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棍子和金毛犬(1 / 2)
清河城并不是很大,王动虽说是本地人,却很少下山,而郭大路没事就往山下跑,倒是对清河城熟悉的很。
四人跟着郭大路,听他如数家珍般说起清河城里的各种美食,倒也觉得有趣,虽说探查,却没什么目标,只是在清河城闲逛。
郭大路带着众人拐进一条小巷,指着一家烧腊店道:“麦老广,我跟你们说,这家店做的烧腊,能把十里地的人和狗都引过来!”
咽了咽口水,又指着对面的当铺道:“老娘舅,当年我就在这里把剑当掉,然后买了麦老广的烧腊,请了王老大一顿,做贼做到我这样,也算是天下独一份了。”
郭大路说完,双眼盯着王动,想在王动的脸上看到哪怕是一丝的愧疚。
王老大的武功应该很高,到底有多高?由于王老大懒癌入骨,平时从不出手,只是在郭大路与燕七打架的时候出言指点郭大路几句中,大家能感觉王动的武学素养。
但是王老大的脸皮,绝对是世间第一厚,所以王动拍了拍郭大路的肩膀,平静地道:“大路,当年我是给你们两个初出茅庐的小贼上了一课,告诉你们闯荡江湖最要紧的是手黑心黑脸皮厚,像你们这样手软心软要面子的,还是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里,要不然,迟早被人害死。”
“你看,我救了你们两条命,吃你一些酒菜,你们岂不是占了大便宜。”王动说完,昂首走进麦老广烧腊店,四人互相看了看,跟着走了进去。
麦老广,既是店面也是老板的名字。
一般老板看着客人的表情,大抵是和看肥羊一样的,而看到肥羊总是很开心的。所以看见这么多人涌进自家的小店,老板麦老广笑得跟朵花似的迎了上去。
“客官早上好,今天想要点些什么?”
“先给我们切两只烧鹅,五斤脆皮肉,再来个油鸡。”
“喝酒吗?”麦老广眨了眨眼问道。
郭大路道:“当然要,你先去拿十斤来,等等一齐算给你。”
他说话的声音很响,因为他身上有锭足足十两重的金子,是出门的时候酸梅汤给的。
福贵山庄虽说不像以前那样,整个庄园空的只剩王动那张床,但也不是大富大贵,来钱
的手段主要靠陈江时不时做点小巧的工艺品、燕七和郭大路打打零工。
所以郭大路平时嘴馋了,顶天也就切个半只烧鹅打打牙祭,像今天这样的高消费,只在他梦里出现过。
五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吃的正热闹的时候,店里又走进了三人。
一人很高,穿的衣服金光闪闪,好像很华丽;第二人又高又廋。但这两人长得究竟是什么模样,别人并没有看清。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已被第三个人吸引。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戴着黑手套,头上也戴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只露出一双狠厉眼睛。
他带的剑就更奇怪了,一柄四尺七寸长的乌鞘剑。很少人用这种剑,因为要将这么长一柄剑,从剑鞘中拔出来就不是件容易事,那必须有很特别的手法,很特别的技巧。
这三个人走进来后,就占据了最里面角落的一张桌子,显然不愿意打扰别人,更不愿意被别人打扰。
而且也不是为了麦老广的烧腊来的,因为他们点菜就两个字:随便!
显然三人只为了找个地方商量事情,并不是为了吃饭。
林太平一直看着那把奇怪的长剑,小声的道:“这把剑杀气好重。”
“不是剑的杀气,是人的杀气。”王动给自己倒了杯酒,端起来一饮而尽。
“你认识他?”林太平问道。
王动摇摇头,燕七在一旁道:“这人我也不认识,但是另外两人,在江湖上可是大大的有名!“
“哦,他们都是什么人?”郭大路一听是江湖上的大人物,连忙问道。
“那个又高又廋的叫夹棍,又叫棍子。”
“棍子我倒是能理解。”郭大路看着那个高廋的人道:“夹棍又是什么意思?”
“夹棍是一种刑具,江湖上若是像你这样的小贼被官府拿了,就会上夹棍,痛的你哭爹喊娘,什么都招了。他是清河县城的捕头,江湖传言,只要遇上他,就算是个死人,他也能问出口供。”
“我可不是什么小贼,你莫要凭空污人清白。”郭大路愤愤的道:“我就做了一次贼,没偷到东西不算,还倒贴一把价值三十两的宝剑。”
“那个金光闪闪的仁兄呢?”林太平看起来也很感兴趣,追问道。
“那位姓金,又喜欢金色,所以叫金狮,不过江湖上都叫他金毛狮子狗。只要被他闻过,无论如何乔装改扮都逃不过。”
“这本事不小啊,他也是捕头吗?”郭大路看着很神气的金狮问道。
“嗯,两年前是京城的捕头,现在据说已经是北六省的总捕头了。”
“昨天才发的案子,今天就有两位六扇门里一等一的高手驾到,若说其中没有蹊跷,怕是连傻瓜都不信,大家可要小心这三人。”王动压低声音,小声说道。
“六扇门的高手来这里,当然是为了抓贼。”陈江拿起桌上一只还未切开的烧鹅,悠悠的道:“至于贼嘛,应该就在这里了!”