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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公孙家的地位摆在那儿,他们用了这个法子, 哪怕现在还没有什么产权的概念,他们也不敢糊弄公孙家, 老老实实给了不少银票。
公孙瑾本来是不想收这些银票的, 但想到萧家也只能算是小富之家, 萧景曜头上还有两个败家的长辈, 再加上萧景曜念书的花销。公孙瑾估摸着萧家应该会需要这笔银子, 便把银票连同信一起给萧景曜寄了过来。
拿到一大叠银票的萧景曜又是感动又是无奈, 他这回是真的没想赚银子!
不过京城的商人真的好富庶,就这么凑一凑, 竟然有十万两银票。
萧景曜那颗资本家的心脏又忍不住蠢蠢欲动, 这么多的……呸,是大老板,是多么好的合作伙伴啊。
跃跃欲试,跃跃欲试!
但萧景曜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知道他最好进京前几年都别在商业上搞事情。
文人要的就是一个清名,若是一心想着赚钱,哪怕萧景曜才比子建, 也会有一堆文人戳他的脊梁骨。
官场不易,景曜叹气。
孙敏行的那几位一心钻研数理化的朋友在孙敏行的引荐下, 给萧景曜来的信。
数学大佬给萧景曜出了道勾股定理的题,萧景曜打开信,看清楚上面的内容后,简直哭笑不得。
……股定理,后世随便拉来一个初中生都能做啊。大佬是不是太看不起我了?
然而转念一想,嗐,自己现在的年纪还比初中生小呢。萧景曜一时间也不知该做出什么表情。
研究物理的大佬说他近来在改良水力纺车,还给萧景曜画了一部分图纸。
这位家里是大布商,有许多家布坊。正好他们家乡又临水,先前已经工匠做出了水力纺车,现在他正在想办法改良。希望做出能用更小的水力带动的水力纺车。
萧景曜毫不意外这位的家底。这个大多数老百姓连温饱都成问题的时代,能够念这么多年书,还能钻研“杂科”,家里要是没点矿,真经不起这么折腾。
化学大佬还在研究方士的炼丹术,炸炉的火药早就搞明白了,萧景曜才知道原来现在火药已经被作用在战场上,大齐已经有了火铳。
不过现在的炸药是□□,威力并不算大,真打起来,还是干不过出色的骑兵。要到后世的黄火药出现后,再伴随着强大的工业基础,各种威力强大的武器纷纷登上舞台,没有工业体系的游牧民族开始能歌善舞,世界成了几大强国的舞台。
黄火药的配比,萧景曜倒是知道。但现在没有足够的工业基础,温度,压力,纯度酸碱度这些东西都没法确定。真按照配比去手搓火药,呵……成功的人估计得是天选之子。不然的话,就是砰砰砰大礼包。
萧景曜当然不会去作这个死。这个念头也就脑海里一转,就被萧景曜毫不犹豫地扔在了脑后。先存着,或者以后记下来也行。等什么时候点亮科技树了,再来点亮这些技能点。
不过萧景曜还真能帮上对方一个忙。
这位大佬在信中,他现在困惑于方士们“点石成金”之术到底是怎么练成的。他不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人能点石成金,也不信世上有鬼神。但方士们确实没有做任何小动作,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开炉做法,法成之后,打开丹炉,原先的石头确实变成了金色。
萧景曜仔细一看,好家伙,这哪是什么点石成金,分明是点铁成金。
稍微有点化学知识的都知道,铁和硫酸铜发生置换反应就能生成铜和硫酸亚铁。铜也是金色,方士们炼出的金,实际上就是铜。把铁换成锌,也是一样的原理。
这个萧景曜就没什么顾忌了,在回信中向他说清楚了化学原理,顺带还写了几个能在现在这个条件下用上的化学小实验。
给这三位回完信后,萧景曜心情大好。现在数理化还没有停滞不前,按照平行时空历史发展轨迹也大致相同这点来猜测,萧景曜合计推断出现在大齐的数理化还是处于世界顶尖水平,没到落后的时候。
萧景曜想做的就是,尽可能地为后世留下一些火种。或许有一天,萧景曜的实力够了,可以将这些人才归集起来,一起办个小型的科学院,教出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再编写几本书,尽可能的多印一些,免得后世出现些令人脑充血的傻叉,不在意这些“杂学”,让这些“杂学”又断了传承。
萧景曜微微叹了口气,这都是很多年之后的事了。也不知道终他这一生,他能不能办到。
萧景曜的叹息也就这么一瞬。很快,萧景曜又恢复到平日里自信温润的神情,笑着将信装进信封里,让萧平安一一寄出去。萧景曜自己又埋进了书海中。
不管他未来能不能做到,至少现在,他最要紧的,是好好念书写文章,把接下来最重要的科举三难关逐步攻破。
萧元青很奇怪,他发现萧景曜最近一直待在书房埋头苦写,比萧景曜往常做功课花的时间多了去了。
萧元青本来不关注书房里的事情,但萧景曜做功课的时间突然变长,作为一个关心儿子的好父亲,萧元青自然也将此事放在了心上。
趁着萧景曜去府学念书,萧元青便带上萧平安一起去书房转了转。
然后,萧元青望着书架上多出来的一排书,陷入了沉思,“这些……应该没买过吧?”
