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痛失(1 / 2)
“义父,我哪里错了?”卓谨咬着牙,努力不让眼圈里的泪水掉下来,“错的从来都是天。”
这句话暗喻意味太强了,听得孟笙眉头拧起来,冷声斥喝:“跪下!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也是你能说的吗?”
卓谨也是年纪尚轻,到底也才是个十九岁的孩子,有种年少轻狂的口无遮拦,话一出口便后悔了,沉默着跪了下去。
“别在这跪着,丢人现眼的,回你自己房里跪三个时辰,”孟笙甩袖转身,“该学的,你也要自己学,该做不该做的事情,也得自己动脑琢磨。我能救得了你一时,难道能救你一辈子么?以后的路要靠自己走,你要是要强就别光在嘴皮子上下功夫,也多学学怎么伺候主子,别总是叫我一次一次为了你费心费力!”
这番话说的毫不留情,孟笙说完便步履蹒跚地离去了,只留卓谨在原地面色白得像是一张纸。
秋意甚浓,凉风西卷,吹得御花园内树上残存的枯叶哗啦啦作响,孟笙却只穿着一身单薄袍子,从背影看,他瘦的吓人,纤腰被束在三指宽的腰带中,细得仿佛一捏就会碎。
这风实在是太凉又太凶,呛得孟笙忍不住扶着树猛咳起来。他一咳就停不住,那曾经被一支毒箭穿透的肺叶如同破风箱一样震动起来,孟笙抖着手掏出一块帕子捂在嘴上,再拿下来时,只见浅蓝色的帕子中央有粘稠暗色的血慢慢晕染开来。
到底是破败身子一副,活不了太长时间的。
好在,他也算是想通了一些事情,此次回来,也并非是想要再活多久。
御花园中有一处很大的湖泊,名为落雁湖。传闻是先皇在这片湖泊旁遇见了宠妃李氏,那时李氏在湖边抚弄琵琶,先皇对她一见钟情,便赐名此湖为落雁。孟笙坐在落雁湖边的石头上,心里死灰一片。若说他在之前多少对陆开桓有些妄想的念头,也早在去别庄修养之前被打消了。他身体开始衰弱,大抵是从元泰三十年,他和陆开桓从突厥刚刚回到大渝国,替陆开桓挡下那支破空而来的毒箭开始的。
那时候也不知怎么了,只是见着陆开桓有危险,脑子里还没来得及想些什么,身体便抢先一步挡了上去。那一箭穿透了他单薄的身体,但却没有伤到陆开桓半分。箭上的毒是二皇子从西域买来,至烈难除,尽管陆开桓登基后遍寻天下名医,也没能完全根除此陈年阴毒。这么多年了,正是体内未完全清除的毒素一点点拖垮了他的身体。陆开桓心疼他,便在京郊买了个极大的宅子,平时派人打理看守,孟笙有时犯病,难受得紧了便放人去养养身子。
但陆开桓到底是不愿放手的主儿,在孟笙此去别庄之前,便被缠着狠狠索求了一顿……待床榻之间的喘息渐渐消下去,孟笙已经累得连抬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说:“孟笙,朕喜欢你,舍不得放你走……你不要去太久,朕会想你的。”
孟笙汗湿的头发黏在脸上,嘴唇湿润红艳,靠在陆开桓胸膛上轻轻喘息,过了一会问道:“陛下说喜欢我,到底喜欢我什么?”
陆开桓搂着人,在那雪白的脖颈印出几个吻痕:“最喜欢你……听话。”
孟笙愣了一下,垂眸轻轻笑了,眼底的光如同在风中摇摇摆摆的烛火,忽然熄灭了。
再怎么样,也不过是个听话的奴才,使顺手的狗,陆开桓必定是喜欢极了他的乖顺。
在这一刻,孟笙忽然觉得他撑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