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技术入股32(2 / 2)
这时,戴蒙斯才想起自己并不是这项技术的发明人,更不是它的持有者。
为了保护发明和技术的创造者,莱茵法典上明确规定了技术的归属,甚至还为这个设立了“专利法”。
新的发明,只要经过专利认证,技术的持有者和使用者都会归他的发明人所有。
除非他决定转让,不然私自使用他人专利获意者,与偷窃他人财产同罪。
戴蒙斯只是一个目睹了技术创造全过程的商业投资人,并不是什么发明家。
“格伦先生,您尽管开口。”
戴蒙斯立刻摆出了作为商人的那副精明态度,和善地拉进着自己与格伦的距离:
“只要我能做到的事,您尽管提,但这项伟大的发明,请务必让给我。”
就算是让戴蒙斯丢掉贵族的帽子,他也要拿下铅板印刷的技术。
原因无他,活字印刷的潜力实在是太大了。
只要以后能获得足够的利润,戴蒙斯不介意放弃自己这所谓的高贵身份。
追逐利益才是商人的最终选择。
看见这位利益至上主义者坚毅的眼神,格伦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可不是什么吃人的恶魔,你没必要搞得视死如归。”
格伦食指敲着桌面,说道:
“这样吧,我把这项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交给你,你用它来把机械鸟商行的报纸做大做强。
“而我,则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持有机械鸟商行百分之十的股份。”
“技术入股?”
戴蒙斯听到这一新鲜的名词,不由得产生了兴趣。
“您的意思是,让我用商行百分之十的股份,来换取您的技术?”
“没错。”
格伦点点头,为此开始劝说:
“我只要股份和以后的分红,商行的经营管理权我不会插手,最多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
“这是一桩很划算的买卖,你不仅能获得我的技术,咱们之间还能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成交!”
正当格伦准备进一步协商时,戴蒙斯竟然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小锤,像一位拍卖师一样咚地敲响桌面。
他挺起胸口,颇为大气地宣布道:
“格伦先生,我给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没等格伦拒绝,这位精明的商人就继续说出了自己的企图:
“不过,以后在商行的发展中,您需要担负起经营的责任,比如说为商行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
听到了这个词语,格伦心里顿时明白了戴蒙斯的想法。
看来,这位贵族子爵,比他想象中更有魄力。
戴蒙斯是想用商行的经营成色将格伦与他绑在一起。
他用这多余的10%股份,不仅是换取格伦以后的技术,更是换取机械鸟商行光明的未来。
这不仅需要胆量,还需要对格伦的信任。
对于格伦来说,多出着10%股份,也没什么坏处。
反正自己脑子里有的是“技术”,偶尔来商行指点迷津也耽误不了他多长时间。
而股份这东西,越多越好。
股份,就是钱,就是资产。
“戴蒙斯先生,你比我想象中要更有智慧。”
他笑着抬起胳膊,握住戴蒙斯伸出的右手。
“那么,合作愉快!”
二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庆祝着这历史性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