萧平安更是火速回答,“公子也没买过。”
这可真是个好回答。那问题来了,书架上多出来的这么多书,到底是怎么来的?
多出来一本两本书也就算了,萧元青心大,根本发现不了。但一多就多出整整一排书,萧元青眼睛又不瞎,哪能看不见?
萧景曜认真念书写文章时,一般不让萧平安伺候。萧平安也很奇怪,公子说府学藏书楼的书并不能带回家,这书显然也不是府学藏书楼的。
再一看上面的字迹,萧平安弱弱地开口发问,“瞧着这字迹,倒像是公子的笔迹。”
萧平安很清楚自己是给萧景曜当小厮的,自然会将萧景曜的笔迹记得清清楚楚。现在萧平安都形成了一种直觉,能在一堆或相同或不同的字迹中,凭借本能,第一时间找出萧景曜的字。
萧元青挠了挠下巴,“曜儿这些日子天天挑灯夜读,就是在写书?”
“不对啊,这些个书名,应当也不是曜儿写的?”
萧元青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萧景曜为什么要抄书,惊讶地问萧平安,“抄书不累的吗?曜儿竟然没喊手疼。他要是想看书,邓掌柜估计一见他喜欢哪本,立马大手一挥就送给他,还需要他抄书?”
等到萧景曜散学回家后,迎接他的就是萧元青真诚的发问。
萧景曜无奈地叹了口气,“这都是府学藏书楼中的孤本珍本,寻常书局根本买不到。要是能买到,我也不至于再抄一遍。”
抄书确实累,但抄的是孤本,手再酸都值,权当练习得了。
萧元青眨巴眨巴了眼,还是不明白,“你不是过目不忘吗?为什么还要抄书?”
你的脑子就是绝佳的藏书楼啊!
萧景曜无语,半晌才开口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就算我能记住,后人难道也都如我一般幸运,能过目不忘?趁着现在还不算太忙,我把这些孤本都抄一份。到时候,我们萧家,也算是诗书传家了。”
萧元青当即一拍大腿,“这话得对你祖父说!他要是知道了这个消息,定然会笑得见牙不见眼,然后又去给列祖列宗们上香!”
显然,萧元青对萧子敬每天吃饭睡觉给祖宗上香的三件事了若指掌。如果他还在在家,那萧子敬每天必干的三件事就会扩展成为四件事——再加一件揍儿子。
萧景曜听完萧元青的话后,微微一笑,他是真的很喜欢那些孤本,每一本都是至理名言,让人读完只恨作者太惜笔墨,恨不得让他再扩写十万字。
对于萧景曜来说,抄书的过程也是一个理解吸收知识的过程。他虽然能过目不忘,但记住到理解到熟练运用之间难度层层加大,萧景曜要是觉得自己有个过目不忘的技能,就能天天在家睡大觉,指望着考试就靠纯记忆过关的话,别说连中小三元了,也就县试吃这套,府试都过不了。
萧景曜从来不因为自己得天独厚的天赋而懈怠。既然他已经比旁人多出了一份优势,那他就要努力把优势扩大。领先其他人一点点,其他人会嫉妒。领先其他人太多,到了他们只能仰望的地步,那他们就连嫉妒之心都无法生起。萧景曜还会多出无数崇拜者。
人性,向来如此。
萧景曜只要努力往前走,就能将一些心思阴暗之辈远远抛在脑后。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