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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傻了,明明很聪明。”沈文不服,反驳道,兔子可聪明了。
“当初是哪只大肉兔,半夜被鸟吓到,不敢去吃兔粮,还生气地跺后腿。”傅墨提起那天晚上的事情。
别墅里晚上也会开着灯,而卧室里,为了不影响兔子的生活习惯,傅墨在兔子围栏处,装了一个比较暗的夜灯,晚上兔子进食的时候,也不至于看不见。
“我这不是怕它啄我的兔毛嘛。”沈文嘴硬,不想承认这个事。
这样说着,沈文有点害羞了,他转动了下身子,背对着傅墨。
从窗户那里透露出来的清晨的阳光洒在沈文的脸上,刺得他有点睁不开眼睛。
“阳光太刺眼了。”沈文嘟囔着,他还是兔子的时候,如果眼睛长时间的直面强烈的光线,比如正午时分的阳光,他会眼前发黑,就好像快要失明了。
“没事,把身体转过来。”傅墨伸出手,用手挡在沈文的眼睛上,在沈文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
沈文转过身,把脸埋在枕头上。傅墨下床拉上了窗帘,这才再次上床,叫沈文把眼睛露出来。
沈文有点不舒服地扯了扯紧实的睡衣,人类太奇怪了,不仅没毛,睡觉还得穿衣服,像他们兔子,身上都是柔软的兔毛,不用额外穿衣服。
“为什么我们现在都需要穿着衣服睡觉?”沈文看着傅墨身上的睡衣,疑惑地问道。
沈文还是兔子的时候,傅墨偶尔会脱掉上衣睡觉,他变成人之后,傅墨基本都穿着睡衣,而且还要求沈文必须要穿整套的睡衣。
“有利于睡眠。”傅墨沉默了一会,说出了这个答案,这样有利于傅墨他自己的睡眠。
二十多岁的男人,正好是精力旺盛的时期。即使傅墨并没有任何性|经验,他的身体也和大部分男人一样,他担心自己忍不住。
“明明你以前睡觉就不穿上衣,我不能变成人的时候,我都看到了,我还趴在枕头上和你一起睡。”沈文反驳道,既然有利于睡眠,那为什么之前都脱掉衣服睡觉。
“我想晚上脱掉衣服睡觉,不然我就晚上变成兔子,然后再睡觉。”沈文对傅墨提出要求。
“不行。”傅墨第一反应就是拒绝,然后想换一种方法,“下次带你去买穿着更舒服的睡衣。”
“不穿最舒服。”沈文摇头,再次用手拉扯着身上的睡衣,白天需要穿衣服他能接受,为什么到了晚上可以放松的时候还得穿衣服。
“而且我在网上看到了,很多人都说裸睡对身体最好,也最舒服。”说着,沈文拿起旁边的手机,举在傅墨面前,把自己查到的东西给傅墨看。
“这不一样。”傅墨看起来很冷静地说着。
“那里不一样了?”沈文疑惑地回望着傅墨。
“你晚上踢被子,很容易感冒,穿着睡衣就没那么严重了,感冒了可能要打针,用很粗的针头,不是那种细细的针头。”傅墨开始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试图说服沈文穿睡衣睡觉。
“我晚上踢被子?我感觉我睡得很安稳,晚上什么姿势,早上起来还是一样的姿势。”沈文认真回忆着,还真不觉得自己晚上睡觉不安稳。
“你自己意识不到罢了,那你更想感冒了打针吃药?”傅墨故意这样说道。
“好吧,那晚上还是穿睡衣睡觉。”兔子的痛觉很灵敏,虽然打针还是能忍受的,沈文也不想打针,他只好妥协,“那你记得给我买宽松一点的、软一点的睡衣。”
“好。”傅墨点头。
“等会,不要粉红色的,你要是买了粉红色的,你就自己穿,我才不穿。”沈文突然想起这个,连忙叮嘱道。
他还是兔子的时候,傅墨总喜欢买些粉色的东西给他,说粉色在熊猫大肉兔身上穿着,会特别可爱,即使现在变成人了,傅墨还是改变不了这个习惯。
“......好。”傅墨没想到兔子这么精,连他的打算都猜中了,不过,总算让这只兔子不裸|睡了,也不变成兔子睡觉了,傅墨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
