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贫僧一生最爱吃软饭(1 / 2)

宁子期抬起双眼,看向面前那风姿卓越,气质出尘的秦锦初。

他决定让这个女人跟着自己。

其一是这女人要死皮赖脸跟着,他除非将神足通直接使用,否则他还真甩不开她。

而更重要的原因是——

宁子期在秦锦初穿着上扫了一眼。

她的衣着简朴,但这个简朴只是穿的衣服没有那么多的艳丽色彩与纹路,但是这衣服的质地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家能用的起的。

这种绫罗绸缎,必是有钱人才能穿在身上。

宁子期虽然有着师弟们送的一些吃食,但他此时身无分文,这世道不管做什么都要钱。

这时有一容颜绝美的妙龄女子可以让自己吃软饭,这不赶紧抱住她雪白大腿还等到什么时候?

吃软饭,那可是宁子期前世的梦想!

宁子期神情平淡的道:“贫僧自幼在深山中苦修佛法,对这世间之事也不甚了解。”

“既然秦施主的目的地也是长葛府,那便与贫僧一路前去吧。”

“路上贫僧若有不懂的地方,也可请教秦施主。”

见着宁子期竟‘不耻下问’,秦锦初俏丽的容颜一喜,她声音清脆,忙不迭道:

“我知大师可能不了解大夏的许多事情,小女但凡知晓,必会知无不言,为大师介绍这大夏的大好河山。”

随即,秦锦初玉手又是牵过那匹神骏的白马,恭声道:“此去长葛路途虽不遥远,但若步行也是慢了一些。”

“这匹骏马小女便借于大师,供大师骑乘。”

在秦锦初想来,宁子期怎么也是一位大德高僧,自己却是一位弱女子,他应该会谦让一番吧。

谁知宁子期根本不客气,他一马当先,翻身上了那神骏非凡的白马,宣了声佛号道:“多谢秦施主,竟要为贫僧牵马。”

秦锦初红唇微张,欲言又止。

只不过这提议是她提出的,此时也不好把话收回去,她也不敢和这位大人物说这些,便只能欲哭无泪的接过缰绳,牵马前行。

宁子期两世为人都没骑过马,不过这里的马有马鞍,有马镫,他武功修了这么多年,扎马步是基本功,即使骑术一般,也能轻松驾驭。

宁子期骑在白马上,突然觉得自己像是唐僧,主要是自己和御弟哥哥都是长相俊美的和尚,能让女儿国国王下嫁那种。

他看着前方牵马,闷闷不乐的秦锦初,心情愉快,口中哼道:“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此时秦锦初牵着马迈步前行,听到宁子期哼的歌词曲调,心下腹诽,明明是我牵着马,大师你也没挑担啊。

只不过这样的曲调与当世的乐曲全然不同,秦锦初完全没有听过类似的,这莫不是五百年前已经失传的乐曲?

秦锦初心中好奇愈发旺盛,心中如小猫挠爪,也觉得宁子期果然与这世间格格不入,就连哼的曲子都特立独行。

……

等离开了永安县的范围,进入了官道后,宁子期已经骑在了一头毛驴上,那匹神骏的白马,宁子期让给了秦锦初。

他们本想在买一匹马的,但是永安县中却根本没有卖马的地方,就连这头毛驴想要购买,都需要登记。

若自己骑着白马,让这风华绝代的女菩萨骑着毛驴,实在是过于不雅观了一些。

当然这只是理由之一,最主要的是,宁子期现在只想低调,不想成为路人注视的焦点,所以那白马,还是让秦锦初自己去骑吧。

秦锦初见着骑在矮小毛驴上,个子一下子比自己矮了好几头的宁子期,她嘴角抿着笑,语带歉意道:

“小女却是忘记了马匹是极其重要的军事物资,一般人不允许买卖,永安县也不是什么大地方,这里也不可能有卖马的。”

紧跟着,她又是神色忧虑,忧国忧民的道:“也不知此时北方边关情况如何,听闻北方的那些蛮子,又有了南下的趋势。”

宁子期没有出声,他对这些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大夏更北的方向有蛮族存在,就如宁子期印象中的游牧民族一般。

只不过这些蛮族比之游牧民族更加凶悍,也更是强大,时常南下烧杀抢掠,三十年前更有一场死伤百万的卫州惨案。

而蛮族与妖族,也是各朝各代所有政权最大的外患。

正是有这外患存在,马匹就成为了重要的军事物资,再加上养马耗资巨大,每年国家养育的马匹都是送到北面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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