亚总督,您这边什么诉求?”
徐毅并不急着表态,先是训斥了两句李淳,转头望向诺亚。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堂堂天朝上国…”
诺亚义愤填膺,似乎大有一言不合,就要拂袖离去的架势。
“还请吴县令,徐将军,将杀人凶手,交出来!”
诺亚怒视着李淳,他会说汉话,自然也听得懂,李淳一时失手,将犯人生生打死了。
“这个,恐怕不妥,大明的子民,即便是犯了罪,也应该是大明律来惩处,此事是你们犯错在先,李老爷情绪失控,失手杀人,又有明确的前因后果。”
“依照大明律,吴县令,李老爷的事情,该怎么判罚?”
徐毅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诺亚的想法,把人交出去?不说李淳还是香山县最大的地主,就是一个普通百姓,徐毅也不能把人交出去,哪怕要罚,也得照着他的办法,照着他的方式来罚。
交出去?落到这帮强盗出身的手里,还能有的活?
“这个…不好判断,但依照往常的案例来看,有两种判罚,李老爷收监服役三年,或者交四十五两银官府雇佣旁人代为服役,同时交三千两罚银,免去收监。”
吴满德在官场混迹这么多年,虽然徐毅没有和他明说要保李家,但这个时候,徐毅表现的情况,吴满德心知肚明。
至于他说的大明律,也愈发的走向离谱。
自张居正改革后,有钱人确实可以交钱给官府,由官府雇佣百姓徭役,但还没听说过,可以交钱免收监的,哪怕真实存在,但大明律上绝对没有这条。
徐毅微微一笑,吴满德心中会意,起身道:“诺亚总督,你们呢,确实死了人,但李老爷的长女,那也是差点失了清白之身,大明不同尔等弗朗机国,在大明,女子失身,那是尤为严重的事情。”
“李老爷会暴怒,失手杀人,也在常理之中,人死不能复生,即便本官将李老爷绑了交给你,你也不能让死去的牧师重生不是…不如各退一步。”
“李老爷也确实有杀人的罪过,拿出两千两现银,作为赔偿,这件事情,咱们大事化小,小事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