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不、准、跟、我、抢、哥、哥!307(1 / 2)
只要有个人来救她,怪物就会被对方吸引,她就有可能逃过一劫。
想到这里,凌思丝嚎叫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急切想要找一个替死鬼。
这话无异于是在往郑文心头上插刀。
“臭婊子你闭嘴!!”男人被气到吐血,脚下维持着基本的步伐,用尽了生平最恶毒的词汇,“我操.你妈的!你赶紧去死吧!要不然老子非把你操.死不可!臭逼!”
郑文抹了把嘴角溢出来的血,深吸一口气,迎风跑了起来。
邱明的精神状态不正常,因此跑的并不算快,如果他现在追过去,兴许还能将人拽回来。
可是凌思丝还在不要命地高声呼叫,妄图吸引邱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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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相只看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他怀里抱着雪岁,低声对沈青木道:“走吧。”
要是女配凌思丝死在巨型蜈蚣手里,沈青木的复仇计划也算是少了一步,接下来就只用对付邱明。
沈青木闻言点了点头,无意多看,脚下转了个弯,继续向前跑。
她并不算传统意义上的女主。
在言情小说里,大多数女主总带点圣母光环,比如在遇到丧尸/怪物/鬼/世界末日的时候,多多少少都要救几个人,并且在救人的时候,还会将身边的人搭进去,以此来凸显女主的伟大。
可是如果这些都没有必要呢?
多救一个人能改变什么局面?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主才会为了陌生人,去牺牲自己身边的同伴救人?
什么样胸无大志的女主,能轻而易举原谅上辈子置自己于死地、让自己痛不欲生的男主?
太荒谬,也过于无脑。
她不信真的有人会在时间的打磨之下忘记复仇,忘记曾经受到过的伤害,转而被困于小情小爱。
沈青木不是这种人。
在看到凌思丝被巨型蜈蚣勾起的那十几秒里,她想到的不是会死人,而是在脑海里猛然回忆起,她上辈子是被人一把推到蜈蚣面前,险些丧命的。
那些伤害和痛不欲生的经历,一桩桩一件件,她都清楚无比的记得。
最好是让邱明和凌思丝死在蜈蚣的爪牙之下,那样才是最好的结局。
但这样确实很可惜,便宜他们了,死的这么轻松。
“邱明应该死不了。”淮相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回头看了眼满脸沉思的沈青木,说,“但凌思丝估计够呛。”
还是那句话,就算活下来了,也会精神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