“唉,我们要起床了吧,肚子都饿了。”沈文推了推继续躺在他身边的傅墨。
人类和兔子不一样,还得起床刷牙洗脸。兔子睡醒了后,也会用小爪爪给自己揉脸揉耳朵清洁自己的身体,然后往地上一趴,伸着脑袋去够草架里的干草和滚珠水壶。
变成人之后,可就不能这样做了,必须刷牙洗脸,爱干净的沈文可不会偷懒。
傅墨和沈文一起起身,走到浴室。
浴室那个小角落还放着兔子专属的大屁股厕所,底网下放了一层厚厚的木粒,为了防止沈文变成兔子不方便,这个东西并没有被拆掉。
柜子上放着两个的漱口杯,旁边也整整齐齐地放着两个人的毛巾和浴衣。
傅墨的剃须刀和剃须泡沫也放在其中,只是这可就没沈文的那一份了。
沈文站在马桶旁边略为笨拙地试图解决方便,第一次用人类的身体的时候,他还不会操作,最后还是傅墨手把手地教他,只是那次傅墨的手似乎用力了些。
“墨墨,我还是有点对不准。”沈文对着正在给两人的漱口杯接水的傅墨说道。
他担心溅出来,用兔子专用大屁股厕所的时候,他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问题,只要不对着入口,都不会溅出来。
“你过来帮我。”遇见事了就找傅墨,这是傅墨告诉沈文的。
只听见哐当一声,傅墨手里的漱口杯从他手里掉了下来,摔在洗脸台上。
“......你离近点。”傅墨有点狼狈地说出了这四个字。
作者有话说:
几个月后。
傅墨伸手,试图脱掉沈文身上的睡衣。
沈文:不能脱,会感冒!
这些日子, 白天里,沈文跟着傅墨一起去傅氏大楼,陪傅墨上班。
傅墨在办公桌上处理文件, 而沈文就坐在沙发上玩电脑。
不得不说,网络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即使沈文并没有单独出过门, 也没有近距离与普通人类相处过, 就凭着网络,他现在也大致了解了一些人类社会上的事情。
整天玩电脑,看傅墨上班,这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 玩游戏什么的, 沈文并不感兴趣, 又不能吃。
对于兔子来说,最大的诱惑力大概就是美味的食物了。在人类的世界里,想获取食物, 那就得花钱, 工作了, 才有钱。
看样子,他是该找个工作了, 学点赚钱的方法, 即使钱不多, 也总比一直花傅墨的钱要好, 再怎么说,他也是一只公兔子, 即使他的兔子原型非常可爱。
“墨墨, 我想去找份工作。”沈文回过头对着正在处理文件的傅墨说道。
暖暖的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 办公桌上文件上,映出一只修长的手的阴影,那只手里拿着一只钢笔,正在文件上写着什么。
男人穿着衬衫,打着领带,西装外套被放在椅子上面。
看上去瘦削的身体,大概也只有沈文知道衣服下面的身体是如何充满着力量的,毕竟晚上都睡在一起。
听到沈文的话,男人停止了手上的动作,转过身来,看着沈文眼睛里满是包容。
“找工作?”傅墨问道。
“对啊。”沈文点头。
“想买东西吗?直接用我的卡,从我的卡里扣就可以了。”傅墨说着,起身来到沈文身边,坐了下来。
傅墨看向沈文的电脑,屏幕上显示着关于找工作的页面。
“不买东西,想自己赚钱。”沈文很干脆地回答道。
“当我助理,一个月十万,年终奖五十万。”傅墨提议道,十万人民币,当零花钱应该够了。
“可是我不会,我看夏秘书和王助理做的事情很复杂,我只能看懂汉字,那些字合在一起,我就看不懂了。”沈文回想着之前看到的他们的工作过程,这么高难度,他这只兔子做不来。
“你不需要做这些,给我煮咖啡就可以了,煮咖啡很简单,你可以慢慢学。”傅墨双手合拢,继续给沈文建议着。
“你明明不喝咖啡,我没见过你喝咖啡,喝咖啡的是其他人。”沈文看出来了,傅墨就是故意的,想让他待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